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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沃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5,603,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5,472,356 股的 1.67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13 元/股,最低价为 8.4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797,899.87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99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在
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03,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5,472,356 股的 1.670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 元/股,最低价为 8.4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797,899.8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
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