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A: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2011-07-28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22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发布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本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 1,638,336,654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7,825,181,106 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
90.75%)并向其募集 269,005.23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与中国平安即按照双方
签署的协议约定开展了认购对价资产过户、认购对价现金支付以及股份登记等相
关工作。
2011 年 7 月 8 日,中国平安持有的平安银行股权 7,825,181,106 股(约占平
安银行总股本的 90.75%)的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股
权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
2011 年 7 月 18 日,中国平安将 269,005.23 万元的人民币现金转账至本公司
在中国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
2011 年 7 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登记确认书》,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638,336,654 股人民币普通股登记
在中国平安名下。
2011 年 7 月 27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重 组 过 渡 期 间 损 益 实 现 情 况 的 说 明 》 出 具 了 安 永 华 明 [2011] 专 字 第
60803861_H01 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平安银行在过渡期间未发生亏损。因此,
认购对价资产于过渡期间未产生亏损,中国平安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后,中国
平安及中国平安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52.38%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平安银行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布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市海问律师
事务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