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2023-03-0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000002、299903、149814、149815 万科 A、万科 H 代、22 万科 01、22 万科 02
公告编号:〈万〉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2023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3 日。凡在 2023 年 3 月 3 日前(含
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3 年 3 月 3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3 月 6 日(2023 年 3 月 4 日为
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本期债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
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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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万科 01,债券代码:149814;品种二债券简称:22 万科 02,
债券代码:149815)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8.9 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11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主要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
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
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3.14%;品种二票面利
率为 3.64%。
10、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3月4日。
11、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4日。本期债券品种
二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4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7
年3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16、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7、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2022年2月14日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出具了《万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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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
报告在联合资信网站(http://www.lianheratings.com.cn/)予以公布。
1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付息方案
“22 万科 01”的票面利率为 3.14%,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
币 31.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5.12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1.40 元。
“22 万科 02”的票面利率为 3.64%,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
币 36.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9.12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6.4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 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3日
2. 除息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4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3. 付息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4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3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
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
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
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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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
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108]
号)规定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
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 号万科中心
邮政编码:518083
联 系 人:毛敏
联系电话:0755-22198132
传 真:0755-25531696
八、相关机构
1.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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