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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7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
作,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