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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派特尔: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4-29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32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9,921,409.4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9,586,974.0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747,523.2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737,6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
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9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
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创业中路 8 号      联系人:赵伟才
    电话:0756-7237806     传真:0756-7237828

六、备查文件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