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更正公告2012-11-02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2-03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
《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变更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由于本公司工作人员的
疏漏,上述文件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近期,公司收到中审国际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签发的《合并声明》,原中审国际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合并后,原中审国际
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
承办。此前,中审国际与客户签署并已执行的合同及其出具的报告继续有
效,自中瑞岳华继承该业务后的权利和义务由中瑞岳华继续履行。”
现更正为“近期,公司收到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以下简称
“中审国际深圳分所”)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发的
《合并声明》,原中审国际深圳分所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合并后,原中审国际深圳分所的
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
办。此前,中审国际与客户签署并已执行的合同及其出具的报告继续有效,
自中瑞岳华继承该业务后的权利和义务由中瑞岳华继续履行。”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
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关于变更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更正
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