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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0-062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 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 股,占回购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A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8,144,881 股减少为 428,124,881 股。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1 名离职的原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
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概述
       1、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9 年 1 月 12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向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向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2.4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97%。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再次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2019 年 1 月 30 日,上述 A 股限制性股票已登记上市。
    7、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拟对 2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7,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2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
对此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拟对 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 股 A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2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对此
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两项《关于回
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对 3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武岳、杨树志及林毅超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 售 的 67,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28,238,881 股减少为
428,171,881 股。
    10、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拟对 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000 股 A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2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对此
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完
成对 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孔孟麒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28,171,881 股减少为 428,144,881 股。
    12、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拟对 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 股 A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0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对此
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完成对 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刘丽媛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28,144,881 股减
少为 428,124,881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原激励对象刘丽媛(授予股数 20,000
股)已离职,根据《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该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1%。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回购
注销的原则规定,如出现需要回购注销的情况,则公司应回购并注销相应股票,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和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
    鉴于 A 股限制性股票禁售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尚未解锁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 4.00 元/股。
    因此,公司拟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4.00 元/股回购上述原激励对象持有的 20,000 股限制
性股票,加上预留未分配的 2018 年度现金分红、2019 年度现金分红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本次所需回购资金合计为 89,665.26 元。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89,665.26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326 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上述 A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项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办理完成。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510,513        1.05%       -20,000              4,490,513    1.05%
(含高管锁定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3,634,368      98.95%          0                423,634,368    98.95%
三、股份总数       428,144,881      100.00%      -20,000             428,124,881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0,000 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
更手续。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
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