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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零七: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1-08-21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查公司相关经营记录及文件,没有发现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报告期

内也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35.85 万元未偿还。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占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是基于公司目

前资金紧张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但是从长远来看,在公司恢复正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后,公司应当

尽量减少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以减少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的政策风

险。

    (2)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检查公司相关文件确认公司管理层经过多方努

力已经全部解除了本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本公司为子公司贷

款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今后如公司在对外及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时应当认真考察被担保人的偿还能力,并定期考察被担保人的偿还能

力,以避免出现担保风险;对于提供担保的事项应当履行审议程序、

履行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 2011 年半年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柴宝亭

                    独立董事:马浚诚

                    独立董事:陈 亮

                              201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