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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迈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5-09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五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

      议案二:《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

      听取:《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

      议案三:《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

      议案四:《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9

      议案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3

      议案六:《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5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31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6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7

      议案十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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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
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方可出
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
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
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
可会后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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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未投或者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
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八、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
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
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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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
技大楼 501 之一)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万仁春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各项议案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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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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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状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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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根据 2023 年度公
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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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
(EVCC)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得益于 2023 年新能源汽车行业进一步增长,车载充电机作为新能源汽车主
要零部件,行业趋势与新能源汽车行业高度相关。公司抓住历史机遇,业务规模
进一步扩张,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552,266.30 万元,同比增长 44.0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239.54 万元,同比增长 70.47%。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推进
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
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其中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3
 1                   事会第七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 30 日
                     次会议     7、《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
                                10、《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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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关于审核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
                               案》
                               1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
       2023 年 6
 2                  事会第八   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月1日
                    次会议     管协议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2、《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第二届董
       2023 年 8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                  事会第九
        月 17 日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次会议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3 年 8
 4                  事会第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月 29 日
                    次会议
                    第二届董
       2023 年 10
 5                  事会第十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7 日
                    一次会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3 年 11              2.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事会第十
        月 28 日               2.8、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次会议
                               2.9、《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1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1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1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所有董事均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依法合规、
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主动关注公
司经营层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
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
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并组织了 2 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4    2022 年年度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月 19 日     股东大会      7、《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9、《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审核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
                                   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 年第一
        2023 年 12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次临时股东
        月 14 日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大会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法、尽责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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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都得到了落实。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2023 年度,审计委
员会召开 6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
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各自所属委员会会议,恪尽职守、勤勉诚信地忠
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持续长远发
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
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
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工作的展望
    2024 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
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4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
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同时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
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
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1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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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深圳威迈斯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
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三份《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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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监事职
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 2023 年实
际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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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为原则,积极、认真、严谨和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
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
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
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在 2023 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23 年 3                6、《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事会第七
        月 30 日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次会议
                                 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审核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
                     第二届监
        2023 年 6                案》
 2                   事会第八
        月1日                    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次会议
                                 监管协议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2、《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第二届监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8
 3                   事会第九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月 17 日
                     次会议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二届监
       2023 年 8
 4                   事会第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月 29 日
                     次会议
                     第二届监
       2023 年 10
 5                   事会第十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7 日
                     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履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独立董事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履行职责时未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信息披露也做到了公平、及时、
准确、完整,通过规范投资者来电、来访接待流程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的沟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
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季度财务报告、半
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各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报告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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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


    三、2024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
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相关专
业知识的积累,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
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
理的规范运营。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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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
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同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
 营业收入                 552,266.30   383,276.55   383,276.55             44.09   169,51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0,239.54    29,470.91    29,479.61             70.47     7,509.08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7,791.13    26,898.67    26,907.37             77.67     6,498.8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2,739.08     9,635.00        9,635.00         654.95    15,460.09
 流量净额
                                             2022年末               本期末比上
                          2023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21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37,847.82   103,152.22   103,155.91            227.52    72,907.09
 的净资产
 总资产                   723,078.56   405,846.66   405,839.90             78.17   232,261.44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本期营业收入为 552,266.30 万元,同比增长 44.09%,主要得益于 2023 年新
能源汽车行业进一步增长,车载充电机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行业趋势与
新能源汽车行业高度相关,公司抓住历史机遇,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
    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239.54 万元,同比增长 70.4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7,791.13 万元,同比
增长 77.67%,主要原因是:(1)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营业规模
持续快速扩张,销售收入有所增长;(2)公司汇兑收益增加致使财务费用有所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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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3)政府补助收入有所增加,以及公司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使得其他
收益增加。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2,739.08 万元,同比增长 654.95%,主
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37,847.82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27.52%;总资产为 723,078.56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78.17%,主要系 2023 年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本期比上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年同期增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7         0.78       0.78          62.82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7         0.78       0.78          62.82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21         0.71       0.71          70.42         0.18
 股收益(元/股)
                                                                    减少8.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8        33.46      33.47                       16.0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7.25
                                  23.29        30.54      30.55                       13.92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减少0.12
                                   4.87         4.99       4.99                        8.60
 )                                                                 个百分点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 1.27 元/股,同比增长 62.82%;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1.21 元/股,同比增长 70.42%;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为 24.48%,同比减少 8.98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为 23.29%,同比减少 7.25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23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使得期末股份总数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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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数          产的比例           数             产的比例
                                                                           动比例
                             (%)                             (%)
                                                                             (%)
                                                                                         主要是首次公开发
货币资金    155,660.28            21.53      53,292.92           13.13         192.08    行股票取得募集资
                                                                                         金所致
                                                                                         主要是本期购买银
交易性金
            114,900.10            15.89                 0           0          100.00    行理财和结构性存
融资产
                                                                                         款所致
                                                                                         主要是销售收入增
应收账款    141,803.94            19.61      93,439.85           23.02          51.76
                                                                                         长所致
                                                                                         主要是新能源汽车
                                                                                         电源产品生产基地
固定资产       90,590.66          12.53      48,544.10           11.96          86.62
                                                                                         项目在建工程转固、
                                                                                         采购机器设备所致
                                                                                         主要是新能源汽车
                                                                                         电源产品生产基地
在建工程        6,069.43           0.84      14,414.36            3.55         -57.89
                                                                                         项目在建工程转固
                                                                                         所致



       (二)经营成果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52,266.30               383,276.55                     44.09
    营业成本                              442,672.70               307,550.10                     43.94
    销售费用                               13,017.05                     8,721.69                 49.25
    管理费用                               13,635.07                     9,568.85                 42.49
    财务费用                                   66.73                     3,178.40                -97.90
    研发费用                               26,898.03                 19,140.96                    4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2,739.08                     9,635.00                654.95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69,740.86               -32,331.17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91,070.37                 22,982.01                   731.3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3 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高增长趋势,公
   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量亦快速增加;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性能,凭借质量
   优势、服务优势,获得了竞争优势,保持了较强的增长动力,产品的高性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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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及合理的定价策略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有所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同步增加
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同步增加
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获取
的募集资金所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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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董事会对年度预算的总体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4 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2023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本着求实稳健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初步测算与
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
下,编制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主营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
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 年财务预算
     2024 年度,公司将认真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
新,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将积极拓展市场,
实现营业收入稳中有升;同时,加强管理和成本控制,维持合理的利润率水平。
     公司财务预算依据 2024 年度的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预计公司
2024 年度研发费用将继续增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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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特别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
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的盈利的预测,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注意
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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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02,395,400.12 元,2023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794,421,428.54 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2,574,285.20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50.2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420,957,142 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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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下同)为满足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
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威
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57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
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公司类型                 被担保人                    预计担保额度
    1       全资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96,200
    2       控股子公司     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                    12,000
    3         参股公司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7,500
  合计            --                       --                              125,700


    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进
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
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
(芜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全资股东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将
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参股公司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剩余
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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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
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
     2、注册资本:82,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昌路与花津
南路交叉口往西北约 90 米
     4、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5、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电源、通信电源、电梯电源、医疗电源、电力电
子与电力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资
产总额为 284,269.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3,594.98 万元,净资产为 80,674.38 万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47,063.26 万元,净利润为 2,225.39 万元。前述财
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9 年 7 月 24 日
     2、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中小企业创业
园 11 号厂房(申报承诺)
     4、法定代表人:宋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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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总成系统专业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
制器、动力总成系统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工业产品设计,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机电
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
公司资产总额为 20,606.6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906.53 万元,净资产为 1,700.07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1,827.04 万元,净利润为-632.34 万元。前述财务
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
     2、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芳路 8 号
     4、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从事机电科技、环保科技、医药科技、
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机械
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其股东构成为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50.00%,上海纳华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 50.00%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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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为 57,614.65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843.70 万元,净资产为 20,770.95 万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5.93 万元,净利润为-250.00 万元。上海威迈斯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
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
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授信并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
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
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并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4,000 万元;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6,823 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两项担保事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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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计为人民币 80,8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1.18%。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万仁春、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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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仁春先生、杨学锋先
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已针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议。经过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有关 2024 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各类
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
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
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
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
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
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上
述事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二)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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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年初至
                                                                  2024 年 3 月
                                   本次预计                                           上年实际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占同类业          31 日与关联方                     占同类业
                   关联方            金额               注
                                                                                      发生金额               注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务比例            累计已发生的                       务比例
                                   (万元)                                           (万元)                            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万
                                                                       元)
            上海上次这里餐
                                     150.00      60.00%                          -       111.98      99.41%           /
接受关联    饮有限公司
方提供的    深圳市首嘉工程                                                                                            主要系公司业务经
                                     100.00      40.00%                   26.55            0.67       0.59%
劳务        顾问有限公司                                                                                              营需求变化所致。
                    小计             250.00    100.00%                    26.55          112.65     100.00%
                                                                                                                      公司将对上海研发
实验室装    上海威迈斯企业                                                                                            实验室进行装修,
                                   10,000.00    100.00%                          -            -                -
修改造      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交易预计。
向关联方    上海威迈斯企业
                                     820.00       100%                   294.52               -                -      /
租赁房屋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1,070.00                 /           321.07          112.65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在某类关联交易类别中,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发生额除以公司该类关联
           交易的总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 年预计金         2023 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额(万元)          生金额(万元)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该关联方已于 2023 年
                      深圳市宝安区老万精酿啤酒吧                              49.43                19.63
                                                                                                           10 月 25 日注销。
   接受关联方提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                            196.34                  111.98   /
   供的劳务
                                                                                                           主要系公司业务经营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4.30                 0.67
                                                                                                           需求变化所致。

                            合计                                          270.07                  132.28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英可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界定为公司关联法人,不再纳入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汪洋
                (2)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20 年 4 月 26 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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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Y6F13
     (5)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 311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汪洋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23.22 万
元,净资产为-1.1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3.22 万元,净利润为-26.06 万
元。


     2、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梁游钧
     (2)注册资本:4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1992 年 2 月 26 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43016B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三楼
     (6)经营范围:受建设方委托承担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招
标评标组织;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工程估算、工程监理业务。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梁泽华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370.16
万元,净资产为 700.4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5,577.89 万元,净利润为
123.62 万元。


     3、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2)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PEK4T
     (5)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芳路 8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从事机电科技、环保科技、医药科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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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
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纳华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57,614.65
万元,净资产为 20,770.95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5.93 万元,净利润为-250.00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   曾经由公司员工控制的公司,且员工餐饮报销是其业务
   1
         公司                   收入的主要构成,视同公司关联方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
   2                            公司董事杨学锋之妻马莉娜担任董事
         限公司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
   3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
         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
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截至目前业务合同执行良
好,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
控范围内。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4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
劳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实验室装修改造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
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的公允定价,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签署具体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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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具有
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相对于关联方
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万仁春、杨学锋、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森特尔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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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行政管理职务及其行使的经营
管理职能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
     三、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万仁春、刘
钧、冯颖盈、杨学锋、姚顺、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需回避表决。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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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拟定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
独发放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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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深圳威迈斯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称由“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Co., Ltd.”变更为“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Group) Co., Ltd”。公司股票简称及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企业管理”,具体变更内容如
下:
    变更前:
    一般经营项目是:DC-DC 模块电源、AC-DC 模块电源、电子、电气控制设
备的设计、生产(凭环保批文经营);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产产品的销
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
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拟变更后:
    一般经营项目是:DC-DC 模块电源、AC-DC 模块电源、电子、电气控制设
备的设计、生产(凭环保批文经营);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产产品的销
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3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
       次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名称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1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规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规定,
         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于 2005        公司前身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年 8 月 18 日设立并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     8 月 18 日设立并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2       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 年 12 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系由深圳威迈斯电
         14 日,公司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深     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
         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      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记 ,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5566106A)。          91440300775566106A 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威迈斯新能源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
         股份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英 文 名 称 : 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3       Co., Ltd.                                     (Group) Co., 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
         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注册资本:42,095.7142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2,095.7142 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
         一般经营项目是:DC-DC 模块电源、AC-DC 模      般经营项目是:DC-DC 模块电源、AC-DC 模块电
         块电源、电子、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凭    源、电子、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凭环保批
         环保批文经营);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    文经营);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产产品的
 4
         产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
         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产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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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
  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   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且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此
次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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