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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冉股份: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 5005 弄 1 号楼 9 楼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259,94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259,9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4.207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2074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 279,160 股,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
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
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钱佳美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33,259,946        100.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关于增加
         2023 年 日
  1      常关联交易       1,560,756       100.00         0            0    0            0
         预计金额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陈凯未参与本次表决,本次表决
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岱元、徐晨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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