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8月2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海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738,53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共 1 人,代表股份 63,508,747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29,792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1 数的 0.77%。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545,610 股,占 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6%。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2,929 股,占公 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 4、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4,229,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29,79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代表出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签署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投 票默认弃 权) 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67,738,539 64,436,538 95.13% 2,886,478 4.26% 415,523 0.61% 其中:A股股东 66,545,610 63,982,438 96.15% 2,563,172 3.85%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323,306 27.10% 415,523 34.8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例 投票默认弃权) 例 (股) 中小股东 4,229,792 927,791 21.93% 2,886,478 68.24% 415,523 9.82% 2 其中:A股股东 3,036,863 473,691 15.60% 2,563,172 84.40%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323,306 27.10% 415,523 34.83%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二次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投 票默认弃 权) 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67,738,539 64,253,210 94.85% 3,485,329 5.15% 0 0.00% 其中:A股股东 66,545,610 63,799,110 95.87% 2,746,500 4.13%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738,829 61.93% 0 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例 投票默认弃权) 例 (股) 中小股东 4,229,792 744,463 17.60% 3,485,329 82.40% 0 0.00% 其中:A股股东 3,036,863 290,363 9.56% 2,746,500 90.44%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738,829 61.93% 0 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晓静、余松竹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