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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发展A: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11-08-1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目         录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8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5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宜的议案......................................................................................................................................... 18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9

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1 年-2014 年)的议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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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1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登记时间:2011 年 9 月 2 日下午 12:30-14:15

登记地点: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大会登记处



 序号                            议      程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2
         及会议议程

   3     议案介绍:


         议案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6、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9、上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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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序号                          议     程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
       告的议案》

       议案五:《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议案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1 年-2014 年)的议
       案》

  4    宣布投票规则


  5    股东审议以上议案并投票表决


  6    股东发言


  7    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8    律师宣布见证结果


  9    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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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公司已经
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条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条件的有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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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条件的有关法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
专项账户。
                     第三章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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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
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
    第七条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
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 《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 10 名。基金公司
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
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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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
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
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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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充实本公司资本基础,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本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资本
的需求,本公司拟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89,767,995 股股票。本次发行将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综合竞
争实力,增强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少于 892,325,997 股但不超过
1,189,767,995 股。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16.81元/股。

    6、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
将随之进行相应调整(如需)。

    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
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中国平安关联机构(即在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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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平安、直接或间接受中国平安控制、与中国平安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人)之间进行
转让不受此限。锁定期满之后,中国平安可以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处置本次发行的股份。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9、上市地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11、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项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尚须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
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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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要求,现将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深圳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请见
附件。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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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438538_H06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抽 查 、核 对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反映了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昌   华

                                                      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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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6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6月28日以证监许可[2010]862号文《关于核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向中国平安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7,958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2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
    行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931,130,8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907,427,852元。

    2010年6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汇入本公司账号为11002873383104的募集资金
    专户。上述资金缴纳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安永华明”)验证,并出具《验
    资报告》(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438538_H01号)。截至2011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资本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和/或其投资总额的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
   实际用途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一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0 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的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千元
                                                         201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投资项目                                       实际使用     2010 年报披露                     差异
    补充资本金                                    6,907,428         6,907,428                         -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存在差异。

                                                 12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
   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2011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2 号)
   核准,本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非公开发
   行 1,638,336,654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7,825,181,106 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 90.75%)并向其募集 269,005.23 万元人民
   币。

   2011 年 7 月 8 日,中国平安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 7,825,181,106 股(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
   的 90.75%)的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
   2011 年 7 月 18 日,中国平安将 269,005.23 万元的人民币现金转账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
   立的人民币账户 810409389808023001 账号内。上述资金缴纳及股权转让情况已经安永华明
   验证,并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 60438538_H01 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8 月 17 日




                                         1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募集资金总额:6,907,42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907,4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907,4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集后承诺投资 期(或截止日项
  项目     项目         金额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目完工程度)


   补充    补充
 资本金    资本金         6,907,428    6,907,428     6,907,428           6,907,428        6,907,428        6,907,428                  -           100%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8 月 17 日




                                                                       1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
证券,董事会应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现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汇报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少于 892,325,997 股但不超过 1,189,767,995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对保持资金流动性、加
强债务资金的运营管理、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自 2010 年以来,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步调一致,中国银监会持续加强审慎
监管力度,陆续出台新监管标准。2011 年 4 月 27 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银
监发[2011]44 号《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将非系统重要性银
行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从 8.0%提高至 10.5%,新标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求于 2016 年底前达标。根据资本充足率的高低,
中国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类,并在业务
准入、规模扩张、机构设立等方面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因此,持续满足资本充足
率监管要求,适应资本硬约束,对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公司作为国内 A 股上市银行,为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和监管环境的不断变
化,自 2004 年以来,依靠自身积累和多种融资渠道,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公
司通过 2007 年和 2008 年认股权证的行权补充核心资本约 57 亿元,2008 年累计
发行次级债 80 亿元,2009 年发行混合资本债 15 亿元,2010 年向中国平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约 69.3 亿元,2011 年 4 月发行混合

                                   15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资本债 36.5 亿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
率分别为 7.01%和 10.58%。
    为了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资产规模适度扩张的资金需求,适应
中国银监会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应
对国内外经济的快速变化与挑战,实现稳健经营,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促进公
司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为全体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三、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
    本公司将加强资本管理,发挥公司在贸易融资领域的优势,强化零售银行板
块,加强与中国平安的交叉销售,提高单位资本的收益能力,将净资产收益率保
持在较高水平,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公司将具体采取下列措施:
    1、发挥贸易融资优势
    近年来,借助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契机,本公司在贸易融资领域发展速度较快,
形成了领先优势。本公司将围绕“面向中小企业,面向贸易融资”这一目标,以
贸易融资和现金管理作为最主要的产品和手段,打造差异化优势,在汽车、钢铁
等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食品、粮油、化肥、工程机械行业的增长点,实现优
势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强化零售银行板块
    本公司的零售银行业务以零售客户经营为核心,深化各项客户经营措施,提
升零售客户经营和筹资能力,推动个贷业务优化发展,梳理个贷业务流程,持续
产品开发创新,进一步做好零售业务基础平台,促进零售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实现零售银行盈利规模的快速扩大。
    3、加强与中国平安的交叉销售
    中国平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交叉销售,本公司能够利用中国平安
5,000 万个人客户和 200 万公司客户资源。未来本公司将在零售贷款、理财产品
等业务领域,充分利用中国平安庞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积极探索交叉销售
业务模式及营销模式,有效提高本公司的客户数量和质量,实现盈利能力的提高。
    4、提高单位资本的收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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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本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采取积极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结构和定价
管理,实行审慎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通过计划考核、限额管理等手段,实现在
严格资本约束下的资产规模的增长。
    四、本次发行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本公司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加抵御风险能力,增
强竞争力并获得更多业务发展机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增加。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增加。本次发行,短期
内可能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逐步产
生效益,将对提升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2、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进一步
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3、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


    总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资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满足监管要求,对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保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
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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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在适当的情形
下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从维护
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而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
    2、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权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份有新的规定或监管部门有
相关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3、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修改公司章程
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及股份锁定事宜;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具
体事宜。
    前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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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中国平安现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约 52.38%的股份,本次向中国平安非
公开发行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平安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现拟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免
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1 年-2014 年)的

                                 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水平,为公司业务的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构筑坚实的保障,特制定公司 2011 年-2014 年资本规划,具体
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1 年-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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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
                         (2011 年-2014 年)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水平,为公司业务的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构筑坚实的保障,特制定公司 2011 年-2014 年资本规划。
    一、资本管理原则
    公司资本管理遵循的关键原则:满足监管要求,保持适当的资本充足水平,
支持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优化资产结构、合理配置经济资本,实现资本回报最大
化,保障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本管理目标
    综合考虑监管指引与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影响,以及公司发展和风险管理战
略,通过资本自给与外部筹资相结合,在监管政策无重大变动的情况下,确定了
2011 年-2014 年资本管理的最低关键目标如下:
    资本充足率≥10.5%
    核心资本充足率≥7%
    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定期审查和管理资本结构,并通过资产负债管理优化
资本结构和期限搭配,提高资本筹集效率,维持资本结构的总体平衡。
    三、资本补充机制
    公司将实行审慎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通过计划考核、限额管理等手段,实
现资产规模的均衡增长,维持稳健的资产增速。
    当资本充足率接近或实际低于预期目标时,公司将优先考虑通过优化资产结
构,加强加权风险资产管理、提高盈利能力、适时调节风险资产增长节奏等措施
提高资本充足率。
    当资本充足率水平接近或预期即将低于预先设定的管理目标,需要进行外部
资本补充时,公司将按计划通过合适的外部融资渠道补充资本金。
    四、资本补充的必要性
    监管机构不断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
制,提高资本质量,强化资本约束,以增强银行抵御风险能力。

                                  21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 10.58%,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7.01%,低于其他上市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和资本规模的逐步扩张,如果没有切实有效的资本补充,公司资本充足率将无法
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综合考虑 2011-2014 年资本需求和资本供给,公司有必要从外部补充资本,
确保资本充足。
    五、资本补充的可行性
    在我国金融体系改革持续深化、资本市场容量日趋扩大以及银行业经营效益
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公司补充资本面临着较为有利的内外部环境。并且从长远看,
资本补充是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持续提升股东价值。
    (一)资本补充工具日渐丰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持续发展,银行补充资本
的途径和工具不断增多,为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提供了更多便利。公司可以综合
运用债务工具、股权工具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本。
    (二)资本市场容量日趋扩大。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投
资者日趋成熟,对银行再融资规模的承受能力增强,为公司补充资本提供了融资
空间。
    (三)经营业绩稳步提升。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高,利润水平保持平
稳增长,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六、资本补充方式
    为确保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管理目标要求,未来几年公司将在增强内部资本
积累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融资工具的融资成本和效率,灵活选择资本补充方式和
时机,利用多种方式补充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本充足率为 10.58%,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7.01%,
仍低于其他上市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单一的内部积累方式不足以满足公司持续
发展所需的资本要求,亟需通过外部募集方式进一步补充资本,未来几年公司拟
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资本补充,为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基础,提
高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更可为积极开展创新业务、拓展
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进一步提升同业竞争力提供保障。

                                     22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有效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同时,也为提高后续附属资
本补充空间创造了条件,为公司后续的次级债券等债权融资拓宽渠道。
    (二)次级债券
    根据监管规定,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方式充实附
属资本。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选择适合时机发行次级债券。
    (三)利润积累
    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高,利润积累将成为核心资本的一项重要补充来源。
    (四)其他方式
    根据监管规定和市场状况以及资本充足目标实现情况,公司将适当调整和更
新资本补充的具体计划和目标,合理选择其他融资方式进行资本补充。
    七、资本管理措施
    (一)加强资本规划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稳定
    定期对中长期资本规划进行重检,并根据宏观环境、监管要求、市场形势、
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
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相适应。
    (二)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占用较少的业务。
在业务发展中适当提高风险缓释水平,减少资本占用;保持贷款平稳增长,改善
证券投资结构,合理安排直接投资规模;加强表外业务风险资产的管理,准确计
量表外业务风险资产;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和各级机构调整业务结构
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实现资本水平与风险水平合理匹配,
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三)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流程,提高资本管理水平
    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充分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
况,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确保资本规划与经
营状况、风险变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
    (四)加强压力测试,完善资本应急预案
    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压力测试体系,确保具备充足的资本水平应对不利的市
场条件变化。制定和完善资本应急预案,明确压力情况下的相应政策安排和应对

                                  2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措施,确保满足计划外的资本需求。
    (五)加强资本预算和考核,增强资本约束意识
    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经济资本管理技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总体风险偏
好,优化经济资本在各业务线的合理配置,并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合
理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本增长,实现资本水平和风
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制定年度资本预算,明确年度资本规模、
资产结构以及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年度预算与中长期规划相衔接,促进中长期
规划的实施,引导各级机构树立资本约束意识,使资本成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
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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