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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2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

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

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在各个重要领域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

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

审计意见,出具了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其

职责时,与公司的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包括

审计工作的范围、计划、年报审计的重点内容、风险评估流程,以及整体的审计

结论等,确保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得到了充分履行。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严格核查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格、业务水平、诚

信度、独立性以及过往的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经评估认定,认为其具备提

供公司所需审计服务的条件和专业素养。

    (二)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该所针对公司年

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并就审计的总体方针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确保审

计目标与公司要求相符合,并就时间安排进行了协商。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频繁的沟通。为

确保审计活动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多次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询问,了解审计

进展,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之间的不同看法,审计委员会积极介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有效协调,以

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

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

项进行深入的探讨与沟通。
    (六)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核查与

评估,认为该所在执行审计任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守职业准则,独立、客观、公

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

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

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计职责,按年度审计计划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切

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