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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振华重工”)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对 2024 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振华重工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存款服务框架协议>和<贷款服务
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公司与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振
华重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振华重工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签订 2022-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14 日
及 2022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签订 2022-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振华重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3、振华重工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振华重工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公司与中交财
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
010)。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日常关联交易
                                               2023 年           2023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上限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中交集团及其下
    提供劳务                                        18             2.60
                            属单位
                        中交集团及其下
    销售产品                                        60            34.76
                            属单位
                        中交集团及其下
    接受劳务                                        35            26.02
                            属单位
                        中交集团及其下
    采购产品                                        15             7.34
                            属单位
                 合计                               128           70.72
                    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存贷款业务
                                               2023 年           2023 年
               业务类型
                                             每日余额上限      每日最高余额
                 存款                              16                16

                 贷款                               20             6.93
                                                2023 年           2023 年
               业务类型
                                                 额度           实际发生额
                 授信                              20             0.0054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日常关联交易

                                                           2024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提供劳务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23
       销售产品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65
       接受劳务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35
       采购产品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18
                        合计                                  141
                    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存贷款业务
                                                           2024 年
                      业务类型
                                                         每日余额上限
                        存款                                  20
                        贷款                                  20
                                                            2024 年
                      业务类型
                                                             额度
                        授信                                  2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4)注册资本:727,402.38297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6)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
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
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
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
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
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中交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不含
振华重工及振华重工并表单位)属于振华重工的关联法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
    (8)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资信情况良好。
    2、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宏标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B 座 16 层 1603-1609
    (5)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
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
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
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
资租赁。
    (8)关联关系:财务公司是公司 5%以上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
制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资信情况良好。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日常性关联交易
    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交集团与振华重工签订了《2022-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适用于振华
重工及其下属单位与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
为 3 年,协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1)国家定价;或(2)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采
用市场价格;或(3)上述(1)、(2)均不适用时,以提供方提供相关材料物资、产品
或服务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率作为标准。
    2、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存贷款业务
    (1)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公司与振华重工签署了《存款
服务框架协议》和《贷款服务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
财务公司存款的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
司提供贷款的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计算。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①财务公司向振华重工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支付存款利息的利率
不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也不得低于财务公司向
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②财务公司向振华重工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收取贷款利息的利率
不高于同期同类型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
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振华重工及其附属公司应根据财务公司
的要求就财务公司的贷款服务提供担保措施。
    (2)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
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财务公司对公司
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
函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算。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公司与中交集团、财务公司以公开、公平、公正
为原则,有助于公司扩大相关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合理回报,对振
华重工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振华重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存在是必要
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