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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曙光数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4-034]2024-04-17  

 证券代码:872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4-029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
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
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
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08           曙光数创         2024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 27 号楼 C 座 3 层 301 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曙光数据基础设
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
事会汇报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曙光数据基础设
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公告编号:2024-013)、《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郭帅)》(公告编号:2024-01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景
丽已离职)》(公告编号:2024-015)。


         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4-009)、《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编制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参照公司 2023 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纲要相关工作任务
要求,拟订《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拟进行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
“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6)。


            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曙
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9)。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关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3)。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告编号:2024-024)。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八);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
券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
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
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9: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曹慧莹 010-5367005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