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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人,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

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收公司期

末余额为 89,044.19 万元。

    3、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

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以下简称“名城控股集团”),

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

联自然人等,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司)

作为资金借入方,共同签署《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各资金借出

方拟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

成公司关联交易。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名城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人应收公司期

末余额为 89,044.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6.89%。


    二、关联方介绍
    1、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6 年 1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11305823J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 68-8 号福州

名城城市广场 7#楼 40 层 02 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俞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在《外

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名城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9.52%股份,

利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名城控股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 100%股份,俞

培俤先生为利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

    俞培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华云女士、俞锦先生、俞凯先

生、俞丽女士分别为俞培俤先生的配偶、儿子及女儿。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

合计持有公司 925,519,7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9%。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借出方:名城控股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

俤先生及关联人陈华云女士、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

    借入方: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司)。

    2、财务资金支持目的

    为全力支持和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名城控股集团(含下属子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为借出方,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

持。

    3、借款额度及期限

    各借出方以其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

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4、借款年利率

   各借出方给予公司的借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或拟发行

的信用债对外融资成本。

   5、协议生效

   该项议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6、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使用的具体需求,在本次

《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下,由具体借款协议双方签署具体的借款

协议及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

股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人,

持续为公司提供不高于外部融资成本的优质资金支持,将有效地补充

公司现金流,有利于保证公司新项目拓展,加快公司业务发展,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提供财务资金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2、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全体非关

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

案,关联董事俞培俤、俞锦、俞丽、俞凯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 年 4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