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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益中:同益中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30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4:30:00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 17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                                                                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网站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荥盛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黄兴良、谢云翔、赵鹏、刘清华、余燕飞、林凤崎、苏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22       同益中             2024/4/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2:00-4:00)
登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 17 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及出席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
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4:00 点前送达,以抵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 17 号
邮政编码:101102
电话:010-56710336
邮箱:tyz@bjtyz.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同    反   弃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号                                                          意    对   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