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07-2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全新好
股票代码:000007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和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陈卓婷,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翻身路 147 号 6 栋 305 ;
唐小宏,住所:湖南省祁阳县浯溪镇龙山路 2 号
变动性质:因解除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导致拥有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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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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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全新好 指 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零七股份
上市公司、公司、全新好 指
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本报告书 指
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 指 自然人陈卓婷、唐小宏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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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注册地址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日松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住所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13022194
组织机构代码 34261080-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
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咨询(法律、行政法规、
经营范围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
证劵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
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在网上从事
商务活动。
经营期限 2015 年 6 月 2 日至永续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342610802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通讯地址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电话 0755-82931000
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练卫飞先生不构成关联
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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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说明:
(1)吴日松与陈卓婷系夫妇及一致行动人。
(2)前海全新好股东唐小宏先生、吴日松先生经协商一致,双方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唐小宏先生将所持前海全新好 37%股份
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吴日松先生行使,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委托
方不再担任前海全新好股东之日止。吴日松、陈卓婷夫妇合计持有前海全新好
45%股份,为前海全新好实际控制人。吴日松先生受托唐小宏先生所持前海全新
好 37%股份对应表决权后,吴日松、陈卓婷合计持有前海全新好 82%股份对应表
决权,仍为前海全新好实际控制人。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海全新好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股东唐小宏
缴纳出资 1,110 万元,股东吴日松缴纳出资 1,050 万元,股东陈卓婷缴纳出资
300 万元,股东莫建有尚未认缴出资。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自然人:陈卓婷
姓名:陈卓婷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82119710410****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翻身路 147 号 6 栋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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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翻身路 147 号 6 栋 305
陈卓婷女士与公司股东练卫飞先生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
情形。
2、自然人:唐小宏
姓名:唐小宏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293019750109****
住所:湖南省祁阳县浯溪镇龙山路 2 号
通讯地址:湖南省祁阳县浯溪镇龙山路 2 号
唐小宏先生与公司股东练卫飞先生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
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一致行动人陈卓婷、
唐小宏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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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 次 权 益 变 动 目 的 : 因 广 州 博 融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的 上 市 公 司
31,000,000 股股份已经进入司法执行阶段,其所有权存在变更的不确定性。信
息披露义务人对此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放弃行使并与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及练
卫飞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三》,将表决权委托股数由 60,031,226
股变更为 29,031,226 股。
二、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系通过股份表决权委托安排继
续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等表决权项下股份后续亦可能因司法执行或其他原
因导致所有权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后续
继续放弃相应部分股份的表决权行使。
三、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进一步增持公
司股份的可能,在继续保持股份表决权委托安排的基础上增加直接或间接持股的
安排,以做实及进一步稳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逐步减少直至消除公司控制权归
属的潜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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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系因解除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导致拥有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少。本
次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所有权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表决权的情况
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本次变动
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卓婷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7,087,715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7%,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表决权受托的方式
获得广州博融持有上市公司 15.17%股份和练卫飞本人持有上市公司 10.82%股份
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29.06%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吴日松和陈卓婷夫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 本次变动基本情况
因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上市公司 31,000,000 股股份已经进入司法
执行阶段,其所有权存在变更的不确定性。2016 年 7 月 14 日,深圳前海全新好
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练卫飞先生签订《《〈表决权
委托协议〉补充协议三》,约定各方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
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表决权委托范围由 25.99%变更为
12.57%。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卓婷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7,087,71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7%。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15.64%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吴日松和陈卓婷夫妇仍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三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当事人
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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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和练卫飞(以下统称为“乙方”或“委托方”)。
(二)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时间
2016 年 7 月 14 日。
(三)表决权变更范围
1、《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范围调整为练卫飞所持有的上市公
司 25,000,000 万股及广州博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031,226 股,即受托方对应
持有上市公司 29,031,226 股的表决权,对于广州博融所持有质押于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 31,000,000 股,受托方不再行使表决权。
2、双方同意,在练卫飞归还受托方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借款协议》项下
的借款 3 亿元人民币之前,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广州博融不得将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 31,000,000 股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以任何方式再次让渡、委托第三方行使。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协议委托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141 号),委托方
练卫飞先生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25,000,000 股,全部处于质押及司法查封状态。
其通过广州博融持有上市公司 35,031,226 股,全部处于司法查封状态,同时,
其中有 35,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如果因司法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股
份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有可能失去所拥有的上市公司
15.64%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随之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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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
司交易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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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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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
4、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声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全新好董事会秘书处(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1058 号现代之窗大厦
A 座 25 层);
(二)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三)联系人:陈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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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7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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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厦 A 座 25 楼
股票简称 全新好 股票代码 000007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名称 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股份委托表决权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权益数量: 67,118,941 股 权益比例: 29.06%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31,000,000 股 变动比例: 13.4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权益数量: 36,118,941 股 权益比例: 15.64%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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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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