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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奥迪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秋生)2024-04-1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秋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田秋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 8 月出生,经济学专
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 年 3 月至 1978 年 9 月任河北省
任丘市北辛庄乡堤东中学民办教师;1982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历任兰州大学经
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副院长;2002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2005 年 7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
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
与金融学院副院长;2014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副会长;2014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兼任珠海
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兼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以来,还先后兼任方圆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
           事会会议    会会议次                  事会会议次   事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方式
             次数          数                        数       议次数     次数
                                  现场或通讯
田秋生         3            3                         0         0        1
                                      方式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2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事项
                                                                         类型
                            1、《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2、《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
                            3、《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4、《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十二次会                                                      同意
4月7日                      5、《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议相关议案之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7、《<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换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   第三届董事会
4 月 26   第二十三次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日      议相关议案之
          独立意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
 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
 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对换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 3 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及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一)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的情况;

    (二)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表决权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5、《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五)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
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2023 年度,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
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严格遵守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及
北交所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融资、并购重组以及业务办理等方面的各项
制度要求;对公司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
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监督;认真践行内部控制的各项要求,确保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的分工和制衡,完善公司治理。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
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为公司规范
运作及实现战略发展持续督导,并建言献策,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
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为公司董事
会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3 年 3 月,本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
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要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独立董事换选,
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
    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
持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秋生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