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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武汉蓝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征已离任)2024-03-20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4-008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王征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王征作为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
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7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
           应出席董                             缺席董   未亲自出席或者连   列席股
 独立董                表决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会议                             事会会   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东大会
 事姓名                事会会议次      会会议
             次数                               议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次数
                           数          次数
                                                             席的情况
  王征         8              8          0        0              否           6



    2023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
对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7 次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类型
2023 年 2 月 16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阅报
                     七次会议         告》                                                同意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修订<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八次会议         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同意
                                      二、《关于修订<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7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九次会议         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三、《2022 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3 月审
                                                                                          同意
                     十次会议         阅报告》
2023 年 5 月 11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同意
                     十一次会议       市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27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十二次会议       额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3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十三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二、《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电话和
    现场沟通的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公司的有关信息,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
         同时还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内部审计
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
作;监督保障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
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的披露义务,促进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持续关注公司的内控建设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促
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征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