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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发展A: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1-08-17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   公告编号:2011-032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一一年八月




                           1
                                                                    目          录
公司声明........................................................................................................................................... 3
特别提示........................................................................................................................................... 4
释 义.............................................................................................................................................. 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概要................................................................................................... 6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6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
(三)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7
(五)募集资金投向....................................................................................................................... 7
(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8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
(八)上市地................................................................................................................................... 8
(九)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 8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9
(一)基本情况介绍....................................................................................................................... 9
(二)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10
(三)主营业务情况.................................................................................................................... 10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11
(五)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12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12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中国平安与本公司发生重大交易的情况...............14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15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15
(二)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15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5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15
(五)违约责任条款.................................................................................................................... 16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7
(二)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分析............................................................................................. 17
(三)本次发行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8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9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 1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 20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 20




                                                                            2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
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3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不少于892,325,997股但不超过1,189,767,995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6.81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将
随之进行相应调整(如需)。
    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5、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外,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此外,本
次非公开发行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平安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中国平安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4
                                释       义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深发展 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
                               人民币壹元整的深发展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指深发展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发行对象发行A
                               股募集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章程》                       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平安、认购方               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寿险                       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指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638,336,654股股份购
                               买中国平安所持平安银行的7,825,181,106股
                               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并募
                               集等额于平安银行约9.25%股份评估值的现金
                               269,005.23万元的交易。该等交易已于2011
                               年6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1年7
                               月29日实施完毕
NEWBRIDGE                      指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自 2010 年以来,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步调一致,中国银监会持续加强审慎
监管力度,陆续出台新监管标准。2011 年 4 月 27 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银
监发[2011]44 号《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将非系统重要性银
行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从 8.0%提高至 10.5%,新标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开始执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求于 2016 年底前达标。根据资本充足率的高低,
中国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类,并在业务
准入、规模扩张、机构设立等方面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因此,持续满足资本充足
率监管要求,适应资本硬约束,对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本公司作为国内 A 股上市银行为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和监管环境的不断
变化,自 2004 年以来,依靠自身积累和多种融资渠道,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
本公司通过 2007 年和 2008 年认股权证的行权补充核心资本约 57 亿元,2008
年累计发行次级债 80 亿元,2009 年发行混合资本债 15 亿元,2010 年向平安
寿险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约 69.3 亿元,2011 年 4 月发行混合资本债 36.5
亿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7.01%
和 10.58%。


    为了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资产规模适度扩张的资金需求,以及
尽快达到中国银监会新的监管标准,本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应
对国内外经济的快速变化与挑战,实现稳健经营,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促进公
司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为全体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6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平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向中国平安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登
记至中国平安名下。截止本预案签署日,中国平安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2,683,659,341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16.81 元/股。


    2、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不少于 892,325,997 股但不超过 1,189,767,995
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
将随之进行调整(如需)。


    3、限售期限


    中国平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
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中国平安关联机构(即在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
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受中国平安控制、与中国平安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人)之间
进行转让不受此限。锁定期满之后,中国平安可以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本次发行的股份。


       (五)募集资金投向


                                   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平安为本公司的关
联法人,因此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平安仍将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公司
控制权并未发生变化。


    (八)上市地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此外,
本次发行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平安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中国平安将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
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8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15、16、17、18 层
法定代表人:               马明哲
注册资本:                 7,644,142,092 元1
实收资本:                 7,916,142,092 元
工商注册号:               100000000012314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31-6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金融、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
                           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资金运用业务
经营期限:                 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             深税登字 440300100012316 号
上市信息:                 A 股上市交易所:上交所
                           A 股股票简称:中国平安
                           A 股股票代码:601318
                           H 股上市交易所:联交所
                           H 股股票简称:中国平安
                           H 股股票代码:2318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15、16、17、18 层,邮政编码:518048
通讯方式: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31029

1
  2011 年 6 月 17 日,中国平安完成向金骏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272,0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总股本变
更为 7,916,142,092 股,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9
                    网址:www.pingan.com
                    电子信箱:ir@pingan.com.cn;pr@pingan.com.cn


    (二)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
中国平安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国平安不存在《公司法》第二
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中国平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中国平安的
主要关系图如下:




    (三)主营业务情况


    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
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成立于
1988 年,总部位于深圳。2004 年 6 月和 2007 年 3 月,中国平安先后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名称“中国平安”,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代码为 231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 601318。


    中国平安主要子公司包括平安寿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


                                   10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平安各业务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人寿保险业务                           8,417                    10,374             (1,464)

财产保险业务                           3,865                      675               500
银行业务                               2,882                    1,080              1,444
证券业务                               1,594                    1,072               550

其他业务2                              1,180                    1,281               605

净利润合计                             17,938                   14,482             1,635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中国平安 2010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 2011 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如下:
       1、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31,074                  1,171,627

总负债                                             1,107,128                  1,054,744

股东权益合计                                          123,946                  116,883



       2、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1 年 1-3 月                2010 年

营业收入                                              73,915                   189,439

其中:保险业务收入                                    69,600                   159,384

营业支出                                              66,666                   167,122


2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信托及资产管理等业务

                                                 11
其中: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5,139            66,479

营业利润/(亏损)                          7,249             22,317

利润/(亏损)金额                          7,266             22,347

净利润                                     5,946             17,938



       3、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1 年 1-3 月         201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487            139,2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806           -189,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01           42,25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165            80,938




       (五)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中国平安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权转让及相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
监复[2010]147 号文)的要求,为保证同业竞争的公平性,在中国平安受让
NEWBRIDGE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平安寿险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
后一年内,本公司应与平安银行完成整合(以下简称“两行整合”)。作为“两
行整合”的组成部分,中国平安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将所持平安银行的股
份全部注入本公司,以避免平安银行与本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交易涉及的平安银行约 90.75%的股份已于 2011 年 7 月 8 日过户至本公



                                      12
司名下,平安银行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所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的
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有效避免未来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本公司产
生的同业竞争,维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平安已作出如下承诺: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在中国平安作为深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针对
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深发展同类业
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深发展可能构成潜
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深发展相
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深发展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在中国平安履行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平安所从事的业
务与本公司的业务仍将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中国平安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约 52.38%的股份,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中国平安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为了减少和规范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
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中国平安已作出如下承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
就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深发展之间发生的构成深发展关联交
易的事项,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深发展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平安保证
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深发展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
的利益或使深发展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中国平安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适
用的法律法规、《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平安作出的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
诺的前提下进行,同时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中国平安与本公司发生重大交易的
情况


    2010 年 6 月 , 中 国 平 安 控 股 的 平 安 寿 险 认 购 了 本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的
379,580,000 股股份。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中国平安及平安寿险合计持有
本公司 1,045,322,687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99%。


    2011 年 7 月,中国平安以其所持平安银行的 7,825,181,106 股股份(约占
平安银行总股本的 90.75%)以及等额于平安银行约 9.25%股份评估值的现金
269,005.23 万元,认购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1,638,336,654 股股份。截至 2011
年 7 月 20 日,中国平安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2,683,659,341 股股份,约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52.38%,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4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2011 年 8 月 17 日


       (二)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公司和中国平安于2011年8月17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认购合同”),
认购合同签署后即行生效。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本公司和中国平安在认购合同下的成交义务的生效是以下条件得到满足为前
提:


  (1) 各项批准已经适当取得并在成交日全面持续有效;

  (2) 相关机关没有发布、颁布或执行任何禁止完成认购合同所拟议的交易
            的法律、法规、规则、指令、命令或通知;

  (3) 就为实现成交需要由中国平安履行的义务而言,本公司在认购合同项
            下的所有声明保证应于认购合同签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并
            至成交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持续真实、准确(如同在成交日再次做出);


                                     15
   (4) 就为实现成交需要由本公司履行的义务而言,中国平安在认购合同项
         下的所有声明保证应于认购合同签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并
         至成交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持续真实、准确(如同在成交日再次做出)。

    (五)违约责任条款


   受限于以下条款,如因任何一方违反其在认购合同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或违反
其在认购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对方蒙受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和/或发生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和其它专家费
用),则违约的一方应全额补偿守约的一方。


   本公司不对中国平安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承担责任,除非并直到该等权利请
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如果任何权利请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本公
司应就该等权利请求的总金额承担责任;中国平安不对本公司提出的任何权利请
求承担责任,除非并直到该等权利请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如果任何权利
请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中国平安应就该等权利请求的总金额承担责任。
每一方根据认购合同就所有权利请求承担的全部责任以总认购价格为限。




                                  16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二)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分析


    本公司将加强资本管理,发挥公司在贸易融资领域的优势,强化零售银行板
块,加强与中国平安的交叉销售,提高单位资本的收益能力,将净资产收益率保
持在较高水平,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公司将采取下列具体措施:


    1、发挥贸易融资优势


    近年来,借助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契机,本公司在贸易融资领域发展速度较快,
形成了领先优势。本公司将围绕“面向中小企业,面向贸易融资”这一目标,以
贸易融资和现金管理作为最主要的产品和手段,打造差异化优势,在汽车、钢铁
等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食品、粮油、化肥、工程机械行业的增长点,实现优
势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强化零售银行板块


    本公司的零售银行业务以零售客户经营为核心,深化各项客户经营措施,提
升零售客户经营和筹资能力,推动个贷业务优化发展,梳理个贷业务流程,持续
产品开发创新,进一步做好零售业务基础平台,促进零售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实现零售银行盈利规模的快速扩大。


    3、加强与中国平安的交叉销售


    中国平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交叉销售,本公司能够利用中国平安
5,000 万个人客户和 200 万公司客户资源。未来本公司将在零售贷款、理财产品
等业务领域,充分利用中国平安庞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积极探索交叉销售
业务模式及营销模式,有效提高本公司的客户数量和质量,实现盈利能力的提高。



                                   17
    4、提高单位资本的收益能力


    本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采取积极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结构和定价
管理,实行审慎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通过计划考核、限额管理等手段,实现在
严格资本约束下的资产规模的增长。


    (三)本次发行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本公司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加抵御风险能力,增
强竞争力并获得更多业务发展机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增加。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增加。本次发行,短期
内可能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逐步产
生效益,将对提升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2、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进一步
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3、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


    总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资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满足监管要求,对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保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
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18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
结构的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业务、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收入结构不
会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化,公司
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将有效提高,
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本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盈利能力方面,本
次发行将提升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支持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本公
司在资产和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的基础上实现利润增长,从而产生良好的经济效
益。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其经营范围为“投资金融、
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资金运用业务”。
中国平安借助旗下主要子公司,通过多渠道分销网络,以统一的品牌向客户提供
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公司法》第二百一
十七条所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在业务关系方面,公司自主经营,业务结构完整,有独立的业务经营系统。


    在管理关系方面,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未超越股东
大会直接、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


    中国平安与公司如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 章

                                    19
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平安作出的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进行,同
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国平安也已作出避
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单位及其关联
单位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单位及其关联单位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业务。本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
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除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未获得批准的风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当提请中国银监会、中国证
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监
管机构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
义务的潜在可能性。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放贷款和表外信贷业务
等,其中,与贷款相关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贷款组合风险、不良贷款率偏高和准


                                  20
备金偏低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由于资产和负债结构失衡或期限搭配不当
等原因,导致资产组合在适当的期限内提供资金的成本意外增加的风险,以及不
能及时以合理的价格清算头寸的风险。虽然本公司已经将防范流动性风险作为工
作的重点之一,但由于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本公司仍然存在流动性风险。


    4、市场风险


    本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利率和汇率产品的头寸,由于利率、汇率、商
品价格以及其他市场因素不确定的波动导致公司的未来收益、现金流可能发生
不利的变化,进而蒙受潜在的损失。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
成的风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控制制度不合理,操作的程序和标准出现偏
差,业务人员违反程序规定,内控系统不能有效识别、提示和制止违规行为和
不当操作等均可能导致损失。


    6、政策风险


    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会影响商业银
行的业务量进而影响盈利能力。本公司存在未能适应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
略的风险。


    7、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的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另
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国内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
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对公司盈利水平、发展前景和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公司
的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风险因素而波动。

                                   21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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