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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风光: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20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
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大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号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合伙人(股东)16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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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 9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超过 500 人。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超过 5,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
    3.执业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
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
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签字项目合伙人:龚荣华;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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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有
新筑股份、华塑控股、大宏立等,近三年签署的 IPO 审计报告有
一通密封、华大九天等,202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苟一平;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
大信执业,2019-2022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
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振华科技振华新材
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充分满
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
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审计委员会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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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另外,大信制定了详细的沟通合作方案
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大信在本年度的审计过程中遇到重要
会计、审计或其他事项时,及时向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咨询,
妥善处理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沟通情况如下:
    1.2023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
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对预
审情况进行沟通。
    2.2024 年 1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中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活动调整,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提供的支持等
事宜进行沟通。
    3.2024 年 3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沟通及相互交换意见。
    4.2024 年 4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审计终稿进
行沟通,听取审计整体进程汇报,经审计委员会审定后报送董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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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质量管理
    大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
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
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
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
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
理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
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咨询
    大信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以支持合伙人和专业人员就审
计过程中的重要专业、审计和财务报告问题向质控部门负责人或
其指定人员进行咨询,对于与风险相关的事项,还需向审计风险
管理领导人咨询,以及时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有争议的
事项。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并实施了明确的分歧解决机制以解决合伙人和专
业人员(以下统称为“相关各方”)中涉及的意见分歧。即当相
关各方无法就与会计、审计或其他项目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决定达
成一致意见时,应召开审计复核小组会议讨论,审计复核小组的
决策是最终决策并代表事务所的立场,在审计复核小组批准报告
的格式和内容之前,不得签署任何审计报告或其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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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
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大信委派质量控
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
大信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
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
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
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4.项目质量检查
    大信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的监控和整改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
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大信对质量管理的监
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
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
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
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
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没有
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
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
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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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
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
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四)信息安全管理
    大信在业务开始前,与公司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业务约定书与保密协议,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
歧。大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
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
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大信出具了对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2023 年度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专项说明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及相关审计人
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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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
意见。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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