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7) 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

                                   1
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家数 62 家,审计收费总额 6,311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

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3 次,12 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春荣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有翔楼新材(301160)、和顺电气(300141)、安洁科技(002635)等,具有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新涛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有金时科技(002951)、明志科技(688355)、味知香(605089)等,具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

公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

新美星(300509)、盛德鑫泰(300881)、千红制药(00255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在执业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年报审计中未关注
  1      陆新涛    2021 年 6 月   监督管理措施       江苏证监局   到飞力达存在的会计处理问题及应收
                                                                  账款函证程序不到位,受到江苏监管
                                                                  局出具警示函措施一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

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年度                                                                变动幅度>20%原因
                              2023 年收费               2024 年收费
         项目                                                                        说明
        年报审计                      80 万元                      80 万元                      —


                                                 3
    内控审计                  30 万元            30 万元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
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4
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证天业 2024 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
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