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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暨拟换届选举董事的公告2021-04-27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暨
                           拟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五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4 月 22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非独

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名赵宏伟、李伟、李建春、毛咏梅和王道海、孔国

梁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赵宏

伟、李伟、李建春、毛咏梅、王道海、孔国梁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以

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孔祥云、曲

咏海、陈英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

式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1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一、二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赵宏伟、李伟、李建春、毛咏梅、王道海、孔国梁、

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共 9 人)

    赵宏伟,男,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曾任呼和浩特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内蒙古自治区地矿局律师,深圳石化集团(深
圳石化综合商社)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深圳沙河高尔夫球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经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党支部
副书记、总经理,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 年 1
月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 年 2 月起
任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宏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
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要事项。




    李伟,男,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东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大学
本科毕业,工程师职称。曾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技术
员、项目技术质量负责、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第五分公司副经理兼
项目经理、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金众检验检查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
越众集团总经理助理;2007 年 5 月起先后任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海名城项目部总经理,广西振
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兼任深圳市振业棚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
    李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3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
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要事项。




    李建春,男,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
业,高级经济师职称。曾在国务院法制局财外司涉外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对
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曾任国务院法制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
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部评处副经理、法务事务处副经理,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局长兼企业工委副书记,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三亚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市国资委
政策法规处(集体企业工作处)处长,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7 年 1 月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李建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
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要事项。




    毛咏梅,女,1971 年出生,民建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
毕业,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会计,深圳市越众集团总经
理助理,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兼盐田港房地产公司财务经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处(审计处)主任科员、考核
分配处主任科员、考核分配处副处长,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
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任深圳市城市公共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


                                    4
负责人),2020 年 5 月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
事。
       毛咏梅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
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要事项。




       王道海,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研究生毕业,高
级会计师职称。曾任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
总会计师、董事、副总裁,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
长、副总会计师、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兼计财部部长、微电子分公司总经理,
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兼财务部部长等职务,2007 年至今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道海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
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要事项。




       孔国梁,男,1983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经济师职称。曾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管理师、证券事务
代表,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副部长、部长,深圳市资本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5
发展二部部长兼深圳市平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起任深圳市
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孔国梁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
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要事项。


    孔祥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 年 10 月出生,山东曲阜人,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公派留学归国人员(奥
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 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
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财经大学副教授;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
经理(法人代表);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
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经营管理处、金融合作处等部门处长;平安银行
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兼职包括:江西财经大学
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特聘外部专家,深
圳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孔子后裔儒学促进会理事,平安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孔祥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中第 2.7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第 2.12 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6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
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曲咏海,男,中国国籍,1971 年 2 月出生,黑龙江哈尔滨市人,中共党员,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EMBA,高级工程师。历任中海地产
深圳公司物资部经理、投资策划部经理、深圳公司助理总经理;中海发展(上海)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地产集团助理总裁、首任营销策划中心总经理、物资采
购中心总经理、深圳公司总经理;中海地产集团副总裁、华南区总经理、营销公
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大海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奥园美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曲咏海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中第 2.7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第 2.12 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
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陈英革,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
员,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律师。历任珠海市广利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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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务部主管,深圳市天极光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副经理,金
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委员会主管、法务组负责人,广东融关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招
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英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中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中第 2.7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第 2.12 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
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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