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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1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 100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5,942,27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5,942,2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7.769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76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12,274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预计公      210,2 100.00       0     0.00     0      0.00
         司 2024 年日常       74
         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就议案 1 的审议,出席会议的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ZHENG
ANMIN、FOREAL SPECTRUM, INC.、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辜长明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秋婵、聂运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海泰新光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