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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0-77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 康佳 01、19 康佳 02
                 114488、114489                      19 康佳 03、19 康佳 04
                 114523、114524                      19 康佳 05、19 康佳 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23,962.56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4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711,888.7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8.2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 68,5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兴达鸿
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鸿业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兴业银行中山分行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在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根据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所签订的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700
万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
为兴达鸿业公司,债权人为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
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经审议的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持股比              最高担保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例                 额度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兴达鸿                        12,500
                     51%   106.84%                700 万元   11,600 万元   200 万元      1.52%   否
集团      业公司                         万元

       注: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1 亿元人民币,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
年。兴达鸿业公司在上述新增 1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使用新增担保额度 2,500 万元,上
述担保因主债权未到期,担保尚未解除。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泽洪
       注册资本:8,889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
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和 2020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125.60                      58,341.89
            负债总额                             58,760.20                      62,333.05
            净资产                               -2,634.60                      -3,991.16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3,312.02                       20,129.69
            利润总额                             -2,782.72                      -1,468.10
            净利润                               -2,516.02                      -1,356.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7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编号为兴银粤授借字(中山)第
202006016000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在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所签订的合同项下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
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
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
要,保障兴达鸿业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融资
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
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时,兴达鸿业公司其他股东亦为
兴达鸿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23,962.56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4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711,888.7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8.2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 68,5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