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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芯生物: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03-3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
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00 万元,扣除与
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631.18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94,518.82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341 号《验资
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
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1
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25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3 万元)的比例不超过 30.00%。
该议案已经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超募资金用于西奥罗尼项目(美国)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
者的多中心 1b/2 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更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4,168.83 万元。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使用 4,25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将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 1b/2 期临床试
验(美国)研发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4,406.46
万元(包含利息),结合公司 2024 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
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4,25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0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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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4,25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4,25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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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柴柯辰                胡家彬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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