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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发展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公告2011-08-17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31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由公允价值模式改变为成本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时间:2011 年 7 月 1 日
    2.变更前会计政策:本行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后
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3.变更后会计政策: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采用
成本模式计量。
    4.变更原因:本行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其中对投资性房地产选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银行”)对投资性房地产选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完成后,平安集团成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本行成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应统一子公司所采
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会计
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
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为减少后续账务
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同时考虑该调整对本行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拟变
更本行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政策,以达成本行与平安集团、平安银行的会计政
策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方法及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对财务报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本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对本行 201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项目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投资性房地产                539,805         214,572             (325,233)
固定资产                  2,470,051       2,392,293               (77,7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076          15,425               (87,651)
资本公积                13,396,943      13,341,411                (55,532)
未分配利润                8,740,798       8,480,990             (259,80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行近三年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对本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对本行当年净利润的影响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时间
                                     占所有者权               占当年净利
                           金额                      金额
                                       益比例                   润比例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93,124)    (1.18%)       8,149        1.33%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63,560)    (1.29%) (42,448)    (0.84%)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15,340)    (0.94%) (37,278)    (0.59%)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
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
表,具有合理性。
    五、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
马林、陈瑛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
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
表,具有合理性,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
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
表,具有合理性。我们认为此次调整是合理的,我们对本次追溯调整事项没有异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