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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2024-03-23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及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1.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
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的合作
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进度、实施内容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
在不确定性。
   2.本次开展新业务未来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
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实施。
   3.未来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技术创新、企
业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后续可能会存在行业竞争激烈、新业务拓展不
及预期乃至亏损的风险。
   4.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未来若不能有效保持
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将会影响到核心技术
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甚至造成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会造成产能、品质
不及预期的风险,并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5.若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供需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市场
未来发展状况不及预期,有可能对子公司业务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并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助于进
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宽公司业务布局,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


                                  1
势,提高公司产业协调效力,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新业务的开展不会
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军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6.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绣谷路 1008 号 8 楼 8068 室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经营类电子商务)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
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
服务;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
    8.主要股东:苏州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362.71

                 净资产                                 199.57

                货币资金                                 43.07

               未分配利润                               -100.43

                           利润表项目(2023年4-12月)

                营业收入                                1,587.13

                 净利润                                 -100.43



                                       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公司与苏州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签署。
       (三)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成立控股子公司苏州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盈科技”或“子公司”),公司持股 51%。
    苏州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算力科技”)是苏州市大数据集团
有限公司全资组建的市属二级国有企业,以统筹全市算力资源,打造算网一体化
为目标,抢先配置区域算力资源,把握国家“东数西算”布局机遇,全力打造区
域算力枢纽中心。
    苏州市人工智能(太湖)算力中心(暨吴中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是公司联
合苏州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在吴中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建设的高水平、大规模、
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算力中心由公司子公司投资建设,苏州算力科技
有限公司协助运营管理。
    苏州市人工智能(太湖)算力中心建设地点位于吴中区太湖街道龙翔路 68
号太湖新城能源中心大厦,共规划上架 500 台全球先进的高端智能算力设备,算
力规模 8000P 左右。本次签约还同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工大苏州研究
院、企查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浪潮电子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生态合作伙伴,算力中心将
发挥苏州市人工智能的研发优势、人才优势、产品优势,撬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形成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发与商业应用双闭环,推动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的集聚
发展。

                                     3
    (二)合作内容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双方(指苏州算力科技及本公司)
在以下领域展开合作:
    1. 双方在算力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相互支持、
平等合作、资源共享、互惠共赢,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联合
以市场化的方式开展算力业务拓展,不限于设立子公司、相互投资等形式。
    2.公司及子公司将自有算力资源上架苏州市公共算力服务平台。苏州算力科
技协助子公司进行算力资源池的建设、运维、运营等方面工作,共同打造算力资
源核心竞争力。
    3.双方同意在数字政府、数字金融、数字医疗、生物信息等领域,加速双方
资源有效对接,开展深度合作,聚焦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在更大范围、更
宽领域、更深层次地优化双方信息技术产业生态,加快打造全链条“共创共赢”
的算力生态产业体系,积极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三)合作模式
    1.双方建立分管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并组建联合工作专班,具体推进落实合
作机制,负责双方日常联络、协调对接、业务合作,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2.双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技术交流及合作项目会议,建立日常沟通联系
机制,讨论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并协调合作中重大问题,实现各方资源与信息共
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1.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订立或履行过程中所知悉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数据、
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长期、独立有
效,不受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无效或终止等影响。




    三、新业务的基本情况



                                  4
    (一)新业务的类型

    子公司主要聚焦于智算业务平台的构建与优化,致力于为工业制造业等众多
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计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算力服务、模型技术服
务以及行业应用服务。

    子公司独立打造了算力服务平台,旨在满足人工智能、大型模型运算、行业
专用模型、AI 内容创作(AIGC)、模型推理等多样化的算力需求。具体服务内
容包括:

    1. 智能算力平台与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平台的构建:着重于采购和部署高性
能的智算服务器及其他关键的软硬件资源,以确保项目拥有坚实的算力基础;

    2. 人工智能技术平台服务:致力于整合与开发适用于人工智能、行业垂直
模型、AIGC 创作平台的软件服务解决方案;

    3. 算力平台及其调度系统的建设:通过高效合理的算力调度,为用户提供
定制化的智能算力服务。智能算力平台与模型技术服务相辅相成,共同进步,致
力于打造顶尖的人工智能算力服务中心。

    综合来看,我们依托高端智能算力服务器和高速计算网络设施,构建了坚实
的服务底座,提供高效、稳定、先进的高质量人工智能算力服务。在基础智算服
务之上,我们还提供一整套人工智能软件服务,包括应用软件开发、模型训练与
推理部署,亦即 MaaS(模型即服务)软件服务。因此,我们的新业务实质上是
基于“算力运营”的云端软硬件及网络架构,打造的综合智算服务体系。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算力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涵盖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
和虚拟现实等领域。同时应用行业从互联网、电子政务等向电信、金融、制造、
教育等领域拓展。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相关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
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算力产业已具备一定的规模。




                                  5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开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
速发展,传统产业与新兴技术加速融合,数字行业蓬勃发展。算力以一种新的生
产力形式,成为各行各业的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力,并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支撑。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
化;子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并纳入公司子公司
体系统一管理。




    四、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一)开展新业务的背景及合理性
    1.符合国家大数据整体战略,推动算力行业加速成长
    随着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持续渗透,全社会对算力需求十分迫
切,算力租赁受到了各地政府的重视,上海、北京和深圳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支持
算力租赁领域发展,鼓励国企、高校、科研机构等租用民间投资算力资源和数据
储存,整合算力资源。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在中国,“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化中国”是“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十四五规划”在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
社会建设步伐、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等方面作出战略部署。集约、绿色、高性能的
算力服务已经成为实现数字化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大模型以及相关应用的发
展,使得算力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但除了大型互联网企业、AI 龙头企业具有
较多的 GPU 算力芯片储备能满足自身的算力需求外,中小企业在发展 AI 模型、
应用过程中往往遭遇算力瓶颈。在此背景下,智能算力租赁服务业务将迎来发展
良机。
    3.紧跟客户对算力资源的进阶需求,抓住算力产业升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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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升,数据资源逐步进入产业升级阶段,各行各业
对数据资源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但日益庞大的数据资源也使得计算难度飞速提
升。面对繁杂的数据资源,客户对算力资源的需求不断提升。此外,现阶段市场
对高性能计算算力的需求进一步增长,高性能算力在基础通用计算、人工智能计
算、科学工程计算等应用场景中能够广泛应用。
    综上所述,子公司所提供的高性能 GPU 服务器能够满足市场对高端算力服务
器的需求缺口,抓住大数据时代来临带来的市场机遇,增强数据分析整合能力,
通过算力服务器租赁和设备销售,可满足客户对算力资源的进阶需求,实现公司
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新业务开展的可行性分析
    ChatGPT 引发了人工智能的热潮,导致全球对高性能 GPU 加速卡的需求急剧
增加。在大模型算力需求井喷以及 GPU 服务器价格高昂的现状下,只有借助算力
租赁,才能有效降低大模型研发的门槛,更好地优化相关客户的资本性支出结构。
国内 GPU 算力租赁模式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算力租赁的商业本质是具有大模型
训练需求的软件研发厂商向具有 GPU 资源的厂商租赁 GPU 算力。
    算力资源供不应求,公司抓住时代的机遇,大力发展算力服务器出售和租赁
业务。未来公司将围绕客户的应用场景,不断提升自身产品性能及服务质量,帮
助客户提供算力租赁服务,实现客户应用场景落地,为客户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的同时,积累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


    (三)新业务开展的准备情况
    1.子公司的开展进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原名
上海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园美路 58 号 1 幢 2 层
203、204 室,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变更名称为苏州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变
更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 68 号 5-8 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尚未实缴,子公司还未正式开始运营。




                                   7
    2.人才及技术储备
    在研发技术与团队方面,子公司自有的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团队专业背景丰
富,具有较强的技术功底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实践能力,可以为公司技术研发和
产品创新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持和技术保障。一方面公司制订并推行了专门的人才
培养制度,对内部研发人才积极地针对性培养,从而确保研发团队地稳定性;另
一方面,公司会大力引进战略型股东,进一步加强技术团队建设,扩充研发团队
人员,提升综合研发能力,为公司后期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目前研发团队
主要成员如下:
    (1)董事总经理:杨磊,中国人工智能学会认知系统与信息处理专委会委
员,江苏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分会委员。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具有深厚的研
发经验及市场拓展、团队管理经验。长期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城市、智能制
造、机器人相关领域的工程性技术研究。先后就职于摩托罗拉、Intel MRL、AMI
等公司。具有上市公司高级管理经验(执行董事及首席技术官)。
    (2)首席科学家:张淮,清华大学计算机本科、美国 UIUC 硕士、清华大学
工程博士在读。中国电子教育学会青少年教育分会理事会副会长,曾任清华大学
网络行为研究所副所长,人工智能领域 30+年从业经历,参与、领导多项国家重
点科研课题并承接大型研发项目,获北京市科技进步奖及多项发明专利。


    3.资金安排

    (1)总体投资规模

    公司计划于 2024 年度共计采购 500 台算力服务器,总投资规模约 15 亿元。

    (2)目前投资进度,及未来资金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采购 60 余台服务器,且均已到货,共计投资金
额约 2 亿元,待子公司正式运营,公司将以公允价格全部划转至子公司,目前子
公司占用的授信额度为 0 元;

    2024 年度将根据市场情况及配货情况,陆续完成剩余服务器的采购;

    先期启动资金主要为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银行授信,注册资本金共计


                                   8
16,800 万元,子公司可用银行授信规模不少于 6 亿元;后期资金安排由对应业
务收入及银行授信覆盖。




    4.业务开展所需的电力保障措施及安排

    目前建设完成的的太湖新城能源中心大楼,是根据数据中心相对应配置建设
的,主设备包含发电机、烟气溴冷机、电制冷机、蓄能罐、变配电设备等,能源
中心设计供电容量为 15960KVA,算力中心设计用电总容量约 9800KVA,因此当前
能源中心大楼可用供电容量能满足我方算力中心用电负荷,后期持续发展的供电
需求可通过购买绿电、扩容等多种方式进行解决。

    太湖新城能源中心大楼总供电容量已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在审批
范围内的用电无需再重新申请,如后续能源中心大楼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则
增加的用电容量需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并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助于进
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宽公司业务布局,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
势,提高公司产业协调效力,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新业务的开展不会
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并开展新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由于使用公司自
有资金,短期内会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
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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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开展新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六、重大风险提示

    (一)经营风险
    子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情况尚不明确。未来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发
展趋势、市场竞争、技术创新、企业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后续可能会
存在行业竞争激烈、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乃至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该项新业务的开展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保持人员稳定是公司生
存和发展的根本。未来若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并根据市场环境
变化而不断完善,将会影响到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甚至造成核
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会造成产能、品质不及预期的风险,并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不可抗力风险
    若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供需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市场未
来发展状况不及预期,有可能对子公司业务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未来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子公司管理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人员也将相应增
加,公司面临提升管理能力的挑战,若公司管理层不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资
源整合、业务开拓、技术研发、人员调配、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整
和优化,则公司的经营管理将受到一定影响。新业务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在这
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或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公司组织结构、管理方法
可能不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将会影响业务的进展或公司效益。


    (五)财务风险


                                  10
    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对本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本公司将统筹资金管
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实施。



    (六)公司控股股东张友志先生持有限售股份 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2.91%;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4,2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合计持有 55,25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39%。上述股份将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解除限售。




    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业务开展进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