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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4-04-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厦门厦钨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菡女士、何燕珍女士、钟炳贤先生,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保持一致。其中厦
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公司独
立董事陈菡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
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
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
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听取了总经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经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财务总监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二)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
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听取了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2 年
度现场审计情况的汇报,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三)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福建)
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听取了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最后,全体委员确认了《2023 年度关联人名单》。
    (四)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三明市明城国
际大酒店(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 1 号江滨广场 1 幢)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全体委员推选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
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在中国(福建)
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钟炳贤均出
席了本次会议,委员何燕珍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陈菡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会议通过现场举手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3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
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
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七)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
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关联
委员钟炳贤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结果为: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第
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
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决策程
序且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审计工作中,严
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
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
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
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
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
高议事效率,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汇总报告》之委员签字页]


委员签名:




             陈   菡               何燕珍                   钟炳贤




                                             日   期: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