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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格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2024-05-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

                      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存在于募集资金到账后进行现金管理,而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形,
针对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现金管理进行追认;此外公司存在以募投项目专项账户支
付发行费用的情形,在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上存在瑕疵,但该事项实质上不存在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或挪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的情形。

    虽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
仍提请上市公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规定,确保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经营业绩

    本持续督导期内,受研发人员、销售人员数量增长较快,相应薪酬支出增加
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虽较上年同期增长 1.17%,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6.28%。

    针对利润下降事项,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
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切实提升盈利水平,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

    本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34,491.96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10,449.04
                                    1
万元,呈增长趋势,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针对应收账款增长事项,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关注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及款项
的回收情况,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

    3、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
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
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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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