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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0-10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2-05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主持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遂宁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 含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 18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2,834,445,22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123,350,416 股
的 55.3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建一先生、
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孙建一先生、
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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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孙建一先生、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表决结果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1   孙建一                          2,834,445,120     约 100.00%    0        0.00%        100          约 0.00%    通过

1.2   邵平                            2,834,445,120     约 100.00%    0        0.00%        100          约 0.00%    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晓光、任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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