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 科A: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07-2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8-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收到深圳市钜盛华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

  年 7 月 24 日,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泰信 1 号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票 44,10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主体
                                                     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比例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28,030,746            6.59%       728,030,746             6.59%
             钜盛华                   926,070,472            8.39%       926,070,472             8.39%
                    广钜 1 号         163,481,676            1.48%       163,481,676             1.48%
钜盛华作为
委托人的相          金裕 1 号         225,494,379            2.04%       225,494,379             2.04%
关资产管理          宝禄 1 号         156,350,691            1.42%       156,350,691             1.42%
    计划
                    泰信 1 号          52,511,583            0.48%         8,402,383             0.08%
             合计                    2,251,939,547          20.40%      2,207,830,347           20.00%

       除上述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万科股份相关的其他信息与

  2018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同。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钜盛华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