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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华内镜: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10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在任独立董事
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结 合各位
在任独立董事自查的结果和公司评估和调查的情况,出具对在任独立董 事独立
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如下: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 事均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我

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