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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奥迪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培刚)2024-04-1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培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韩培刚,汉族,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
权,博士学历,特聘教授。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兰州大学物理系助教、
系团总支书记;1990 年 9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新材料研究
室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香港城市大学光电研究中心研究员;
2001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香港广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深圳市广大纳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CTO;2011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内蒙古圣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
2017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技术大学院长、讲席教授,2023 年 5 月 4 日至今任奥
迪威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年度任期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
            事会会议     会会议次                 董事会会   事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方式
              次数           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现场或通讯
韩培刚         6            6                           0       0           1
                                        方式
        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2 次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事项
                                                                            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5
          第二十四次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月9日
          议相关议案之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      案》
2023 年 9
          第二十七次会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同意
月 26 日
          议相关议案之      案》
          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对换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 3 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无相关需战略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未召开战略委员
会会议。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出席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
严格遵守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及北交所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融资、
并购重组以及业务办理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要求;对公司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会计
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监督;认真践行内
部控制的各项要求,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决策、执行和监
督方面的分工和制衡,完善公司治理。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
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为公司规范
运作及实现战略发展持续督导,并建言献策,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
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为公司董事
会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培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