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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奥迪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朝晖)2024-04-1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朝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龙朝晖,苗族,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学历,副教授。1990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原经济系
团总支书记、原国贸金系团总支书记、财税系讲师、培训项目主任、财税系副教
授;2016 年 9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副教授,兼任中山大学岭南
学院校友会常务副会长;曾任广东省首批科技专家服务团中山大学团团长,挂职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副区长,兼任中国非洲问题研究会理事、中国电子商务立法
和慈善立法专家、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农耕文明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广东省和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云浮市新型智库专家、广东省“三
旧”改造协会和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专家组成员、广州市慈善监督委
员会监事和委员、广州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纳税人协会高级顾问、广州
市海珠区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导师,受聘香港大学讲授《中
  国税务》课程,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亚利桑那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香港
  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岭南大学进行科研合作或学术交流访问,是汕头
  大学商学院兼职师资,2023 年 5 月 4 日至今任奥迪威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
                        会会议次                 董事会会    事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会议次数                 会议方式
                            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现场或通讯
龙朝晖         6            6                        0          0         1
                                        方式
        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2 次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事项
                                                                          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第
2023 年 三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5 月 9 日 十四次会议相关
          议案之独立意见
2023 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9 月 26 三届董事会第二     案》                                          同意
    日    十七次会议相关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议案之独立意见 案》
                      3、《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
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负责人续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
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并确认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关于预计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出席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
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
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
培训课程,严格遵守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及北交所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发行融资、并购重组以及业务办理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要求;对公司建立健全符合
要求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监督;
认真践行内部控制的各项要求,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决策、
执行和监督方面的分工和制衡,完善公司治理。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
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为公司规范
运作及实现战略发展持续督导,并建言献策,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
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为公司董事
会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朝晖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