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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3-28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
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西
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
资报告》(XYZH/2023XAAA3B0103),经审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2,048,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94.5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02,854.6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2,115.02 万元,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739.59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
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
闲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
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
责操作。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
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
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
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
 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增加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增加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