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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灿能电力: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斌)2024-04-18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4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吴斌,作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
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情况
    吴斌,男,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0 年 3 月至今于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3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江苏扬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灿能
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汉桑(南京)科技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12 月起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
       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列席股东      实际列席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吴斌            5             5     0          0          2             2

            2023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 反
       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暨选举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分别下设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细则。截止
       2023 年年末,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议案》。截止 2023 年年末,公司未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部分议案发表了
       有关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                      审议事项

                                                                                          同意
1      2023 年 4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同意
2       2023 年 11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二)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                         审议事项

                                                                                             同意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1   2023 年 4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报告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同意
2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23 年 11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3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
                                               《关于聘任林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关于聘任姚东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   2023 年 12 月 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
                               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翟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关于聘任刘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
        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办公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公司经营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
理情况等进行了解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依法对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
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2023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3 年度,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2023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4、2023 年度,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律处分等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
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继续促进公司合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斌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