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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方生物:益方生物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1-20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5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7.6489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553.411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61.1762 万股,预留授予
   92.2353 万股

   (3)授予价格:4.35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71 人,预留授予合计 30 人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如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含)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如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
         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70%
           第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1、2023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
           个                                    2023 年度,启动 2 项新的临床     2023 年度,启动 1 项新的临床
                理的 IND 申请不少于 1 项;
           归                                    试验。                           试验。
                2、2023 年度,启动 3 项新的
           属
                临床试验。
           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1、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第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首次授          少于 3 项;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二                                                                     1、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予的限          2、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启   少于 2 项;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制性股          动 5 项新的临床试验;            2、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启
           归                                                                     少于 1 项;
票及            3、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动 3 项新的临床试验;
           属                                                                     2、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启
2023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3、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期                                                                     动 2 项新的临床试验。
年9月           申请不少于 1 项;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30 日           4、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完   申请不少于 1 项。
(含)          成 1 项对外合作项目。
前授予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的预留          1、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1、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1、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限制性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股票            少于 5 项;                      少于 3 项;                      少于 2 项;
           第
                2、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启   2、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启   2、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启
           三
                动 8 项新的临床试验;            动 5 项新的临床试验;            动 3 项新的临床试验;
           个
                3、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3、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3、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归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属
                申请不少于 2 项;                申请不少于 1 项;                申请不少于 1 项;
           期
                4、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完   4、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完   4、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完
                成 2 项对外合作项目;            成 1 项对外合作项目;            成 1 项对外合作项目;
                5、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营   5、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营   5、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营
                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          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          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023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1、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第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年9月           少于 3 项;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一                                                                     1、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30 日           2、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启   少于 2 项;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不            动 5 项新的临床试验;            2、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启
           归                                                                     少于 1 项;
含)后          3、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动 3 项新的临床试验;
           属                                                                     2、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启
授予的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3、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申
           期                                                                     动 2 项新的临床试验。
预留限          申请不少于 1 项;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制性股          4、2023-2024 年 度 , 累 计 完   申请不少于 1 项。
  票            成 1 项对外合作项目。
           第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二   1、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1、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1、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
归     少于 5 项;                    少于 3 项;                    少于 2 项;
属     2、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启 2、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启 2、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启
期     动 8 项新的临床试验;          动 5 项新的临床试验;          动 3 项新的临床试验;
       3、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3、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3、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申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sNDA
       申请不少于 2 项;              申请不少于 1 项;              申请不少于 1 项;
       4、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完 4、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完 4、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完
       成 2 项对外合作项目;          成 1 项对外合作项目;          成 1 项对外合作项目;
       5、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营 5、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营 5、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营
       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        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        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对外合作项目”指临床试验产品对外授权,实现商业化落地。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如下:

        个人考核评价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C 及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
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益方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欣苗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3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益方生物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4)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益方生物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8)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元/股)   (万股)     (人)       余数量(万股)
2023 年 1 月 16 日        4.35     461.1762           71             92.2353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元/股)   (万股)     (人)      余数量(万股)
2023 年 8 月 21 日        4.35       6.8824           2             85.3529
2024 年 1 月 5 日         4.35     85.3529           28                   0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7 名,可归属数量为 177.6489 万股,
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董事会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形 , 符 合 归 属 条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述情形,符合归属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条件。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             象符合任职期限要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求。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2023 年,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             D-2570 片申请 IND
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并于当年 10 月获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层面首次授予部分               得受理;
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2023 年 4 月,
               业绩考核目      业绩考核目      业绩考核目      公司于美国启动了
               标A             标B             标C             D-0120 和别嘌醇联
   归属期
               归 属 系 数     归 属 系 数     归 属 系 数
                                                               合用药用于痛风患
               100%            80%             70%
首 次   第一   公司需同时      2023 年 度 ,   2023 年 度 ,   者的 II 期临床试
授 予   个归   满足以下条      启动 2 项新的   启动 1 项新的   验;
的 限   属期   件:            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      2023 年 5 月及 10
制 性          1、2023 年                                      月,公司先后在中
股票           度,申报并                                      国启动了 2 项 D-
               获得受理的                                      1553 的 I 期临床试
               IND 申请不少
                                                               验。
               于 1 项;
               2、2023 年
               度,启动 3 项                     综上,公司已完成
               新的临床试                        第一个归属期的业
               验。                              绩考核目标 A。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 71 名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励对象中 67 名激励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如下: 为 “ 合 格 ”, 其 第
  个人考核评价        合格             不合格    一个归属期个人层
                                                 面 归 属 系 数 为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100%;4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已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1 名,其中 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归属期前离职,根据《激励计划》,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7.0589 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达到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67 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合计 177.648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 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
件,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7.6489 万股。本事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 月 16 日

    (二)归属股份数量:177.6489 万股

    (三)归属人数:67 人

    (四)授予价格:4.3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
       姓名
                       数量(万股)       (万股)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骨干人员(67 人)       444.1173        177.6489               40%

       合计              444.1173        177.6489               40%
   注:以上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1 名,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其余 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 67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
南》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