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7-02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科技
股票代码:000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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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
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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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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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可交换公司债券、19 中电 E2 指 中国电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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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
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
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
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
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
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9 年 5 月 26 日至长期
通讯方式:010--830268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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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芮晓武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长 否
张冬辰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兼总经理 否
曾 毅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黄永达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宋 宁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耿汝光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左群声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沙跃家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李兆明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股票代码 持有/控制的股权比例
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00032 58.33%
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066 42.27%
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600536 30.25%
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600171 25.32%
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727 28.13%
6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0775 29.98%
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733 32.94%
8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707 24.64%
9 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0085.HK 59.42%
10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2878.HK 28.50%
11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438.HK 73.15%
12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0798.HK 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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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优化资产结构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
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中国电子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将有可能继续被动
减少其持有的深科技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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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认购基金份额 2019 年 9 月 25 日 14,712,000 1.00%
中国电子 2020 年 6 月 29 日 56,793,893 3.86%
19 中电 E2 换股
2020 年 6 月 30 日 6,887,192 0.47%
合计 78,393,085 5.3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 认购基金份额情况
中国电子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完成汇添富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的认购,认购对价为中国电子持有的 14,712,000 股深科技 A 股股份(约占深科
技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深科技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参
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19-032)。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完成后,
中国电子持有深科技股份 640,127,851 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 43.51%。
(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
中国电子于 2019 年 12 月发行了“中国电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发行规模 12.00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标的股票为中国电子持有的深科技 A 股
股票,债券简称“19 中电 E2”,债券代码“117155”。根据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
交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为自换股起始日(2020 年 6 月
29 日)至本次债券摘牌日的前一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可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选择是否交换为深科技 A 股股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已累计完成换股 63,681,085 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
4.33%。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电子持有深科技股份 576,446,766 股,占深科技总股
本的 39.18%;中国电子持有的深科技股份因认购基金份额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减少
78,393,085 股 ,占深科技总股本的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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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54,839,851 44.51% 576,446,766 39.18%
中国电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4,839,851 44.51% 576,446,766 39.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
中国电子仍为深科技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受限情况
中国电子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深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198,620,100 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 13.50%)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可交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深科技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电子可交换公司债券因持有人换股解除质押 63,681,085 股(占深科技
总股本的 4.33%)。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电子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深科技股数余额为
134,939,015 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 9.17%)除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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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
买入或卖出深科技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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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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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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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深科技 股票代码 00002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有限公司 甲 1 号楼 19 层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认购基金份额、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654,839,851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4.5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576,446,766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39.1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1、时间:2019 年 9 月 25 日 方式:认购基金份额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2、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方式: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认购基金份额、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持
来 12 个月继续减持
有人选择换股有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否√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注:中国电子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并于 2019 年
准 11 月 5 日下发《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含[2019]619 号)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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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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