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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0-11-18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
           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

                 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
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
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
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
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
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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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
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
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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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20”号
文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深
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发行完
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二期)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
行完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
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
为无效。

   三、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025,439.94 万元(截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3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5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104,707.73 万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公
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
见发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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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
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
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
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

   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
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
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
告。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
人及相关监管部门。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
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
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八、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4,505.94 万元、71,638.66 万元、182,913.95 万元和 418,422.08 万元,公司净利
润呈波动的态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电价政策调整和煤炭价格的影响,
营业利润及投资收益起伏较大。除此之外,2017 年以来,公司加大了经营规模
的扩张以及对外投资的力度,通过外部借款的方式实现战略布局计划,融资规
模不断增加,致使财务费用大幅上升。若未来出现经济不景气或国家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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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利变动,致使上网电价面临下调、燃料成本持续上升的情况,公司的盈利
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
为 15,195.07 万元、12,018.57 万元、21,925.63 万元和 32,012.10 万元,在同期利
润总额中占比分别为 11.62%、9.89%、9.55%和 7.05%。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长
期股权投资收益构成。2017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减少 19,216.60 万元,减幅为
55.84%,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上涨,公司投资的煤炭发电企业当年经营业绩下
滑所致,其中,当年权益法下核算的国电南宁公司和国电织金公司合计同比减
少 11,936.45 万元。2018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减少 3,176.50 万元,减幅为 20.90%,
主要源于当年权益法下核算的长城证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5,217.24 万元。
2019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增加 9,907.06 万元,增幅为 82.43%,主要原因是长期股
权投资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若在经济不景气和资本市场波动较
大的情况下,公司下属以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业绩亏损,会对公司投资收益和
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2015 年起,国家在电价、电力交易及配售、发电计划和电网接入等方
面逐步展开市场化改革。燃煤电价方面,2019 年 10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20 年 1 月 1
日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市场化程度进一
步加深。短期来看,全国煤电平均上网电价受电价机制调整影响将面临一定下
行压力。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光伏发电价格,将采用市
场化竞价制度下的指导价格。2019 年 5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
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
导价,新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未来发行人将面临更
为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我
国未来出台各项影响电力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运营造成负
面影响,限制公司在现有市场和目标市场开展业务的能力,影响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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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战略转型,加大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领域的
投资力度,逐步实现了由单一的能源电力产业向能源电力、能源环保、能源燃
气等多元产业转变,2019 年可再生能源板块、环保板块和燃气板块利润贡献已
达 58.76%,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但火力发电收入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仍然较大,利润受煤炭、天然气等燃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若未来出现燃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
响。

    十二、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
别为 260,095.73 万元、282,765.67 万元、316,045.96 万元和 250,416.69 万元,期
间费用率分别为 16.73%、15.26%、15.18%和 17.04%。公司期间费用逐年上升,
主要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所导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薪酬
和借款利息支出将随之增加,如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期间费用支出,将对公司盈
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十三、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力工程投资金额较大,且建设周期
较长,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
加 。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159,845.87 万 元 、 -
828,054.73 万元、-969,284.22 万元和-899,589.64 万元。按照公司发展目标和战
略规划,未来几年将继续维持较大投资规模,使得公司或面临一定的债务集中
偿付风险。

    十四、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可变现资
产。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
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
期的本金兑付。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承诺不将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十五、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
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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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
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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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9

释义 ............................................................................................................................. 1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5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15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8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9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1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2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22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23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0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3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30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32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5

一、增信机制.............................................................................................................. 35

二、偿债计划.............................................................................................................. 35

三、偿债资金来源...................................................................................................... 35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36

五、偿债保障措施...................................................................................................... 37

六、违约责任.............................................................................................................. 3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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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41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49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50

五、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72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78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8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25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125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25

三、公司关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的说明................................................ 132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3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7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178

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78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79

九、其他重要事项.................................................................................................... 179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4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8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84

三、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84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84

五、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185

六、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5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88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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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88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01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201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2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59

一、备查文件目录.................................................................................................... 259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25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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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指依照发行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
公司债券
                            证券。
                            指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本次债券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能
募集说明书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能
募集说明书摘要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
管理人、簿记管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人、中金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
                            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
主承销商
                            称。
                            指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
债券持有人
                            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
《管理办法》                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
                            指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指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则》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指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议》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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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日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9 月。
期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
                            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构
发行人律师                  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安永华明                    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指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常用兆瓦(MW)或万千瓦作为单
装机容量
                            位。
                            指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
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
                            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指电厂扣除自身用电后实际进入电网的电量,上网电量=发电量
上网电量
                            -厂用电量。
                            指将油、气等燃料燃烧后的烟气转变为有用功的内燃式动力机
燃机、燃气轮机
                            械,可以带动发电机发电。
                            指将燃气轮机和蒸汽动力装置结合的先进发电方式,主要是通
联合循环                    过将燃气轮机的废烟热能再次回收并转换成蒸汽,驱动蒸汽轮
                            机再次发电。
深圳市国资委                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能集团                    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能源财务公司/财务公
                            指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司
深能管理公司                指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妈湾公司/妈湾电力公
                            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司/妈湾发电厂
东部电厂                    指深圳能源东部电厂。
河源电厂/深能合和           指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沙角 B 电厂/沙角 B 公
                            指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
司
东莞樟洋电厂/东莞樟
                            指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洋公司
惠州丰达公司/惠州丰
                            指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达电厂/惠州深能公司
潮州燃气                    指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
惠州燃气                    指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控股公司                指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                    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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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保公司/环保公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司
Newton 公司              指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深能国际                 指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满洲里热电公司           指满洲里深能源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邳州太阳能公司           指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北控公司                 指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宝安垃圾发电厂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发电厂。
南山垃圾发电厂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南山垃圾发电厂。
盐田垃圾发电厂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
CPT 公司                 指 CPT Wyndham Holdings Ltd。
河池汇能公司             指河池汇能电力有限公司。
库尔勒公司               指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深圳天然气公司           指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电南宁                 指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西柏坡发电公司           指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资源公司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环保公司             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通辽开发公司             深能北方(通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公司                 指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LNG                      指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的缩写。
LPG                      指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的缩写。
                         指 电 子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Electronic Human Resource)的缩
eHR
                         写。
ERP                      指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 的缩写。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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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全权办理本次债
券的全部事项。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
过人民币 200 亿元,并同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既
可上调票面利率,也可下调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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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
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期回售
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
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决定。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
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
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起息日:2020 年 11 月 23 日

    14、付息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
每年的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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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兑付日:2025 年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
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
一次跟踪评级。

    20、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
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4、网下配售原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
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
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
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
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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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
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
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9、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
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1、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
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
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
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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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首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

    网下认购期: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佩锦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29-31,34-
41 层

    联系人:李亚博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0755-83684128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人:王超、胡治东、裘索夫、汪宁、吴缃艳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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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联系人:刘佳、巩欣洁、姜廷宇、夏俊杰、汪涛

联系电话:0755-28801392

传真:0755-28801392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马卓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1、41 及 42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1、41 及 42 层

经办律师:祁丽、幸黄华

联系电话:0755-83515666

传真:0755-83515090

(五)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大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厦 17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1 号 华润大厦 21 楼

签字会计师:廖文佳、朱婷

联系电话:0755-25028288

传真:0755-2502618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 6 号楼

联系人:王鹏、孙抒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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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沙雁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518038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周宁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九)本期债券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负责人:许锡龙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8 号

   联系电话:0755-36681541

   传真:0755-25591341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9%股份,
长城证券副董事长周朝晖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长城证券董事陆小平同
时担任发行人财务部总经理,长城证券监事顾文君同时担任发行人审计风控部
副总经理,发行人为长城证券关联方。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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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
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的相对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
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
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
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经营活动存在着一定
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
平,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
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
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
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将对本期
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不存在银行贷款延
期偿付的状况。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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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
同、协议或其他承诺。如果本公司因客观原因而导致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则可能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面临本公司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中诚信国际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信用进行跟踪评级。在存续期内,
若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状况不稳
定,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公司的资信等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受到
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公司净利润波动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1-9 月,公司净利润别为
84,505.94 万元、71,638.66 万元、182,913.95 万元和 418,422.08 万元,公司净利
润呈波动的态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电价政策调整和煤炭价格的影响,
营业利润及投资收益波动较大。除此之外,2017 年以来,公司加大了经营规模
的扩张以及对外投资的力度,通过外部借款的方式实现战略布局计划加大,融
资规模不断增加,致使财务费用大幅上升。若未来出现经济不景气或国家相关
政策的不利变动,致使上网电价面临下调、燃料成本持续上升的情况,公司的
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1-9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15,195.07 万元、12,018.57 万元、21,925.63 万元和 32,012.10 万元,在同期利润
总额中占比分别为 11.62%、9.89%、9.55%和 7.05%。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长期
股权投资收益构成。2018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减少 3,176.50 万元,减幅为 20.90%,
主要源于当年权益法下核算的长城证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5,217.24 万元。
2019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增加 9,907.06 万元,增幅 82.43%,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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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若在经济不景气和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的情
况下,公司下属以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业绩亏损,会对公司投资收益和整体盈
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467,001.89 万元、577,894.90 万元、
668,526.61 万元和 851,427.8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05%、6.79%、6.96%
和 7.76。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857,042.92 万元,共计提坏
账准备 5,615.04 万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0.66%。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总资产
比例较小,但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应收
账款回收风险。

   4、期间费用占比较大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260,095.73 万元、282,765.67 万元、316,045.96 万元和 250,416.69 万元,期间费
用率分别为 16.73%、15.26%、15.18%和 17.04%。公司期间费用逐年上升,主
要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所导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薪酬和
借款利息支出将随之增加,如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期间费用支出,将对公司盈利
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5、短期债务偿付风险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总额为 1,623,725.14 万
元,其中来自短期借款 193,986.61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 300,000.00 万元、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9,738.53 万元。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72、0.93、0.59 和 0.78,速动比率分别
为 0.61、0.79、0.53 和 0.69,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若公司短期
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将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期偿付风险。

   6、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特
点,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9,845.87 万元、-828,0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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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969,284.22 万元和-899,589.64 万元。按照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未
来几年将继续维持较大投资规模,使得公司或面临一定的债务集中偿付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火电业务经营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战略转型,加大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领域的投资力
度,逐步实现了由单一的能源电力产业向能源电力、能源环保、能源燃气等多
元产业转变,2019 年可再生能源板块、环保板块和燃气板块利润贡献已达
58.76%,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但火力发电收入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重仍然较大,利润受煤炭、天然气等燃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若
未来出现燃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环保业务经营风险

   公司环保业务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随着近几年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垃
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
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受到环境
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
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
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可能将不断
增加,从而会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3、燃气业务经营风险

   发行人提供的燃气价格大部分由政府审定和监管,政府在充分考虑资源的
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
本并监顾企业合理利润的原则来确定价格(收费)标准,如果出现成本上涨而
政府相关部门未及时调整价格的情况,将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对安全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经营过程中自然安全隐患是
主要风险因素,自然安全隐患包括洪水、雷击、地震、不良地质等都会对火力
发电设备以及建筑物产生破坏作用,并可能威胁到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若因
人员操作失误、技术设备等因素影响发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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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此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或者企业日常生产中一些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和安全隐患可能触发突发事件,这一定程度上可能对发行人业务运营造成不利
影响。

   5、竞争风险

   由于广东地区经济发达,电力需求旺盛,国内及地方大型电力集团包括中
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集团等均在广东拥有
电源点,公司面临着激烈的电力市场竞争。随着节能调度政策的实施,广东省
内的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将优先上网,可能导致公司燃煤和燃气
电厂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6、境外投资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境外投资,努力融入全球经济发展大格局。未来将继
续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以市场和商业原则作为境外项目开发的基本出
发点,立足电力、环保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由于境外投资企业经营发展会
面临政治、经济、法律等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若公司对当地政策法规缺乏必
要了解或投资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将使发行人的境外投资面临一定风险。

   7、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大对外投资,因此公司海外投资存量逐年增长,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放境外港币、美元和加纳赛地合计 73,484.93 万元人民币。
公司紧随“十三五”规划以及“一带一路”政策中提出的加大国际国内投资战略布
局,将在未来扩大对外投资力度。由于发行人下属的海外子公司在一般交易过
程中大部分以外币进行收付款,如出现外币贬值以及不能及时换汇的情况,就
会造成汇兑损失,形成汇率波动风险。

   8、现役机组被淘汰的风险

   2008 年以来,随着国家对电力机组投资的审批更加严格以及国家关停小火
电(30 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的政策实施,电力装机规模的增长已逐渐放缓。
公司已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
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260)要求,认真梳理上
述电力机组,并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回复自查报告,确认所属发电企业不存在被
淘汰的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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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现役火电机组已完成对设备增加脱硫脱硝装置等更
新改造措施。但是部分现役机组仍存在投产时间较早、使用年限较久的情形,
未来随着维护费用的逐步上升,将存在一定的被淘汰风险。

   9、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2017 年 12 月,国家能源局召开 2018 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会上提出“聚焦
煤炭和煤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夺取煤炭去产能任务决定性胜
利,大力化解煤电过剩产能”,为官方信息中首次明确提出“煤电产能过剩”的说
法。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快,电力
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但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持续走低。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
合会《2019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一览表》统计,2019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
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略微下降,其中火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 4,293
小时,较 2018 年下降 85 小时。未来在环保和节能减排的压力下,新能源装机
比重不断增加的,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日常
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也将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固废处理及城市燃气,近年来通过对外投资和
并购来逐步扩大业务规模,已成为一家资产规模庞大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在境
内外拥有多家子公司。虽然公司建立并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
但由于下属公司众多,地域分布广泛,公司仍然存在无法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并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2、关联交易风险

   由于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及生产环节的连续性,发行人与关联方在劳务派
遣、运营维护、物业租赁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在发行人的
整体交易规模占比较小。尽管公司一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严格履
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利益,
但仍可能存在关联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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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
相制衡、各司其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
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
响。

   (四)政策风险

   1、电力产业政策风险

   2015 年起,国家在电价、电力交易及配售、发电计划和电网接入等方面逐
步展开市场化改革。燃煤发电方面,2015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
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2.00 分钱,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1.80
分钱。2015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意见》,
建立健全输配电价体系,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电网企业改
进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关于降低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降
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 3.00 分钱,同时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
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 3.00 分钱。2017 年 3 月 2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能源局颁布《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推进火电企业市场部分降
价幅度收窄。2017 年 6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
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政策性附加基金下调,燃煤发电
平均上网电价 2017 年整体呈上升态势。2019 年 10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
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20 年 1 月 1 日
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市场化程度进一步
加深。短期来看,全国煤电平均上网电价受电价机制调整影响将面临一定下行
压力。

   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
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光伏发电价格,将采用市场化
竞价制度下的指导价格。2019 年 5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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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
新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未来发行人将面临更为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我国未来出台各项影响电力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可能会对
公司的业务和运营造成负面影响,限制公司在现有市场和目标市场开展业务的
能力,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环保政策风险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等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同时制定了严格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
电网建设、运营中的相关变电站、输电线路造成的潜在水土污染等方面的指标。
发行人发电业务主要是火电燃煤机组,主要污染排放物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其次有烟尘、灰渣、废水和噪声等。随着我国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发行人在
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环保要求,这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压
力,对于所属电厂的环保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如果未来发行人不能达到
标准要求,可能会给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发行人下属多家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
返还和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和行业政策发生变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可
能终止,发行人整体的税收成本可能会提高,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效益可能会
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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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及本期债券进行评
级。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 4500D 号),本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
BBB、BB、B、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含)以下等
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AAA 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
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优势

   1、良好的区域市场环境及政府支持。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大省,经济发展水
平处于全国较高水平,近年来,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用电负荷保持增长态势,
为省内电量消纳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与此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深圳市属大型集团,公司可在日常运营和
项目获取等方面获得政府支持。

   2、装机规模持续提升。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电力业务,电力资产装机规模
不断扩大,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 1,074.53 万千瓦,且清洁能
源占比不断提升,未来随着在建工程的投产运营,公司电力业务的规模优势将
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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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盈利及获现能力保持较好水平。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电煤价格的
下降,公司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增长趋势。近年来,公
司保持了很好的盈利及获现能力。

   4、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
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801.38 亿元,尚未使用额度
为 480.24 亿元,备用流动性充足。此外,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渠
道畅通。

   (三)信用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市场化交易及煤电价格变动情况。广东省电改持续推进,市场化交易占
比不断提升,售电侧竞争较为激烈。另外,公司以火电为主,受煤炭价格变动
影响较大,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市场化交易情况、电价调整政策和煤价波动
等对公司电力业务运营的影响。

   2、投资压力。目前公司在建项目较多,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重大在
建电力资产总投资 335.34 亿元,已投资 213.65 亿元,未来存在一定投资压力,
且随着公司并购项目及在建项目的投资增加,公司债务规模或将进一步扩大。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
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
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
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
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
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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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
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http://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
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
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
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
级别暂时失效。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
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合并口径)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尚可使用额度
        中国银行          1,753,066.68          866,689.93             886,376.75
        农业银行          1,556,371.00          913,616.28             642,754.72
    国家开发银行          1,190,924.70          449,491.71             741,432.99
        工商银行           892,632.50           134,181.87             758,450.63
        建设银行           715,520.25           223,659.89             491,860.36
        邮储银行           393,010.00           154,077.46             238,932.54
        光大银行           250,000.00             8,150.00             241,850.00
        兴业银行           112,500.00            87,275.00              25,225.00
        广发银行           305,000.00            64,214.99             240,785.01
  中国进出口银行           135,000.00            96,680.00              38,320.00
        交通银行           134,000.00            36,390.00              97,610.00
        招商银行           190,000.00            79,960.00             110,040.00
        华夏银行            60,000.00             5,000.00              55,000.00
        汇丰银行            61,755.95                 -                 61,755.95
      深圳农商行            30,000.00                 -                 30,000.00
    Stanbic Bank            20,169.60            14,845.71               5,323.89
        渣打银行            20,581.50            20,581.50                   -
        浦发银行            20,000.00            20,000.00                   -
        民生银行           137,706.95            11,505.06             126,201.89
        大华银行            10,000.00                 -                 10,000.00
        杭州银行             9,000.00             9,000.00                   -
        晋商银行             3,500.00             3,500.00                   -
        海南银行             3,300.00             3,300.00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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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银行              3,500.00                3,500.00                -
              葫芦岛银行              4,500.00                4,500.00                -
                北京银行               500.00                  399.00              101.00
                桂林银行              1,300.00                 950.00              350.00
                  合计              8,013,839.13            3,211,468.39        4,802,370.73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8,013,839.13 万 元 , 已 使 用 额 度 为 3,211,468.39 万 元 , 未 使 用 额 度 为
         4,802,370.73 万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债券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类型      到期情况
  1          20 深能 Y2         20.00       3+N           2020-10-23   2023-10-23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2          20 深能 Y1         30.00       3+N           2020-09-18   2023-09-18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3      20 深能源 SCP001       20.00       0.41          2020-04-28   2020-09-25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       20 深能源 CP001       30.00         1           2020-03-16   2021-03-16    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5     20 深能源 MTN001        30.00         5           2020-02-26   2025-02-26      中期票据        未到期
  6      19 深能源 SCP007       20.00       0.49          2019-12-24   2020-06-21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7      19 深能源 SCP006       20.00       0.25          2019-12-10   2020-03-09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8       19 深能源 CP002       30.00       0.49          2019-10-11   2020-04-08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9      19 深能源 SCP004       10.00       0.27          2019-09-05   2019-12-14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10       19 深能源 SCP005       10.00       0.27          2019-09-05   2019-12-14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11           19 深能 Y1         30.00       3+N           2019-08-29   2022-08-29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12           19 深能 G2         11.50       5+5           2019-06-24   2029-06-24        企业债        未到期
13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     11.50       5+5           2019-06-24   2029-06-24        企业债        未到期
14       19 深能源 SCP003       20.00       0.33          2019-05-20   2019-09-17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15        19 深能源 CP001       30.00       0.49          2019-04-19   2019-10-16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16           19 深能 G1         16.50       5+5           2019-02-22   2029-02-22        企业债        未到期
17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16.50       5+5           2019-02-22   2029-02-22        企业债        未到期
18       19 深能源 SCP002       10.00       0.33          2019-01-28   2019-05-28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19       19 深能源 SCP001       10.00       0.33          2019-01-24   2019-05-24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0           18 深能 Y1         30.00       3+N           2018-11-29   2021-11-29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21       18 深能源 SCP007       30.00       0.74          2018-08-03   2019-04-30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2       18 深能源 SCP006       25.00       0.74          2018-06-08   2019-03-05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3       18 深能源 SCP005       10.00       0.74          2018-05-24   2019-02-18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4           18 深能 01         20.00       3+2           2018-05-23   2023-05-23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25       18 深能源 SCP004       15.00       0.16          2018-04-16   2018-06-15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6       18 深能源 SCP003       10.00       0.16          2018-04-11   2018-06-10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7       18 深能源 SCP002       10.00       0.16          2018-03-30   2018-05-29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8       18 深能源 SCP001       25.00       0.16          2018-03-05   2018-05-04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29           17 深能 G1         10.00       3+2           2017-11-22   2022-11-22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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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债券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类型       到期情况
30           17 深能 01         12.00         3+2           2017-11-20   2022-11-20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31           17 深能 02         8.00            3           2017-11-20   2020-11-20    公募公司债         未到期
32      17 深能源 SCP003        30.00         0.74          2017-11-15   2018-08-12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33      17 深能源 SCP002        10.00         0.74          2017-07-21   2018-04-17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34       17 深能源 CP001        30.00           1           2017-03-10   2018-03-10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35      17 深能源 SCP001        30.00         0.74          2017-02-24   2017-11-21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36     16 深圳能源 SCP001       30.00         0.74          2016-06-03   2017-02-28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37      15 深能源 MTN001        60.00           5           2015-11-30   2020-11-30      中期票据         未到期
38       15 深能源 CP001        35.00           1           2015-06-19   2016-06-19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39      15 深能源 SCP001        40.00         0.74          2015-04-03   2015-12-29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0      14 深能源 SCP002        20.00         0.74          2014-10-15   2015-07-12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1      14 深能源 SCP001        20.00         0.74          2014-07-30   2015-04-26    超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2       14 深能源 CP001        20.00           1           2014-04-10   2015-04-10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3       13 深能源 CP001        20.00           1           2013-08-02   2014-08-02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4       12 深能源 MTN1         17.00           2           2012-03-28   2014-03-28      中期票据         已兑付
45        11 深能源 CP01        20.00           1           2011-06-02   2012-06-02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6       10 深能源 MTN1         20.00           3           2010-08-31   2013-08-31      中期票据         已兑付
47        09 深能源 CP01        20.00           1           2009-07-15   2010-07-15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8        08 深能源 CP01        20.00           1           2008-02-19   2009-02-18    短期融资券         已兑付
49           07 深能债          5.00          5+5           2007-09-27   2017-09-27        企业债         已兑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历次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结果均与本期债
        券评级结果一致,评级结果均为 AAA。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
        在对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财务指标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78                    0.59             0.93               0.72
         速动比率                    0.69                    0.53             0.79               0.61
         资产负债率               63.30%               65.06%               67.69%           67.99%
         利息保障倍数                3.43                    2.01             1.45               1.61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除应收政府债券)]/流动负
        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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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
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
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
说明。

三、偿债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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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
度配合,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及营业收
入。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
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5,578.90 万元、417,906.27 万元、520,000.66 万元
和 450,315.24 万元,分别为同期净利润的 3.73 倍、5.83 倍、2.84 倍和 1.08 倍,
表明公司日常业务实现的经营现金流量较为充足。

    除 此 之 外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54,585.49 万 元 、
1,852,739.55 万元、2,081,700.45 万元和 1,469,926.78 万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28.40%、25.93%、31.08%和 32.47%,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具有稳定的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是
本期债券能够按时、足额偿付的有力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公司在国内银行间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长期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
系,从未发生过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
径 ) 获 得 主 要 贷 款 银 行 的 授 信 额 度 为 8,013,839.13 万 元 , 已 使 用 额 度 为
3,211,468.39 万元,未使用额度为 4,802,370.73 万元。因此,即使在本期债券兑
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
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流动性支持不具备强制执行性,该流动性支持不构成对
本期债券的担保,当发行人面临长期亏损而非流动性资金短缺时,银行可能拒
绝向发行人提供流动性支持。

    (二)优质的可变现资产

    截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应收账 款 及其他权益 工具投 资 分别为
851,427.88 万元及 649,636.36 万元。其中,公司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手方主要为
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信誉度良好,回款风险较小。此外,发行人还持有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11)、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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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223)、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优质金融资产。发
行人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好,必要时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对本
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一定保障。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
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
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
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
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
持有人会议”。

    (三)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债券受托
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协议的约定维护
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
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
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
理人”。

    (四)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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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归
集资金确保优先偿还债券本息,并由受托管理人实施监管。相关业务部门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
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本募集
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增强发行人主营业务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支持。

   (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
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
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
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证券法》《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中证协及有关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
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
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所披露的时间。

   发行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
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披露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六、违约责任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十)违约责任”。

   (二)针对公司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
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
者其他对本期债券到期后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导致发行人不能按照本
期债券发行条款的约定支付本金和/或利息的情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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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追加担保等可
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
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解决方式

   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
解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
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经任何一方要求,
争议将交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申请仲裁时该院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双方同
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
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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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57,389,916 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757,389,916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41158P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法定代表人:熊佩锦

    设立日期:1993 年 08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人:周朝晖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0755-83684128

    邮编:518033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一)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二)投资和经
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三)投资和
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四)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
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五)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
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六)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
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七)环保
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八)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九)在合法取得的地
块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十)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
开发等信息技术服务,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设备的销售与租赁(含计算机软硬件、
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等);(十一)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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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公司原名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
革办公室于 1992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深改复[1992]13 号文,以及深圳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于 1993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 号《关于设立深圳能源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深能集团(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发
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
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于 1993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深人银复字[1993]第 141 号《关于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
深证办复[1993]82 号文,发行人被核准发行总股本为 320,000,000.00 股的普通股。

    发行人于 199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创立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 1993 年 8 月
21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9224115-8 号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设立时的名称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 7 月 10 日,深
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德验资据字(1993)第 12 号》验资报告,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1,270.00                      66.47%
        公司内部职工                            830.00                     2.59%
        境内社会公众                         8,300.00                      25.94%
           企业法人                          1,600.00                      5.00%
             总计                           32,000.00                     100.00%
    2、1994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199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
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4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4]144 号《关于深圳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1 股,派现金 0.63 元。以公司 1993 年末总股本 32,000.00 万股计算,共送
3,200.00 万股,派 2,016.00 万元现金,送股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35,200.00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据字
(1994)第 22 号《增加股本验资报告书》验证,发行人以应付股利转增股本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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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35,200.00 万股,实收股本
计 35,200.00 万元。1994 年 7 月 29 日,发行人获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
变更登记核准,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3,397.00                     66.47%
          公司内部职工                        913.00                       2.59%
          境内社会公众                       9,130.00                     25.94%
            企业法人                         1,760.00                      5.00%
              总计                          35,200.00                    100.00%
       3、1995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199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
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5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5]56 号《关于深圳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1 股红股,派 1 元现金。按 1994 年末总股本 35,200.00 万股计,共送 3,520.00 万
股,派 3,520.00 万元现金,送股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38,720.00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6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6)第 2 号《增加股本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5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
以应付股利转增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38,720.00 万股,实收股本计 38,720.00 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5,736.70                      66.47%
        公司内部职工                          18.90                          0.05%
        境内社会公众                        11,028.40                        28.48%
          企业法人                          1,936.00                         5.00%
            总计                            38,720.00                       100.00%
   4、1996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
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6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6]69 号《关于深圳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红股 0.5 股,派现金 1.50 元。按 1995 年末总股本 38,720.00 万股计,共送红股
1,936.00 万股,派现金 5,808.00 万元,送红股后发行人总股本数为 40,656.00 万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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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7)第 0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6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以应付股
利转增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40,656.00 万
股,实收股本计 40,656.00 万元。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7,023.54                      66.47%
        企业法人                           2,032.80                       5.00%
        内部职工股                          20.57                         0.05%
      境内社会公众                        11,579.09                      28.48%
          总计                            40,656.00                     100.00%

   5、1996 年配股

   经发行人 199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于 1996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监上字[1996]37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 10,560.00 万股普通股,
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 7,547.10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3,012.90 万股。
法人股股东可将其 7,019.10 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4 月 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7)第 0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配售发行
股票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总数为 45,330.81 万股,实收股本计 45,330.81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7,023.54                    59.61%
      国有法人股转配                        1,606.56                       3.54%
       境内社会公众                         14,603.98                      32.22%
         企业法人                           2,096.74                       4.63%
            总计                            45,330.81                     100.00%
    6、1997 年资本金转增股本

    经发行人 199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1997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7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7]133 号《关
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
按当时总股本 45,330.81 万股计,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45,330.81 万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90,661.62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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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7)第 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90,661.62
万股,实收股本计人民币 90,661.62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54,047.07                    59.61%
          企业法人                           4,193.47                       4.63%
        境内社会公众                         29,207.96                     32.22%
       国有法人股转配                        3,213.12                       3.54%
             总计                            90,661.62                     100.00%
   7、2000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0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0]74 号《关于深圳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共
计 9,546.3239 万股普通股。

   经发行人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 4,016.3993 万股转配股于
2000 年 11 月 3 日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可流
通股增至 40,526.3483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0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信德第 20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0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经配售发行股票后股份总额为
100,207.9444 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55,398.25                    55.28%
        境内社会公众                        40,526.35                      30.44%
          企业法人                           4,283.34                      4.28%
             合计                           100,207.94                    100.00%
    8、2002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200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100,207.944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 元现金送
红股 2 股(含税)。其中: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每 10 股派发 3 元现金送红股
1 股;用任意盈余公积金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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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2002)
第 2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2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股本
金额为 120,249.53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66,477.90                    55.28%
          企业法人                          5,140.02                      40.44%
        境内社会公众                       48,631.62                      4.28%
            合计                           120,249.53                    100.00%
   9、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根据发行人 200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经深圳市国资委于 2006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
批复》(深国资委[2006]179 号)批准,公司控股股东深能集团于 2006 年对发
行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在保持公司总股本 1,202,495,332 股不变的前提下,由
深能集团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指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支付 1.35 股股份计 61,155,948 股,并支付 2.60 元人民币的现金作为
对价及免费派发 9 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2006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认沽行权
日共有 32,182 份认沽权证以股 6.692 元人民币行权。至此,股权分置改革后深
能集团股份数由原来 66,477.90 万股下降为 60,387.03 万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55.28%下降为 50.22%。

   10、2008 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9 月 14 日作出的证监公司字[2007]154 号《关于核
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向深能集团发行 8 亿股人民
币普通股购买深能集团的相关资产;向华能国际发行 2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由
华能国际以现金认购。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德师(上海)
报验字(07)第 SZ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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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深能集团和华能国际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 100,000.00 万元。本次变更后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140,387.03                      63.74%
           华能国际                        20,000.00                       9.08%
         境内社会公众                      59,862.50                       27.18%
             合计                          220,249.53                     100.00%
    11、公司名称变更

    经发行人 2008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称由原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08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就本次名称变更事宜获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

    12、2011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深圳能源 201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能
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深
圳能源总股本增至 264,299.4398 万元。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
字[2011]041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6 月 16 日,深圳能源通过登
记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资本溢价向股东共转增 44,049.9066 万股,转增后的股本
为 264,299.4398 万股。深圳能源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深圳能源实收资本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168,464.44                      63.74%
           华能国际                        24,000.00                       9.08%
         境内社会公众                      71,835.00                       27.18%
             总计                          264,299.44                     100.00%
    13、深圳能源主要股东变更

    经深能集团 201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国资委
于 2011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的批复》
(深国资委函(2011)34 号)批准,深能集团派生分立为深能集团和新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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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能管理公司,深能集团原持有深圳能源的 1,684,644,423.00 股股份转由深能管
理公司持有。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1]2155 号《关于核准
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
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对深能管理公司公告深圳能源收购报
告书无异议,并核准豁免深能管理公司因国有资产变更而持有深圳能源
1,684,644,423.00 股股份(约占深圳能源总股本的 63.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
义务。

    2012 年 1 月 14 日,深圳能源发布《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
2012 年 1 月 13 日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能集团因分立涉
及的深圳能源股份过户事宜已完成,深能集团原本持有的深圳能源
1,684,644,423.00 股股票(占深圳能源总股本的 63.74%)已过户至深能管理公司
名下,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管理公司                    168,464.44                      63.74%
           华能国际                       24,000.00                       9.08%
         境内社会公众                     71,835.00                       27.18%
            总计                          264,299.44                     100.00%
   14、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经深圳能源 201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2]1044 号)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1 月 5 日对深圳能源本次吸收合并出具
的《关于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
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7 号)批准,深圳能源通过同时向深能管理公司
的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定向增发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
并深能管理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能源总股本保持不变,深能管理
公司的法人资格以及深能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共计 168,464.44 万
股)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与负债由公司承继。公司的总股本、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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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名称、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保
持不变。公司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126,400.05                      47.82%
          华能国际                         66,161.11                       25.02%
        境内社会公众                       71,738.28                       27.16%
             总计                          264,299.44                     100.00%
     15、2014 年送红股

     经深圳能源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264,299.44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2.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5 股 , 剩 余未 分配 利 润 结 转 以后 年 度分 配 。 公 司 限售 股 份数 由 原 来 的
168,464.44 万股增加至 252,696.66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4,299.44 万元增加
为人民币 396,449.16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189,600.08                      47.82%
          华能国际                          99,174.17                      25.02%
        境内社会公众                       107,674.92                      27.16%
             总计                          396,449.16                     100.00%
     16、2019 年送红股

     经深圳能源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及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 , 以 公 司 2019 年 末 总 股 本
3,964,491,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19,822.46 万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9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 396,449.16 万股增至 475,738.99 万股,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396,449.16 万元增加为人民币 475,738.99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227,520.09                      47.82%
          华能国际                         119,009.00                      25.02%
        境内社会公众                       129,209.90                      27.16%
             总计                          475,738.9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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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020 年股权划转

           经发行人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告,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86,344,148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9169%),无偿划转至深圳市资本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
       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深圳资本集团将合计持
       有公司 4.9972%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
       项尚未完成。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无重大变更。实际
       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 47.82%,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是深圳市
       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
       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2,275,200,93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47.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是否涉及限    股东性质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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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            (%)       售/质押/冻结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275,200,930         47.82        否        政府部门
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90,089,991         25.02        否        企业法人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8,686,963          2.28        否        企业法人
4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5,410,848          0.95        否        企业法人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331,080          0.89        否        企业法人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41,267,031          0.87        否        企业法人
7    陈重孚                                           37,380,776          0.79        否          个人
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120,000          0.32        否        企业法人
9    建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8,764,880         0.18        否          基金
10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488,135         0.16        否          基金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
      情况。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1、公司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治理结
      构,且近三年以来运行状况良好。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2、公司下设各部门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包括: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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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为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策提供支撑;按照法定程序,筹备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

   2)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和维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处理日常证券事务,组织资本市场证券融资工作;

   3)负责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资产重组筹划和实
施;金融资产的投资和处置;开展证券监管、国资监管政策研究以及证券市场
分析工作。

   (2)行政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加强会议、督办管理,提供高效优质的文秘服务;

   2)负责加强公司系统后勤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后勤服
务;

   3)负责开展公司制度建设、流程优化等管理研究,提出公司管理进步方案。

   (3)人力资源部

   主要职能包括: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公司组织管理、岗位管理、干部管理与招聘管理
政策并执行;

   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全公司薪酬管理、绩效管理政策并执行;

   3)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公司培训、员工关系、人事信息、外事管理政策
并执行,协调公司 eHR 系统规划、应用监督等。

   (4)财务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1)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公司统一会计核算体系;

   2)组织公司资金运作,财产保险与电价管理,加强财务分析,协调指导财
务公司业务;

   3)组织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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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安全与生产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公司各生产企业生产及技术管理,持续提高生产过程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并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体系,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研究分析电力市场,协调管理公司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对生产计划和生
产成本预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利益最大化;建立并
管理公司碳减排管理体系。

   (6)战略规划部

   主要职能包括:

   1)战略规划管理: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评估及调整工
作,协调指导公司各产业公司的规划管理及项目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战略
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战略意图编制绩效考核指标,参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确
保规划目标落实;组织开展公司产业发展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战略研究工作,为
公司决策层提供重要参考;

   2)投资管理: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投资决策前审核以及投资议
案准备工作;

   3)综合经营管理:编制年度综合经营与综合投资计划,跟踪分析投资项目
动态;编制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包括 KPI 指标);汇总统计
公司所属企业经营信息(年、月报);编制公司经济运行报告;负责公司行业
对标管理工作;

   4)海外业务管理:海外项目投产后的资产、经营归口协调管理;公司高层
出访或海外官员、企业家到访的外事事务管理;海外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管理;
海外项目国内报批报审;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海外项目信息呈报以及政策性收
益申报工作。

   (7)项目发展部

   主要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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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火电能源开发管理。研究相关政策、市场动向,分析国内电力行业信息,
管理火电能源项目的拓展和开发;技术经济;组织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

   2)综合能源开发管理。非火电能源项目拓展与开发;组织股权并购项目的
考察、前期工作、商务谈判、股权交割等全过程;组织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评
价;统筹协调新能源产业项目发展;

   3)置地与新业务发展管理。统筹协调置地产业项目发展;新技术、新产业
信息跟踪研究,推动新产业项目孵化和产业化;统筹协调区域分公司、代表处。

   (8)燃料物资部

   主要职能包括:

   1)开展市场研究,制订深圳能源燃料供应战略以及燃料采购策略,规范管
理深圳能源燃料贸易工作;

   2)制订深圳能源燃料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燃料供应链资源;

   3)统筹管理深圳能源大宗物资与服务采购,统筹设备及备件的库存管理,
统筹开展供应商管理。

   (9)党委工作部

   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公司党委事务工作,落实公司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宣传政治工作部
署;

   2)负责公司工委会、职代会、女工、团委青联、志愿者、扶贫、计划生育
等工作,发挥各群众团体作用;

   3)负责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品牌管理工作,建立企业文化工作体系。

   (10)纪检监察室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受理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和
经营管理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申诉,承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协助上
级纪检部门办案,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监督和日常管理;统
筹公司信访与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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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负责公司监事会日常事务,保证公司监事会依法依规运作;开展各种监
督检查和调研活动,指导外派监事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各监督机构开展联
合监督,跟踪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

   (11)审计风控部

   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的日常审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强化企
业管理;

   2)督促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
展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日常化工作,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防范风险;

   3)组织开展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促进投资决策水平不断
提高;配合参与公司项目(股权)收购、清理前期工作。

   (12)产权法律部

   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产权管理相关事务,确保产权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维护公司
作为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作为出资人的意志在控股、参股企业决策过程中得
到体现;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在科学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拟订、优化
产权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系统的资产评估,为公司的收
购、转让等项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的法律事务,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
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与执行监督,有效开展合同管理,确保公
司合同事务的规范操作。

   (13)工程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1)制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审核建设单位
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执行管理制度;指导重大工程
建设项目开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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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协调控制工程建设过程
中质量、工期、造价等问题,配合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3)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指导所属企业(中心)建立、健全招投标体
系及日常招投标工作开展,有效规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
室日常工作,公司招投标事务管理。

   (14)科技信息部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协助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协调年
度计划与科技发展规划的对接,负责公司层面研发资金计划的落地实施;负责
直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评价考核。

   2)负责组织公司科技管理制度编制及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管理;负责科技
项目的过程管理,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结题验收等工作。

   3)负责公司科技创新载体平台的管理,统筹组织科研纵向课题的申报和管
理;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公司科技对外合作的管理;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委
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4)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和推进公司及所属企
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信息技术分公司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15)创新研究院

   1)开展政策研究、产业研究、市场研究、应用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独立
研究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开展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研究和具体项目的应用研究,为创新型项目
提供研究支持;

   3)统筹开展公司岗位创新工作,利用 ITPC、燃机专委会,开展国际能源
技术交流合作,提升公司影响力;

   4)建立外部战略联盟及外部专家库,组织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的研讨和
培训。

   (16)技术研究院

   1)围绕公司新建和在役生产企业,提供重大技术路线比选、重要设备选型、
关键技术方案优化等技术支持服务;向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技术监督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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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围绕公司生产、建设等方面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3)收集处理能源行业相关科技信息,开展新技术应用的研究与创新,跟踪研
判前沿技术,负责外部研发交流与合作。

   4)通过技术培训提升公司生产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管理公司技术人员专家
库。

   (17)招标中心

   1)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库、专家库和诚信记录库,满足业务需要。招标中心
综合事务;

   2)负责建立工程和服务招标业务流程并执行;

   3)负责建立物资采购招标业务流程并执行。

   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立了
较完善的投资、募集资金、贷款与担保、关联交易、重要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
的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三会”和进
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重大的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经营事项与财
务决策执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正常发挥作用。

   (1)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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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含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所属上市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15)审议批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投资:①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0%以上的主业项目;②主业范围以外的项目;
③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④公司
资产负债率在 70.00%以上的直接投资项目及所属公司为投资主体且所属公司资
产负债率在 70.00%以上的投资项目;

   16)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产权变动事项:①涉及主业范围内的控
股权变动事项;②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或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产权变动事项;

   17)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00%以
上的资产抵押事项;

   18)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00%的事项;

   19)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00%
以上的贷款事项;

   20)审议批准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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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
对金额的比例在 50.00%以上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

   22)审议批准所持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战略性参股上市公司股份
的转让和质押融资事项;

   23)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或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
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
重组的,该国有股东所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等事项;

   2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为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
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本公司的重大决策,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审议批准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外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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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批准总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0%以下,人民币 3,00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但投资事项同时达到公司章程
第四十一条第十五款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批准涉及资产净额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产权变动事项,但
产权变动事项同时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六款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00%
以下的贷款事项;

   12)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00%以
下的资产抵押事项;

   13)审议批准下列关联交易事项:①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
民币 30.00 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下的
关联交易事项;②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上、5.00%以下的关联交易;

   14)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
对金额的比例在 10.00%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绝对金额的比例在 50.00%以下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15)审议批准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16)审议批准公司组织管控和机构设置方案;

   17)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总裁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8)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9)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20)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含定期公告、临时公告);

   21)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2)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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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提出公司的破产申请;

   24)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法律合规风险控制,促
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25)统筹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和有效实施,就全面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全面风险
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26)审议批准公司薪酬方案、公司特殊贡献奖的奖励办法、公司企业年金
方案、住房公积金方案、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结果、减持参股上
市公司股份的后评价报告、所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27)审议批准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参股上市公司股份,且未达到国资监
管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核的事项;

   28)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500.00 万以上的捐赠事项;

   29)审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帮助、委托贷款等
对外借款行为,但两种情况除外:①存贷款业务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②资助
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00%的控股子公司;

   30)审议批准未纳入预算的参股上市公司减持事项;

   31)审议并提出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拟订公司及所属
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32)对于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进行
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
券、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按照证券
监管规定和国资监管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3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监事会为本公司的常设监事机构,对董事
长、董事、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本公司股
东及职工的利益。监事会由 7 人组成。监事会向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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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对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违法违规或受
处罚的情况,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5、公司的独立性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引
入职业经理人管理团队,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
营运作。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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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单位领取任何形式的薪酬和津贴。
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之间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方面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晰,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
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
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他任何限制。

   (3)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
行开立帐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因经营需要设
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
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公司
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发电及发电配套相关的完整产业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
许可而做出,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
进行管理,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的要求,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发行人依法建立健全了关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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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内部控制审计、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披露等
一系列内控制度。具体如下:

   (1)全面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
与评价等业务操作。公司将批准的预算指标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形
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通过 ERP 系统强化过程控制,保障预算刚性执
行;通过月度、季度和年度预算分析,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措施,年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保障预算目标的实现。

   (2)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会人员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在
建工程的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财务分析管理制度》《集团对所属企业财务
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总部对子公司、重点项目在资本运作、资
金往来、资产处置、资金运营内控管理等重大财务事项中的管控力度,强化了
公司层面的财务管理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中,资金管理方面,具
有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的管理计划和规定,对短期资金调度设有应急预案。

   (3)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投、融资方面的审批权限均有明确规定。
同时,公司通过制定《项目开发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论证管理制度》和《兼
并收购项目制度》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计划的制定和决策,对新
项目开发、存量资产的运营管理、资本运营管理等进行了制度规范,分别建立
项目投资和融资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保证了公司投融资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4)对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

   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
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关联交易内部审批及议案格式》。规定公司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对交易
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司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信息,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和公正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具
体关联交易制度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第五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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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为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不得为与公司无
产权关系的法人提供担保。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严格规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公司制定了《贷款和贷款担保工作流程》
《贷款及融资明细表》等,合理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时的担保
程序、担保费用、资产抵押程序等事项。其中规定所属各企业需要办理担保业
务的,须由被担保企业向公司提交申请,申请包括担保事项、担保人、资金用
途、担保期限等,同时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6)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置了专门的内审机构—审计风控部,制
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审计风控部开展不定期
对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
效益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及
时发现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管
理层汇报,并督促下属各子公司及时进行整改。

   (7)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

   公司所属电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文)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安全作业和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
以安全生产为目标,涵盖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
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
评定和持续改进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所属电厂从设
计、建设施工到运行阶段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
生产环境。公司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电力法》等法规要求,制定《环
境保护管理办法》,每年针对下属公司下达年度环境保护控制目标,以确保公
司实现无超标排污、无环境违法事件、无环境污染事故的环保管理目标。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强化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
害、设备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相关方面的影响。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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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型设备设
施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职
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对策以及奖惩均制定了详尽可行的规
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司以及所属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造
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
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公开披露细则规定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
露的信息登记后,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公平信息披露条款规定公司不
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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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公司合并报表的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重要一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                 399,717.71         100.00           -
  2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投资              321,222.54         100.00           -
                                                                          境外资产运营管理、国际贸易与航
 3      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38,800,000 美元      100.00             -
                                                                            运管理、境外融资、和境外投资
 4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项目投资                     153,654.54        100.00             -
                                                                          发电、供电、供热和其他与电力、
 5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     河北省保定市        环保有关项目的投资、开发、建            85,993.36         100.00             -
                                                                                       设、管理
                                                                          电力销售,提供售后服务,并通过
 6        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20,000.00         100.00             -
                                                                          合同能源管理等提供相关增值服务
                                                                          经营发电、供电、供热、供冷业务
 7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192,000.00        73.41          12.17
                                                                                和其他与电力有关工程
  8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     广东省东莞市          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          142,850,400 美元       51.00             -
  9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     广东省河源市      经营电力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56,000.00          60.00             -
 10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燃气投资经营                  145,000.00         100.00             -
                                                                          综合能源的生产和供应、投资经营;
 11     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储能设备的开            10,000.00         100.00             -
                                                                                   发、建设及运营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建设及
 12     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                                                95,600.06         95.00              -
                                                                                     其相关业务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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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新疆巴州库尔     新疆巴州库尔      对电力项目的投资,电力废弃物综
 13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39,000.00       74.31            -
                                        勒市             勒市                        合利用
 14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     维尔京群岛                境外能源业务投资                  200,000.03      100.00           -
                                                                       环保项目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
 15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386,992.72      98.80           1.20
                                                                             建设施工、运营管理
 16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金融业                      150,000.00      70.00          30.00




                                                                         67
   其中部分重要一级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9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9.20 亿元人民
币,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业务,负责经营妈湾电厂。截至 2019 年末,深圳妈湾电
力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77.08 亿元,净资产为 63.11 亿元;2019 年度,深圳妈湾电
力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60 亿元,实现净利润 12.35 亿元。

   (2)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15.60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华南地区首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厂——广东河源电
厂的建设、生产及所属资产的经营管理。截至 2019 年末,深能合和总资产为
27.66 亿元,净资产为 22.39 亿元;2019 年度,深能合和实现营业收入 17.45 亿
元,实现净利润 0.04 亿元。

   (3)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9.97 亿
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新能源及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能源发电业务;截至
2019 年末,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8.20 亿元,净资产为 41.43 亿
元;2019 年度,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1 亿元,实现净
利润 3.90 亿元。

   (4)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32.12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华东地区和华中地区新能源及传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
及能源发电业务。截至 2019 年末,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8.57
亿元,净资产为 47.19 亿元;2019 年度,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1.49 亿元,实现净利润 3.61 亿元。

   (5)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注册资本 20.00 亿元人
民币,主要从事境外能源业务投资。截至 2019 年末,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68
总资产 82.35 亿元,净资产 47.37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6 亿元,净利
润 2.80 亿元。

   (6)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9 日,注册资本 15.37 亿元
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
活动);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截至 2019 年末,深能水电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6.56 亿元,净资产为 10.59 亿元;2019 年度,深能水电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 亿元,净利润-0.81 亿元。

   (7)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8.70 亿元人
民币,主要从事垃圾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截至 2019 末,深圳市能源环保
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74.94 亿元,净资产为 42.20 亿元;2019 年度,深圳市能源
环保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4 亿元,实现净利润 1.97 亿元。

   (8)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4.50
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运输、仓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管道燃气投资经营,瓶装燃气经营,汽车(船舶)加气站经营,分布式能源投
资经营。截至 2019 年末,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3.00 亿元,
净资产为 14.29 亿元;2019 年度,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9.78 亿元,净利润 0.66 亿元。

   (9)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5 日,注册资本 15.00 亿元人民
币,主要从事集团内部财务和融资顾问、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内部转帐结算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单位存款、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69.25 亿元,净资产为 17.33
亿元;2019 年度,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3 亿元,实现净利润
1.49 亿元。


                                    69
   通过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http://zxgk.court.gov.cn/)、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应急
管 理 部 政 府 网 站 ( http://www.mem.gov.cn/ )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系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
未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安
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70
           2、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会计处理
                                                                                                                          比例       比例
 1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     河北省石家庄                  电力生产               102,717.60     40.00        -       权益法
 2       深圳金岗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燃气轮发电机组的维修、运营管理      1,500.00      30.00        -       权益法
       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                                     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和热力相关产品开
 3                                    四川省渠县      四川省渠县                                           49,469.96     26.25        -        权益法
                 公司                                                           发、生产、销售
 4       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燃料油的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        5,330.00     20.00        -        权益法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
 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310,340.54    12.69        -        权益法
                                                                          承销保荐、证券自营等金融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满   内蒙古自治区满   开发、建设、经营煤田项目;开发、利
 6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53,480.00     49.00        -        权益法
                                        洲里             洲里                 用、经营新能源技术
                                                                      实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物流业、
 7     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                                         33,333.33     30.00        -        权益法
                                                                                房地产投资和管理
 8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市     广西南宁市          电力业务的开发、投资、管理        75,954.90    47.29        -        权益法
 9       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        贵州省毕节市     贵州省毕节市    电力项目建设和经营、电能生产和销售   100,000.00    49.00        -        权益法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                                     水电项目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电
10                                   四川马尔康县     四川马尔康县                                         180,000.00    25.00        -        权益法
                 限公司                                                           力生产、销售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                                     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
11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                                         10,000.00     24.00        -        权益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业管理服务等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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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部分重要参股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10.27 亿元,
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业务。截至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0.58 亿元,净资产
为 15.17 亿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5 亿元,实现净利润 1.93
亿元。

   (2)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18.00 亿元,主要从事水电项目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电力生产、销售。截
至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16.64 亿元,净资产为 22.60 亿元。由于水电开
发周期较长,该公司目前仍处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5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31.03 亿元,
主要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截至 2019 年末,长城证券总资产为 590.96 亿元,
净资产为 173.52 亿元;2019 年度,长城证券实现营业收入 38.99 亿元,实现净
利润 10.15 亿元。

   (4)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7.60 亿
元,主要从事电力业务的开发、投资、管理,电力技术的咨询、服务,电力物
资、设备和采购。截至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32.55 亿元,净资产为
12.01 亿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45 亿元,实现净利润 0.52 亿元。

五、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定了《关联交易原则及内部审批程序》业
务指导书。

   1、定价原则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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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2、内部审批机构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以及与关联法人发
生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下的关联交
易,由董事长审批。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
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上及 5.00%以下
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及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 5.00%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3、内部审批程序

   (1)交易事项业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前期工作,准备支撑性文件,草拟董
事会议案,对议案、文件的真实和准确性负责;

   (2)业务部门草拟董事会议案时应与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审核董事会议案草稿的内容和附件是否具备上会条件,对不具备上会条
件的议案可要求业务部门修改补充,也可直接对议案进行非原则性修改;

   (3)相关关联交易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报总裁批准,并形成经理局书面
批件或总裁办公会纪要;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办公室应将经董事长确定的议案在
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前随会议通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一般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
前向董事送达通知和议案);

   (5)董事会审议决策;

   (6)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

   (7)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
办公室组织业务部门编写股东大会议案,按规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年度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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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在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 15 日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8)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9)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及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发行人关联交易内部审批流程




                                                                        




   (二)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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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是深圳市
     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
     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2,275,200,93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47.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子公司情况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
     益投资情况”。

           3、参股公司情况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
     益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任该公司董事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本公司关联法人之全资子公司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关联法人之全资子公司
          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东莞市樟木头经济发展总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香港安裕实业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MaxGold 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中非安所固投资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合电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

           1、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发     2018 年度发         2017 年度发
      关联方名称
                              内容          发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国泰君安                    劳务服务                   -          14.15           14.15                   -
深能集团                    日常事务                   -               -          82.59               48.79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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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
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
                               劳务服务                     -               72.36          102.81            140.84
公司
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                     -               50.08           49.48             90.73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
                               劳务服务                     -               61.36           57.15             86.74
司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
                               运营管理                     -               15.91           78.41             98.91
限公司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
                               运营管理               882                    860             82.7             73.49
司
长城证券                       物业服务            586.33               729.16                  -                 -
合计                               -             1,468.33             1,803.02             467.29             539.5
           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确认             2018年度确认         2017年度确认
关联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确认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长城证券        房屋及建筑物             3,406.38            4,440.42                  448.76                      -
合计                 -                    3,406.38               4,440.42               448.76                     -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承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确认             2018年度确认         2017年度确认
关联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确认的租赁支出        的租赁支出               的租赁支出           的租赁支出
深能集团        房屋及建筑物              640.00              869.00                   858.83               632.02
合计                 -                     640.00                 869.00                858.83              632.02
           3、关联方利息支出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关联方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发         2019 年度发生       2018 年度发       2017 年度发
   关联方名称            项目
                                           生金额                   金额              生金额            生金额
深能集团             利息支出                   2,024.56               2,694.42            203.76            836.32
珠海洪湾公司         利息支出                           -                     -             51.51            119.22
惠州深能公司         利息支出                           -                     -                 -            0.0005
合计                 -                          2,024.56               2,694.42            255.27            955.54
           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接受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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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金额(2020             担保是否
             担保方                                                                     备注
                                   年 9 月)                履行完毕
          中国港公司                28,664.24                   否                        a
       樟木头发展总公司             12,645.99                   否                        a
       中非安所固公司               58,326.60                   否                        b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2,000.00                   否                        c
            安裕公司                12,000.00                   否                        c
         MaxGold 公司                5,600.00                   否                        c
            科达公司                12,592.01                   否                        d
            巴音公司                15,110.41                   否                        d
     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
                                    15,110.41                  否                         d
          营有限公司
              合计                 162,049.66
         注:(a)中国港公司、樟木头发展总公司对东莞樟洋公司在能源财务公司的短期借款计
    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分别按出资比例
    34%、15%提供担保,该借款已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b)中非安所固公司以其依法可出质的 Gentek 公司 40%的股权为深能国际公司的借款提
    供担保。

         (c)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安裕公司和 MaxGold 公司分别按 5%、30%和 14%为惠州丰
    达公司在能源财务公司的借款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借款已在发
    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d)科达公司、巴音公司、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库尔勒公司的借款提供担
    保。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截至 2020 年 9
                                        贷款起始日                  贷款终止日                担保期
   名称        月末担保余额
                                                                                     至电厂办理供热及电
                      4,020.33       2008 年 8 月 29 日       2021 年 8 月 19 日
满洲里热电                                                                           费收费权质押后终止
    公司                                                                             至电厂办理供热及电
                      2,598.45       2010 年 6 月 21 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
                                                                                     费收费权质押后终止
  合计                6,618.78
         5、关联应收应付款项

         (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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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535.91          535.91          535.91            535.91
       合计          -                               535.91        535.91           535.91           535.91
           (2)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深能集团                             -              -               -     31,964.74
吸收存款
                     珠海洪湾公司                         -              -               -      9,106.84
小计                 -                                    -              -               -     41,071.58
                     深能集团                    5,127.63 -              -               -      1,030.17
应付利息
                     珠海洪湾公司                         -              -               -         95.63
小计                 -                           5,127.63 -              -               -      1,125.80
                     中国港公司                     338.45          498.14          261.58        261.58
应付账款
                     樟木头发展总公司               229.40          229.40          125.03        125.03
小计                 -                              567.85          727.54          386.61        386.61
                     深能集团                       640.00               -               -        750.32
                     珠海洪湾公司                     5.21               -               -        388.40
                     能源国际公司                 4,879.31           66.43           66.43      4,487.81
其他应付款
                     安裕公司                         4.83            4.83            4.83          4.83
                     MaxGold 公司                     1.44            1.44            1.44          1.44
                     惠州深能公司                     1.26               -               -              -
小计                 -                            5,532.05           72.70           72.70      5,632.80
长期借款             深能集团                    56,000.00       56,000.00       50,000.00              -
小计                 -                           56,000.00       56,000.00       50,000.00              -
合计                 -                                           56,800.24       50,459.31        48,216.79
                                                  67,227.53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遵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
       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完善的相关公司治理
       文件,严格规定了法人治理结构每个层级的权限、义务和运作流程。公司设董
       事会,董事会成员 9 名;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 7 名;设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
                1        熊佩锦      男            董事长                  2016年6月13日
                2        黄历新      男           副董事长               2017年12月15日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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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
      3       李英峰       男          董事、总裁              2019年7月10日
      4        李明        男              董事                2017年8月30日
      5        孟晶        女              董事                2014年9月04日
                                        财务总监               2020年6月10日
      6       马彦钊       男
                                           董事                2020年7月29日
      7        李平        男           独立董事               2011年12月01日
      8       房向东       男           独立董事               2011年12月01日
      9       刘东东       男           独立董事               2015年5月06日
      10      龙庆祥       男          监事会主席              2011年12月01日
      11       张前        女              监事                2019年9月10日
      12       王琮        男              监事                2018年5月24日
      13      魏仲乾       男              监事                2020年10月27日
      14      麦宝洪       男           职工监事               2018年3月02日
      15      王亚军       男           职工监事               2013年3月29日
      16      冯亚光       男           职工监事               2016年1月29日
      17      秦士孝       男            副总裁                2012年3月15日
      18      郭志东       男            副总裁                2016年8月25日
      19      杨锡龙       男            副总裁                2018年11月23日
      20       孙川        男            副总裁                2019年7月10日
      21      王芳成       男            副总裁                2019年7月10日
      22      徐同彪       男           总经济师               2018年8月22日
      23      周朝晖       男          董事会秘书              2020年6月10日
   1、董事会成员简历

   熊佩锦,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双硕士,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煤炭工业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中煤深圳
公司、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
工作,历任会计、审计副经理、董事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曾任深圳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局党委委员、总
经济师,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国泰君安、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深圳国际能源
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主任。

   黄历新,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
能南通分公司(电厂)财务部副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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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主
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董事,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

   李英峰,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
汕头电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深圳
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深圳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深圳能
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副主任,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主任,深能北方能源
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内蒙古煤电项目
前期办公室主任,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李明,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
市福田区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人事部副科长、
科长、行长办公室综合室主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人事部业务经理,深圳市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孟晶,女,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华能
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设备部助工、工程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合同
部工程师,证券融资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经理。现任华
能国际证券融资部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马彦钊,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
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计师、业务经理,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深圳市国有免税商
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
务总监。现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赛格集团
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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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平,男,195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
师。曾任河北大学经济系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
室主任、室主任、副所长,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
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数量经济学会会长,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副会长、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房向东,男,194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电
子部四所党办副主任、电子部干部司办公室负责人、五处副处长,机电部人事
劳动司办公室主任,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人事部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
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外聘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东东,男,1974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资深特许
公认会计师(FCCA),曾任首钢总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经理,现任致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服务管理合伙人,兼任财政部管理会
计咨询专家、中国并购公会跨境并购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龙庆祥,男,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高级企
业文化师。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办秘书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深圳
市国资委监督稽查处处长,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本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主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主席、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前,女,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
资源管理师。曾任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宣传组组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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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策划推广部编审高级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二部(期刊
管理中心)业务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信访办)副主任,深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国资委派驻深圳市特区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王琮,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
华能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广华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中国华
能集团公司综合实业部综合项目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管理
部一处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处长,深圳市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魏仲乾,男,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
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财务部综合处预算专责,华能淮
阴电厂财务部副主任(挂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
部综合处副处长,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
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华
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预
算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麦宝洪,男,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
市能源总公司计划财务处会计、深圳能源集团财务管理部会计核算高级经理;
现任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第七届监
事会职工监事。

   王亚军,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
安全工程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单元长、值长,深圳妈湾电力有
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安委办主任、助理策划总监,惠州市城市
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冯亚光,男,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
安全工程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技术员、电气班长、值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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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总监、策划党支部书记;现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运行总监,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秦士孝,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河
南省电力局中调所技术员,武汉电力学院讲师,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建设部
工程师及生技部高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业部高工、生技部高工及主
任工程师、生产运营部部长,河源电厂联合执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河源电厂项目指导委员会主席,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
总裁。

   郭志东,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月
亮湾电厂值长、分部主任、部长、副总工程师,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
筹建办公室主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莞深能源樟洋
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杨锡龙,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
汕头电厂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华能海门电厂人力资源部主任,华能广东分公司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海门发电公司(电厂)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副厂长),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副总裁。

   孙川,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团
委副书记,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党委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公司党群办公室副主
任,公司党群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公司企业文化部总监,深圳市国资委
党办负责人(挂职),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人力资
源部和产权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
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喀什深圳城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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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芳成,男,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曾任深
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深粮贝格厨房食品供应链有限公
司董事,双鸭山深粮中信粮食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长,深粮仓储(营口)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
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同彪,男,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山东省
电力公司机械科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深圳山东核电公司供应科计划员、副科
长、科长、党支部副书记,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工
会副主席、主任、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经理助理、副经理、副总经济师,
河源电厂联合执行办公室副主任,能源集团计划发展部副部长(正部级)、部
长,能源集团计划发展部和燃料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执行监事,本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监,本公司规划发展部和燃料管理部党支部
书记,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妈
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
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周朝晖,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深圳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主办、证券部业务副主任、业务主任、副部长,
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主任、董事长秘书,本公司董事长
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高级经理、代职主任、主任、第六届董事会证
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
有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同时,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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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熊佩锦      董事长          深圳国际能源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                 主任
                                           深能集团                         董事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黄历新      副董事长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董事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华能国际证券融资部               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孟晶         董事
                                           深能集团                         董事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马彦钊   董事、财务总监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
                                                                              所长
                                               所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理事长
  李平       独立董事                  中国数量经济学会                       会长
                                         中国统计学会                       副会长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                     副会长
                                     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                 副理事长
                                 致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
 刘东东      独立董事                        财政部                   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中国并购公会跨境并购委员会                   委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
 龙庆祥     监事会主席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张前           监事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专职监事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主任
  王琮         监事
                                           深能集团                           监事
 魏仲乾          监事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与预算部副主任
 麦宝洪      职工监事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王亚军      职工监事            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经理
 冯亚光      职工监事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运行总监
 孙川          副总裁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王芳成        副总裁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周朝晖     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也是深圳市第
一家上市的公用事业股份公司。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以“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确立了一个战略定位,即成为具有创新力和竞
争力的低碳清洁能源领跑者和城市环境治理领跑者;实现“两个转变”,即从单
一发电企业向综合性能源企业转变,从地区性企业向区域性、全国型乃至跨国
型企业转变;打造“三轮两翼”产业体系,即在有效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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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电力、能源环保及能源燃气为核心业务,能源资本、能源置地为支撑业务
           的协同发展产业体系。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加快产业布局和区域布
           局,可再生能源、环保和燃气板块快速发展,已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能源供应
           商。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及营业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售电业务   1,159,227.76    78.86%      1,546,062.38      74.27%   1,426,408.59      76.99%     1,279,207.58     82.29%
燃气业务    130,809.45       8.90%       188,263.01      9.04%      126,021.81      6.80%        50,451.22       3.25%
蒸汽业务      7,960.61       0.54%         9,542.86      0.46%        8,995.41      0.49%         6,116.04       0.39%
运输业务      2,422.15       0.16%         6,427.02      0.31%        2,056.28      0.11%         1,222.97       0.08%
 其他       169,506.81     11.53%        331,405.18      15.92%     289,257.46      15.61%      217,587.68      13.99%
 合计      1,469,926.78   100.00%      2,081,700.45       100%    1,852,739.55       100%      1,554,585.49      1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 1,554,585.49 万元、1,852,739.55 万元、2,081,700.45 万元和 1,469,926.78 万元,
           总体呈上升态势。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 298,154.06 万元,增幅
           19.18%。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收入增加 228,960.90 万元,增幅 12.36%,主要
           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同步上涨所致。

                售电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
           9 月,售电业务营业收入为 1,279,207.58 万元、1,426,408.59 万元、1,546,062.38
           万元和 1,159,227.76 万元。报告期内,售电业务持续稳步上升,主要原因是公
           司通过对外投资与并购,扩大企业经营生产规模,总售电量同步上升所致。报
           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82.29%、76.99%、74.27%及
           78.86%,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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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业务   719,631.15     72.50%    1,261,354.16      87.91%     1,220,169.08     88.91%      1,027,764.69    92.34%
燃气业务   111,761.14     11.26%      145,258.01      10.12%      110,687.05       8.07%        36,637.75     3.29%
蒸汽业务     3,830.92      0.39%        3,534.80       0.25%         2,620.79      0.19%           1,689.22   0.15%
运输业务     4,440.19      0.45%        5,418.61       0.38%         2,001.18      0.15%           1,097.37   0.10%
  其他     152,989.29     15.41%       19,181.41       1.34%        36,828.83      2.68%        45,820.47     4.12%
 合计      992,652.69    100.00%    1,434,746.99       100%      1,372,306.93      100%       1,113,009.50     1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产生营业成本
           1,113,009.50 万元、1,372,306.93 万元、1,434,746.99 万元和 992,652.69 万元,总
           体呈上升趋势。2018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7 年度增加 259,297.43 万元,增幅
           23.30%,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发电量增加及燃料价格上升所致。2019 年度营
           业成本较 2018 年度增加 62,440.06 万元,增幅 4.55%。

              售电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同时也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
           营业成本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达到 1,027,764.69
           万元、1,220,169.08 万元、1,261,354.16 万元和 719,631.15 万元,分别占各期营
           业成本的 92.34%、88.91%、87.91%和 72.50%,售电业务成本主要由耗用的燃
           煤、燃气成本构成,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售电业务       439,596.61      37.92%      92.11%     284,708.22       18.42%      44.01%
            燃气业务        19,048.31      14.56%       3.99%      43,005.00       22.84%       6.65%
            蒸汽业务          4,129.69     51.88%       0.87%       6,008.06       62.96%       0.93%
            运输业务         -2,018.04    -83.32%      -0.42%       1,008.41       15.69%       0.16%
              其他          16,517.52       9.74%       3.46%     312,223.77       94.21%      48.25%
            营业毛利润     477,274.09            -    100.00%     646,953.46              -   100.00%
            综合毛利率               -     32.47%            -             -       31.08%            -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售电业务       206,239.51      14.46%     42.93%      251,442.89        19.66%     56.94%
            燃气业务        15,334.76      12.17%      3.19%       13,813.47        27.38%      3.13%
            蒸汽业务         6,374.62      70.87%      1.33%        4,426.82        72.38%      1.00%
            运输业务             55.10      2.68%      0.01%          125.60        10.27%      0.03%
              其他         252,428.63      87.27%     52.54%      171,767.21        78.94%     38.90%
            营业毛利润     480,432.62            -   100.00%      441,575.99              -   100.00%
            综合毛利率               -     25.93%           -              -       28.40%            -
              其中:各明细毛利率=(各明细营业收入-各明细营业支出)/各明细营业收入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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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占比=各明细毛利金额/毛利润金额

   综合毛利率=Σ 各明细毛利/Σ 各明细营业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毛利润
分别为 441,575.99 万元、480,432.62 万元、646,953.46 万元和 477,274.09 万元,
整体呈增长趋势。2018 年度毛利润较 2017 年度增加 38,856.63 万元,增幅
8.80%,主要是由于其他业务毛利润上升所致。2019 年毛利润较 2018 年增加
166,520.84 亿元,增幅 34.66%,主要是售电业务和其他业务毛利润上升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售电业务对毛利润的贡
献比例分别为 56.94%、42.93%、44.01%和 92.11%,售电业务为公司主要利润
来源。最近三年售电业务毛利润贡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安居房产销售的利润大
幅下降导致售电业务等毛利润占比下降。最近一期售电业务毛利润贡献上升主
要原因是国内外燃料成本下降以及环保成本转入其他项成本计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
为 28.40%、25.93%、31.08%和 32.47%,公司通过成本控制的管理,毛利率保
持较为稳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66%、14.46%、
18.42%和 37.92%,2018 年度售电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煤价高企,燃
料成本增加,同时电价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电价下滑,导致毛利率下降。

   (三)经营模式及运营情况

   1、电力业务板块

   能源电力为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之一,近年来发行人加大在可再生能源和
环保领域的投资力度,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截至 2020 年 9 月底,公司已投产电力控股装机容量 1,074.53 万千瓦,其中
燃煤发电 463.4 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 316 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
河北地区的 147.4 万千瓦;天然气发电 245 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 189 万
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 56 万千瓦;水电 99.15 万千瓦,
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地区;风电 96.38 万千瓦,主要在
内蒙古和华东地区;光伏发电 106.35 万千瓦,主要在华东和内蒙古地区;垃圾
焚烧发电 64.25 万千瓦,主要在深圳、湖北和福建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各电力生产指标如下: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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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指标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总发电量(亿千瓦时)                     297.23           382.42        360.98         305.81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80.24           361.78        342.18         289.78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总量为 305.81 亿千瓦时、360.98 亿千瓦时、382.42
亿千瓦时和 297.23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为 289.78 亿千瓦时、342.18 亿千瓦时、
361.78 亿千瓦时和 280.24 亿千瓦时,二者总体均保持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如下:

                                                                            单位:万千瓦

       类别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燃煤发电              463.4             458.40           491.40              491.40
     燃气发电               245              245.00           245.00              245.00
     水力发电              99.15              87.65            82.25               82.25
     风力发电              96.38              91.38            91.38               61.54
     光伏发电             106.35             106.20            97.08               81.15
     垃圾发电              64.25              58.85            22.50               15.50
       合计               1074.53           1047.48          1029.61              976.84
   (1)传统火电

    目前火电板块主要由公司所属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
源)有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等燃煤电厂
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能安所固电力(加纳)有限公司等燃机电厂
运营。其中: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妈湾发电厂拥有四台 30.00 万千瓦和两台 32.00
万千瓦级引进型国产燃煤机组,六台机组已投入商业运行;深能合和电力(河
源)有限公司下属河源电厂拥有两台 60.00 万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12 月和 2009 年 8 月投入商业运行,是华南地区首台的 60.00 万千瓦超临界机
组燃煤电厂,代表着世界先进的发电技术水平;发行人本部下属东部电厂拥有
三台 39.00 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经济技术指标优良。电厂采用
清洁的液化天然气为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少、且能耗低,是公认
的现代化环保型电厂。

    报告期内,发行人燃煤及燃气电厂机组运行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燃煤机组运行指标
                指标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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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量(亿千瓦时)                         147.27           213.67      218.08     181.02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38.46           200.58      204.57     169.59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3,178            4,661       4,380       4,555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393            0.399       0.396       0.444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燃气机组运行指标
               指标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65.81           79.89        73.24      66.21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64.26        77.95       71.48      64.62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2,703        3,281       3,013      2,721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636        0.669       0.710      0.705
    报告期内,燃煤机组发电量为 181.02 亿千瓦时、218.08 亿千瓦时、213.67
亿千瓦时和 147.27 亿千瓦时;燃气机组发电量为 66.21 亿千瓦时、73.24 亿千瓦
时、79.89 亿千瓦时和 65.81 亿千瓦时,报告期内,发行人火力发电量保持稳定,
燃煤及燃机机组运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火力发电主要原材料采购以煤炭与天然气为主,受市场
需求量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原材料价量总体上
保持稳定,但存在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火力发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内贸煤采购总量(万吨)                      648.47        923.37        829.07       596.42
内贸煤折标煤到岸均价(元/吨)               669.09        709.98        751.04       875.15
内贸煤折标煤采购价格(元/吨)               612.39        656.33        661.29       780.53
外贸煤采购总量(万吨)                       27.32         36.44        132.37       138.17
外贸煤折标煤到岸均价(元/吨)               627.40        737.05        878.05       730.76
外贸煤折标煤采购价格(元/吨)               539.29        647.07        782.92       632.08
燃气采购量(亿立方米)                       14.61         21.68         19.73        14.67
单位燃气采购价格(元/立方米)                 1.56          1.93          2.05         1.97
    报告期内,燃料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性,但由于公司与国内大型煤炭供
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高议价能力以降低成本。同时,公司坚持以
计划煤为主,市场价煤作为补充,因此燃煤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成本未造成重
大影响。

    (2)可再生能源发电

    公司除传统火力发电板块外,在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垃圾
焚烧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均已形成一定规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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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水力发电主要由所属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hina Hydroelectric
     Corporation 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四川、广西、浙江、福建和云南地区;风力
     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由所属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
     公司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华东、内蒙古等地区;垃圾焚烧发电由所属深圳市
     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深圳、湖北以及福建等地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可再生能源发电主要运行指标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水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26.18             29.92             28.47           29.40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5.77            29.45            28.07           28.64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2,640            3,413            3,461           3,575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272            0.308            0.274           0.30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风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16.22            21.78             17.11            10.26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5.73            21.19            16.65             9.95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1,690            2,383            2,207            1,668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487            0.517            0.492            0.54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光伏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11.49             14.26             12.28            9.15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1.16             13.88            11.96            8.88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1,080             1,343            1,296           1,231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953             0.950            0.992           1.054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发行人水
     力发电量分别为 29.40 亿千瓦时、28.47 亿千瓦时、29.92 亿千瓦时和 26.18 亿千
     瓦时;风力发电量分别为 10.26 亿千瓦时、17.11 亿千瓦时、21.78 亿千瓦时和
     16.22 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 9.15 亿千瓦时、12.28 亿千瓦时、14.26 亿
     千瓦时和 11.49 亿千瓦时;

         2、环保业务板块

         在大力拓展电力主业的同时,公司坚持最高环保标准,以垃圾处理产业为
     依托,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打通生活垃圾前端清扫、清运、转运以及后端资
     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废弃物处置产业链,努力打造深圳“无废城市”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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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敏锐市场嗅觉,加大项目开发力度,通过兼并收购和战略投资等方式,迅
    速做大做强环保产业。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深能环保已建成深圳南山、盐田、
    宝安一期、宝安二期、武汉新沟、福建龙岩等 15 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垃圾处
    理能力达到 23,000 吨/日,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开展前期工作,在建项
    目处理能力 8,090 吨/日。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已投产垃圾发电装机情况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处理规模(吨/日)
               1                        盐田能源生态园                                450
               2                     南山能源生态园一期                               800
               3                     宝安能源生态园一期                              1,200
               4                     宝安能源生态园二期                              3,000
               5                        武汉能源生态园                               1,000
               6                        龙岩能源生态园                                600
               7                        潮安能源生态园                               1,200
               8                        单县能源生态园                                800
               9                     南山能源生态园二期                              1,500
              10                     宝安能源生态园三期                              4,250
              11                        龙岗能源生态园                               5,100
              12                        桂林能源生态园                               1,500
              13                        泗县能源生态园                                600
              14                        化州能源生态园                                600
              15                        鱼台能源生态园                                400
                                   合计                                             23,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及发电主要运行指标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垃圾处理能力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垃圾处理能力(吨/日)                    23,000               22,600            10,550              7,850
垃圾处理量(万吨)                       663.15               580.52            324.57            256.82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垃圾发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30.27                22.90              11.80             9.77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4.87             18.74              9.46             8.11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4,711             5,806             6,379         6,981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532             0.548             0.630         0.647
         2017 年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9 月底,垃圾焚烧日处理量分别为 7,850 吨/日、
    10,550 吨/日、22,600 吨/日和 23,000 吨/日,报告期内发电量分别为 9.77 亿千瓦
    时、11.80 亿千瓦时、22.90 亿千瓦时和 30.27 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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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燃气业务板块

   发行人近年来持续拓展燃气业务,2017 年设立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先后完成对舟山中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潮州能源有限公司、赵
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和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等项目收购,整合现有燃气资源,实现资金、技术、资源、管理等方面优势互
补。燃气销售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
州燃气)、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赵县亚太
燃气有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等开展。报告期内,发行人城市燃气总
供气量分别为 1.51 亿立方米、3.95 亿立方米、6.45 亿立方米及 7.55 亿立方米。
其中潮州燃气和惠州燃气的具体情况如下:

   (1)潮州燃气经营情况及运营模式

   1)经营情况

   潮州燃气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35,000.00 万元,主要经营
石油气及天然气销售业务。2015 年 12 月 2 日,潮州燃气与潮州市签订了《潮州
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并获颁授权书,成功获得潮州市全市范围内管道燃
气特许经营权 30 年。

   截至 2019 年末,潮州燃气总资产 112,259.22 万元,净资产 52,487.97 万元;
2019 年度,潮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78,511.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11.42 万元。

   目前,潮州“一张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已完成海鸿气站、锦东气站、意
溪气站、中海油潮州能源、远泰新能源、翔华燃气等项目的收并购工作,其他
并购整合工作持续开展中。随着并购的完成,潮州市内燃气销售业务的规模、
市场占有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2)采购及销售模式

   石油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石油气,通过气站装瓶,
最终运输至客户,以实现销售收入。

   天然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天然气,通过 LNG 储罐储
存与气化设备转化为气态向工业用户供气,主要供气渠道包括管道供气、点供
站供气及瓶组站供气等三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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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潮州燃气气源将主要来源于西气东输三线、饶平大埕湾 LNG 储配站
以及中海油惠来 LNG 接收站。从上述上游接入及采购气源后,经公司高中压调
压站调压,再通过中低压管网向潮州市全市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工商业及居民用
户供应及销售管道天然气,目前各路管网正在加紧建设当中。

   (2)惠州燃气经营情况及运营模式

   1)经营情况

   惠州燃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
油气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惠城区以及仲恺高新区、惠东巽寮、
博罗部分区域,并拥有数码园门站、数码园 LNG 气化站、三栋 LNG 气化站等
11 座燃气场站。

   截至 2019 年末,惠州燃气总资产为 131,539.97 万元,净资产为 26,328.21 万
元,2019 年度惠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61,501.24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86.14 万元。

   2)采购及销售模式

   采购方面,惠州燃气拥有多路气源供应。采用中石油西二线气源为主,广
东大鹏 LNG、广西北海液化石油气、压缩石油气等气源为辅的气源采购模式,
并根据实时气源价格变动情况,调配各路气源采购比例,降低企业成本。

   销售方面,惠州燃气采取区域划分的模式,各区域负责发展各自辖区内的
工业、商业和居民用户,完成最终销售。

   (四)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1、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供应商名称                                   占前三季度采购总额比
                                                  采购额
                                                                        例
 Volta River Authority                           50,097.00            5.05%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65,881.32               6.64%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71,623.01               7.22%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52,805.67               5.32%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8,873.45               6.94%
                     合计                        309,280.45             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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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Volta River Authority                             150,753.79              9.81%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149,572.21              9.73%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93,571.70              6.09%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74,429.10              4.84%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60,556.76              3.94%
                     合计                          528,883.56             34.41%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143,847.19              11.22%
 Volta River Authority                             102,464.67                 7.99%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84,775.15                 6.61%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73,421.53                 5.73%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67,533.22                 5.27%
                    合计                           472,041.77                 36.82%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219,693.54             11.85%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85,791.76              4.63%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76,640.09              4.13%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73,519.49              3.97%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64,612.38              3.49%
                    合计                              520,257.25             28.07%
    发行人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各大燃煤及燃气供应商,如神华销售集团有
限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近三年
及一期,公司煤耗和气耗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燃煤电厂供电煤耗(折标煤
                                          314.15           313.6         313.99           321.93
耗,克/千瓦时)
燃气电厂供电气耗(折标煤
                                          249.05         250.34          247.78           247.34
耗,克/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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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煤采购方面,公司目前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大型煤
炭供货商都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约定年度兑现率,为公司控制成本
提供了重要保证。资金结算方面,公司采用统一采购方式,根据公司与上述大
型供货商的协议约定,在燃煤到岸验收合格五个工作日内,由公司统一以现金
结算。

   燃气采购方面,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 25 年、价
格锁定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合同,气源和采购价格能够得到保证。

   总体看来,发行人及各家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有效地控
制燃料成本,同时降低受市场大环境的影响造成的燃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2、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前三季度销售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公司(包括广东省内的供电局)               648,907.79             44.15%
加纳电力公司(ECG)                                118,939.67                8.09%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89,041.07                 6.0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58,011.21                 3.95%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53,570.50                 3.64%
                    合计                           968,470.24                65.89%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公司                                      854,849.61              41.06%
加纳电力公司(ECG)                               212,402.20                 10.20%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181,909.90                 8.74%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30,302.00                 6.26%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66,458.68                 3.19%
合计                                              1,445,922.38               69.45%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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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公司                                      791,587.80               42.73%
    加纳电力公司(ECG)                               174,698.23                  9.43%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165,835.87                  8.95%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82,704.24                  4.46%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65,043.45                  3.51%
    合计                                              1,279,869.59                69.08%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公司                                        965,872.41               62.16%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127,320.29                 8.19%
    加纳电力公司(ECG)                                 126,999.74                 8.17%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32,923.95                 2.1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31,485.54                 2.03%
                         合计                          1,284,601.92                82.68%
        发行人下游客户以电网公司为主,其中广东电网公司占比最大,发行人对
   该客户的依赖性较大,但随着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逐渐投产,对广东电网公司销
   售额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因此发行人对该客户的依赖性不会造成实质性经营
   风险。资金结算方面,广东电网公司与发行人按月统计各家电厂上网电量后,
   分别与发行人下属各家电厂进行结算,账期主要为一个月。

        发行人上网电价接受统一宏观调控,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区域经济发达程
   度高,电价承受能力较强,全国范围内,较其他区域整体电价水平较高,区域
   内的电力生产企业具有相对较大的利润空间。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市场化交易
   电量区域分布及广东省内电价降幅情况如下:

             项目                类别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广东省内                     110.7          147.92        94.43      79.78
市场化交易电量(亿千瓦时)
                            全国区域                    141.92          201.70       137.24      93.05
广东省内市场化交易电价降幅(分/千瓦时)                  -5.46           -4.04        -7.32      -6.52
        近年来,公司广东省内主要电厂执行电价情况如下:

                                                                                        核定上网电价
              电源类
电厂名称                   机组名称        执行日期                文件编号           (含税、元/千瓦
                型
                                                                                            时)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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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上网电价
               电源类
电厂名称                    机组名称        执行日期             文件编号            (含税、元/千瓦
                 型
                                                                                            时)
                               1、2                                                        0.4294
                               3、4                        粤发改价格〔2015〕              0.4776
                                           2016-01-21
                                5                                820 号                     0.475
                                6                                                          0.4235
妈湾电厂        燃煤
                               1、2                                                        0.4319
                               3、4                        粤发改价格〔2017〕              0.4801
                                           2017-07-29
                                5                                507 号                    0.4775
                                6                                                           0.426
                                                           粤发改价格〔2015〕
                               1、2        2016-01-21                                     0.4235
沙角 B 电                                                        820 号
                燃煤
    厂                                                     粤发改价格〔2017〕
                               1、2        2017-07-29                                      0.426
                                                                 507 号
                                                           粤发改价格〔2015〕
                               1、2        2016-01-21                                     0.4235
                                                                 820 号
河源电厂        燃煤
                                                           粤发改价格〔2017〕
                               1、2        2017-07-29                                      0.426
                                                                 507 号
库尔勒电                                                   新发改能价〔2018〕
                燃煤           1、2        2018-03-25                                      0.25
  厂                                                             588 号
                                                                                     优先发电量执行
                                                                                     0.3644;其余电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中长
深能保定        燃煤           1、2        2018-02-12                                量按交易规则执
                                                              期交易规则
                                                                                     行市场竞价,约
                                                                                          0.352
                                                           粤发改价格〔2015〕
                                           2015-10-01                                      0.745
                                                                 4462 号
                                                           粤发改价格〔2017〕
                                           2017-10-01                                      0.715
                                                                 5117 号
樟洋电厂        燃气       1、2、3、4                      粤发改价格〔2018〕
                                           2018-07-01                                      0.665
                                                                  394 号
                                                                                      4000 小时以内
                                                           粤发改价格〔2020〕
                                           2020-08-01                                0.63;4000 小时
                                                                 284 号
                                                                                     以上部分 0.463
                                                           粤发改价格〔2018〕
                                           2018-07-01                                      0.665
                                                                 394 号
丰达电厂        燃气           1、2                                                   4000 小时以内
                                                           粤发改价格〔2020〕
                                           2020-08-01                                0.63;4000 小时
                                                                 284 号
                                                                                     以上部分 0.463
                                            2011//3/1      粤价〔2011〕72 号               0.533
东部电厂        燃气         1、2、3                       粤发改价格〔2020〕
                                           2020-08-01                                      0.484
                                                                 284 号
                          1、2、3、4、
                                            2016.1-12              PPA                    0.8353
                          5、6、9、10
                          1、2、3、4、
加纳电厂        燃气                        2017.1-12              PPA                    0.8836
                          5、6、9、10
                          1、2、3、4、
                                            2018.1-12              PPA                    0.8861
                          5、6、9、10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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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源类
电厂名称                   机组名称        执行日期             文件编号            (含税、元/千瓦
                型
                                                                                          时)
                         1、2、3、4、
                                            2019.1-6              PPA                    0.8111
                         5、6、9、10
       (五)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下属电力花园住宅类地产项目,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片区,地块总面积 29,937.50 平方米,是深圳市政府
   划拨给妈湾电力公司的住宅用地,早期建造约 4 栋住宅,共计 250 户,用于解
   决公司员工的住房问题。

       2004 年,为提升员工居住条件,妈湾电力公司对原电力花园进行拆迁改造,
   并按商品房用地价格补足地价款。新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项目已于 2007 年完
   工,总建筑面积 64,329.72 平方米,商品住房 301 套,其中员工拆迁房 250 套。
   二期项目部分已经完工,总建筑面积 91,742.79 平方米,由 3 栋住宅楼组成,住
   宅户数 670 户,配套商业和会所,以及 1,076 个机动车停车位,项目总投资
   87,642.76 万元。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发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与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签订《电力花园二期项
   目合作协议》,电力花园二期住宅项目中 545 套商品房拟整体定向、分期向安
   居集团租售,2017 年将本项目 81 套商品房出售给安居集团,其余部分由安居
   集团暂时以整体租赁形式承租。

       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
   花园二期项目六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安居集团同意整栋购买妈湾公司电力花
   园二期项目 6 号楼,目前发行人已完成该项目销售交接工作,并于 2017 年度实
   现销售收入 127,320.29 万元。

       发行人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和 2018 年 8 月 23 日分别发布了《深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期项目三、四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和《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5A、5B 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安居
   集团同意购买妈湾公司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3、4 号两栋住宅楼共计 208 套住宅以
   及 5A、5B 号楼住宅部分及配套商业,共计 256 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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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
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
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 号)《国务院关于坚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2010]5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
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等有关规定,发行人不存在闲置土
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扰乱房地产业秩序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
不存在因前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
实质性障碍。

   (六)重大环保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属于国控单位且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单位的主
要子公司如下: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南山、宝安、盐田垃圾发电厂,武汉
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深
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
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最新环保政策要求,加强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行调
整和设备维护管理,加强环保技术改造,提升设备运行效率,保证各项污染物
排放符合国家及属地环保管理要求。公司下属各燃煤电厂积极落实国家全面实
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于 2017 年初完成妈湾、沙角 B 及河源电厂所有
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了省厅的验收。2019 年公司燃煤机组环保设施
运行稳定可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同时公司所属东部电厂响应深圳市“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要求,于 2019 年初
完成全厂三台机组的 SCR 脱硝改造,均已并正常投入使用,改造后机组额定工
况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 15mg/m,达到燃气轮机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环保公司所属各垃圾发电厂积极响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调整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投运,保证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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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运行效率。深圳地区运营的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脱硝+半干式反
         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SCR 脱硝”的组合工艺,保证各项
         污染物排放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要求,
         部分指标优于欧盟标准。深圳以外地区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脱硝+半
         干式反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保证各项污染
         物排放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属地生态
         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超标排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等情形,不存在对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情况,不对本期债券发
         行构成实质性障碍,公司各所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

             公司在控制环境污染和加强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为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发行人通过引进和自主创新掌握了环保核
         心技术,运用技术手段保证环保生产。同时,发行人在公司网站中定期公开相
         关环保监测数据,并签订环境保护承诺书,确保落实环保要求。

             (2)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及安全生产主管部
         门。该部门负责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
         信息统计报送》《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详细措施文件。
         同时,该部门每年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计划,跟踪检查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监
         督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所属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此外,为强化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公司制定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型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突
         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对突
         发事件的管理和对策以及奖惩均制定了详尽可行的规程。

             (七)税收优惠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情况主要如下: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财政部、国家      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的风电项
                                                                                            2020 年至 2025 年
南二、宝三垃圾发电厂     企业所得     税务总局关于执      目、光伏项目以及垃圾焚烧发
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税         行公共基础设施      电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        2019 年至 2024 年
单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企业所得税      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2018 年至 2023 年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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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优惠目录有关问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        2018 年至 2023 年
深圳市深能环保城市环境                  题的通知》        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
                                                                                            2020 年至 2025 年
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企业所得税
白山光伏项目                                                                                2017 年至 2022 年
天宝光伏项目                                                                                2017 年至 2022 年
锡林郭勒公司光伏项目                                                                        2014 年至 2019 年
通辽公司义和风电项目二
                                                                                            2018 年至 2023 年
期 15W
满洲里光伏一期 10MWp                                                                        2016 年至 2021 年
满洲里光伏二期 10MWp                                                                        2016 年至 2021 年
开鲁光伏 2.5075 万项目                                                                      2018 年至 2023 年
武威民勤红沙岗一期
                                                                                            2016 年至 2021 年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武威民勤红沙岗二期
                                                                                            2016 年至 2021 年
9MWp 光伏发电项目
武威民勤红沙岗三期
                                                                                            2017 年至 2022 年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葫芦岛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
奈曼光伏项目一期
                                                                                            2016 年至 2021 年
10MWp
奈曼光伏项目二期
                                                                                            2017 年至 2022 年
10MWp
酒泉东洞滩 15MW 光伏
                                                                                            2017 年至 2022 年
项目
顺平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
天津鑫利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
宽洋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
尚风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
                                                                                            2015 年 1 月 1 日
邳州市方华力恒能源科技
                                                                                            至 2020 年 12 月
有限公司 6MW 光伏项目
                                                                                            31 日
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                                                                      2016 年 1 月 1 日
司一期 20MW 光伏发电                                                                        至 2021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                                                                      2016 年 1 月 1 日
司二期 30MW 光伏发电                                                                        至 2021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深能(滕州)能源有限公
                                                                                            至 2021 年 12 月
司 20MW 光伏项目
                                                                                            31 日
大丰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                                                                      2015 年 1 月 1 日
公司一期 16MW 光伏发                                                                        至 2020 年 12 月
电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高邮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
                                                                                            至 2021 年 12 月
司 50MW 风电项目
                                                                                            31 日




                                                    10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2017 年 1 月 1 日
鹤壁市中融东方新能源有
                                                                                            至 2022 年 12 月
限公司 48MW 风电项目
                                                                                            31 日
邢台县永联光伏发电开发                                                                      2015 年 1 月 1 日
有限公司 100MW 光伏项                                                                       至 2020 年 12 月
目                                                                                          31 日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                                                                      2014 年 1 月 1 日
公司一期 9.8MW 光伏项                                                                       至 2019 年 12 月
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二期 4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三期 5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邳州市深能风力发电有限
                                                                                            至 2023 年 12 月
公司 44MW 风电项目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
泗洪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
                                                                                            至 2020 年 12 月
司 50.4MW 风电项目
                                                                                            31 日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                                                                      2016 年 1 月 1 日
限公司 10MW 分布式光                                                                        至 2021 年 12 月
伏项目                                                                                      31 日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                                                                      2016 年 1 月 1 日
限公司 7.5MW 集中式光                                                                       至 2021 年 12 月
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邢台城基新能源科技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20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20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沛县苏新光伏电力有限公
                                                                                            至 2019 年 12 月
司 6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沛县苏新光伏电力有限公
                                                                                            至 2019 年 12 月
司 8MW 光伏项目
                                                                                            32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阿特斯泗洪光伏发电有限
                                                                                            至 2019 年 12 月
公司 10MW 光伏项目
                                                                                            31 日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                                                                      2016 年 1 月 1 日
限公司 50MW 光伏发电                                                                        至 2021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
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
                                                                                            至 2020 年 12 月
限公司 15MW 光伏项目
                                                                                            31 日


                                                    10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2016 年 1 月 1 日
徐州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19.8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金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8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金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6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金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
                                                                                            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 50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山西天惠聚源能源有限公
                                                                                            至 2022 年 12 月
司 20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
                                                                                            至 2022 年 12 月
司 10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淮安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
                                                                                            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 7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
                                                                                            至 2020 年 12 月
公司 6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2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2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15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阜宁卓茂新能源开发有限
                                                                                            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 15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宿迁中铂太阳能电力有限
                                                                                            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 14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丰县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至 2023 年 12 月
10MW 光伏项目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龙川项目 15MW 光伏项
                                                                                            至 2023 年 12 月
目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
                                                                                            至 2022 年 12 月
司 30MW 光伏项目
                                                                                            31 日


                                                    10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2018 年 1 月 1 日
深能高邮新能源有限公司
                                                                                            至 2023 年 12 月
100MW 风电项目
                                                                                            31 日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高新                                        至 2022 年 12 月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条
                                      技术企业所得税                                        31 日
                                                           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优惠有关问题的                                        2019 年至 2021 年
                         企业所得                                     所得税
                                          通知》                                            2016 年 1 月 1 日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     税
                                                                                            至 2021 年 12 月
限公司
                                                                                            31 日
                                      《国家重点支持                                        2016 年 1 月 1 日
                                                          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实行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的高新技术领                                        至 2021 年 12 月
                                                          175%加计扣除政策
                                            域》                                            31 日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                                     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
公司                                  《资源综合利用       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
                          增值税      产品和劳务增值       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        2015 年-
                                        税优惠目录》       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提供垃圾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
                                                             实行 70%增值税即征即退
                                                                                            2011 年 1 月 1 日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                                                                      至 2030 年 12 月
司                                                                                          31 日
                                                                                            至 2030 年 12 月
河池汇能有限公司
                                                                                            32 日
                                                                                            至 2030 年 12 月
禄劝小蓬祖发电有限公司
                                                                                            31 日
金平康宏水电开发有限公                                                                      至 2030 年 12 月
司                                                                                          32 日
                                      《财政部国家税
福贡县恒大水电开发有限                                                                      至 2030 年 12 月
                                      务总局海关总署
公司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        33 日
                         企业所得     关于深入实施西
福贡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                                    条件, 减按 15%税率缴纳企        至 2030 年 12 月
                           税         部大开发战略有
司                                                        业所得税                          34 日
                                      关税收政策问题
云南华邦电力开发有限公                                                                      至 2030 年 12 月
                                          的通知》
司                                                                                          35 日
盈江县秦瑞户撒河电力有                                                                      至 2030 年 12 月
限责任公司                                                                                  36 日
武威民勤红沙岗一期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武威民勤红沙岗二期                                                                          至 2030 年 12 月
9MWp 光伏发电项目                                                                           31 日
武威民勤红沙岗三期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                                                                      至 2030 年 12 月
发有限公司                                                                                  31 日

                                                    10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                                                                      至 2030 年 12 月
限责任公司                                                                                  31 日
                                     《关于公布资源
                                     综合利用企业所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实业有   企业所得                         按 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得税优惠目录                                           永久
限公司                     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8 年版)的
                                     通知》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
                                                           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       至 2020 年供暖期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       结束
                                                           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
                                      《关于延续供热
                                                           税。向居民个人通过热力产品
                         增值税、     企业增值税房产
                                                           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
                         房产税、     税城镇土地使用
                                                           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
                         土地使用     税优惠政策的通                                        2019 年 1 月 1 日
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                                     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
                           税         知》财税[2019]38                                      至 2020 年供暖期
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
                                            号》                                            结束
                                                           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
                                                           比例。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
                                                           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                《国家税务总局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
司                                    关于风力发电增
                          增值税                           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       2015 年-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                值税政策的通知
                                                               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司                                        知》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
                                     关于印发《资源
                                                          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               综合利用产品和
                          增值税                          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        2015 年-
限公司                               劳务增值税优惠
                                                          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
                                     目录》的通知
                                                          即退政策。资源公司按照 70%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国家税务总局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
                                     关于实施小型微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
                                     利企业普惠性所       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
                                                                                            2019 年 1 月 1 日
深能张家口电力开发有限   企业所得    得税减免政策有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                       税        关问题的公告》       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
                                                                                            31 日
                                     (国家税务总局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
                                     公告 2019 年第 2     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
                                     号)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关于实施小微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
                                                                                            2019 年 1 月 1 日
                         企业所得    企业普惠性税收       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                                                                        至 2021 年 12 月
                           税        减免政策的通         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31 日
                                     知》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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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财税【2016】12 号第一条,按
                         增值税教                         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
                                     《国家税务总局
                         育费附                           超过 1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除
                                     关于扩大有关政                                         2016 年 2 月 1 日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     加、地方                         小规模纳税人外月(季)销售
                                     府性基金免征范                                         起
                         教育费附                         额小于 10(30)万免征增值税
                                     围的通知》
                           加                             教育费附加,免征地方教育费
                                                          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海关总署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    关于深入实施西
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条件, 减按 15%税率缴纳企        2030/12/31
                           税        部大开发战略有
                                                          业所得税
                                     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
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   企业所得    财税【2019】13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       2021/12/31
公司                       税        号文
                                                          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

             1、电力行业概况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导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扮
         演着重要角色,是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所在,其不仅关系国家经济的安
         全,也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
         社会进步直接相关。

             (1)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行业发电动力主要可分为 4 类,火电、水电、核电和风电的发电量在
         中国总发电量中分别占比约 59%、18%、2%和 10%。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
         集中于发电领域,2002 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四小豪门+两
         大电网”格局已相对稳定。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
         团、国家能源集团和国投电力集团的装机容量合计占总装机容量 45.00%以上,
         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原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国电集团已于 2017 年 8
         月与神华集团正式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集团,该集团是能源领域名副其实的“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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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霸”:资产规模近 1.80 万亿元,拥有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
火力发电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生产公司和世界最大煤制油、
煤化工公司。

   四小豪门包括华润电力、国华电力、国投电力和中广核,此外,非国电系
国有发电企业还有三峡集团等,该集团是水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开发企业。近年
来,部分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
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通过整合资源增加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
机容量 20.11 亿千瓦,同比增长 5.82%;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8.20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0.78%,同比提高 1.00%。电力行业呈现
出发电装机结构清洁化趋势明显,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煤电发电量比
重降低的特征。同时,水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降低,弃风、弃光问题明显改善。

   (2)电力需求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常态特征。电力供
应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消费增长同比提高、结构不断调整,电力消费增长主要
动力呈现由高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转换,电力供需形
势由偏紧转为宽松。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19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23 万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4.5%,全国人均用电量 5,161 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量 732 千瓦时。
电力消费特点为:

   1)第一产业用电量平稳增长。2019 年,第一产业用电量 780 亿千瓦时,比
上年增长 4.5%。其中,渔业、畜牧业用电量分别增长 8.2%和 5.0%。第一产业
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 1.1%,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0.05 个百
分点。

   2)第二产业及其制造业用电量保持中低速增长。2019 年,第二产业用电量
4.94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3.1%;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3.0%、3.1%、2.7%和
3.5%。第二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68.3%,比上年降低 0.9 个百分
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 47.9%,拉动 2.1 个百分点。
制造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2.9%,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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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其中建材行业用电量增速为 5.3%,黑色行业用电量增速为 4.5%,化工
行业用电量与上年持平,有色行业用电量增速为-0.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
电量比上年增长 4.2%;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2.2%;其他制造业用
电量比上年增长 6.3%。

   3)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2019 年,第三产业用电量 1.19 万亿千
瓦时,比上年增长 9.5%,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10.1%、8.6%、7.7%和 11.8%。其
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 16.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速均在 10%以上。

   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中速增长。2019 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2 万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5.7%;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11.0%、7.7%、1.2%和 3.7%。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乡村居民用电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5.5%和 5.9%。

   5)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合计超过
50%。2019 年,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分别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1.5
和 0.8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
率分别为 33.1%和 17.9%,两者合计达到 51.0%,其中第三产业贡献率比上年提
高 10.1 个百分点。

   6)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19 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
电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3.6%、4.5%、6.2%、3.7%,占全国比重分别为 47.2%、
18.7%、28.3%、5.8%,全国共有 28 个省份用电量实现正增长。

   2019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
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其中,蒙西、冀北、辽宁、浙
江、江西、湖北、海南等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蒙西电网
从前几年的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转为 2019 年以来的电力供应偏紧。

   发电能力阶段性过剩有别于钢铁等行业的产能过剩。它是指近期发电能力
过剩,通过科学规划并经过一年或几年的调控,随着全社会用电的增长,可以
消化过剩的发电能力。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行业,与国民
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必
然产生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我国中长期电力需求形势依然乐观,电力行业将
持续保持较高的景气程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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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电力行业发展前景

   2020 年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国家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大背景下,
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将延续平稳增长,在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
预计 2020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 2019 年增长 4%-5%。

   煤电方面,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将提高
煤电联营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煤电联营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煤电联营项目竞
争力作为核心要求。“十三五”期间,在制定煤炭和电力发展规划时,除必要的
生产接续煤矿项目和城市热电联产、电网安全需要建设的电源项目外,优先规
划符合重点方向的煤电联营项目,优先将相关煤矿和电源纳入煤炭和电力发展
规划,并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优选项目时优先安排。在同等排放和能耗条件下,
电网调度优先安排煤电一体化及其他煤电联营项目电量上网。支持煤电一体化
项目优先参与跨区、跨省等电力市场化交易。

   水电方面,将保持合理建设规模。《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开工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各 6,000.00 万千瓦,
共计 1.20 亿千瓦;新增投产水电 6,000.00 万千瓦,2020 年水电总装机达到 3.80
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 3.40 亿千瓦,抽水蓄能 4,00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 1.25
万亿千瓦时,折合标煤约 4.00 亿吨,在非化石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维持在 50.00%
以上;“西电东送”能力不断扩大,2020 年水电送电规模达到 1.00 亿千瓦。预计
2025 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 4.70 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 3.80 亿千瓦,抽水蓄
能约 9,00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 1.40 万亿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
可再生能源。我国有序推进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规划,建设河北、蒙西、蒙
东、吉林、甘肃、新疆、黑龙江以及山东沿海、江苏沿海风电基地;重点在西
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若
干座大型光伏发电站,结合资源和电网条件,探索水光互补、风光互补的利用
新模式。2016 年 3 月 3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
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2020 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
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 9.00%以上。

   2、火电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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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电源构成以燃煤机组为主,属于火力发电范畴,配合燃气机组和
垃圾焚烧机组主要用做垃圾处理,不作为主要电源。在各类型机组中,燃气机
组具有灵活启动、响应快速等优点,在电网调峰调度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
燃气机组同时具有能耗大、发电成本高等缺陷,在油价高位运行时期其经济效
益差。

   (1)火电行业现状

   中国煤炭储量丰富的资源禀赋特点使火电成为了目前国内电力生产体系最
主要的电源类型。相比于水电、核电等电源类型,火电建设周期短,技术要求
相对较低,受周边自然环境限制较小,因此在 2002 年国内出现严重电力短缺后,
火电成为了中国最近一轮电力投资热潮中发展最快的子行业。随着不可再生资
源的不断减少,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另外国家执行关于节能减排相关政策
的力度的不断加大,火电行业作为污染物排放大户受到不小的影响,这几年来
在电力行业中的装机容量比重和发电量比重呈小幅下降趋势。

   火电在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主力电源,是经济
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领域之一。截至 2019 年底,火电装机容量中,煤电装机
10.4 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51.74%。火电发电量占我国总发电量的
68.89%,其中煤电占比 62.21%,煤电仍然是主力电源。所以在 2019 年全社会
用电量加快增长的情况下,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还在增加。但是,近年来火电
净增装机容量比过往明显减少,煤电投资下降和净增规模保持低位主要因为国
家出台的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的结果。

   (2)电煤价格与火电定价机制

   目前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仍由国家发改委确定,企业只是电价的被动
接受者。而对火电企业来说,占生产成本 60.00%以上的电煤价格已逐步实现了
市场化,煤炭市场的波动较以往更容易传导至火电行业,电煤价格的波动成为
了目前影响火电企业稳定经营的主要风险。

   中国自 2005 年起实施煤电联动政策,即如果半年内平均煤价与前一周期相
比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 5.00%,则电价应相应调整。2005 年 5 月和 2006 年 6 月,
中国两次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帮助电力企业缓解电煤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
压力,但目前煤电联动政策并未形成完全的市场化运作,煤电联动机制的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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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权仍集中于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在决策时,需要平衡宏观经济调控涉
及的多种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煤电联动政策的实施。

   总体看,目前电煤价格的波动仍是影响火电企业稳定经营的主要因素,但
长期来看,由电煤价格市场化、电价管制所导致的电力企业政策性亏损不具有
持续性,随国内电价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火电企业的盈利稳定性有望得到改
善。

   2、固废处理行业概况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持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
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为了改善环境保护滞后于
经济发展的局面,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淘汰了一批高能耗、高污染
的落后生产力,加快了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自 2007 年以来中央
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呈增长趋势,2015 年 1 至 11 月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支出达到
3,692 亿元,同比增加 35%。但当前,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
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将积极实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十三五”全社会环
保投资将达到 17 万亿元,是“十二五”的 3 倍以上;环保产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
长重要支柱。

   围绕环保产业,我国大力发展固废处理行业。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
计局的数据,2019 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达 8.48 亿,近 10 年复合增长率
为 3%左右;2019 年末,我国城市化率达 60.60%,近 30 年增长了 34.16 个百分
点。而《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04
亿吨,同比增长 6.81%,近 10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总体呈现逐年增加的
态势。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要求,截至 2020 年末,
我国常住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左右,未来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仍将保持旺
盛。除生活垃圾外,工业生产中还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固体废物。但工业废物污
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危险废物没有实现完全的贮存和处置,严
重威胁着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在政策利好的推动下,固废处理行业多个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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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发展快速,如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等固废处理行业的细分市场发
展较快。

   3、燃气行业概况

   我国城市燃气供应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目前配送的燃气主要包
括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三种。在全国范围内,人工煤气供应量经过
1990 年的大幅增长后,目前处于较为缓慢的增长阶段;液化石油气供应量维持
稳定增长,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能源,其生产以及在
城市燃气中的消费增速显著快于液化石油气及人工煤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国家发改委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颁布实施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提出将确
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此外,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及完善也为天然气在城
市燃气消费中的进一步增长奠定了基础,并成为居民生活燃气的重要气源。
2010 年 11 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将燃
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从而
将对城市燃气行业产生巨大的促进和规范作用。

   目前我国已将天然气的开发利用作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的主要
措施之一,供需增长潜力巨大。近几年,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2019 年中国天
然气表观消费量 3,067 亿立方米,增长 264 亿立方米,增速 9.4%。从消费结构
来看,城市燃气和工业用气是拉动天然气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比增长 12%
和 10%,分别占总体消费量的 35%和 36%。发电用气增速大幅回落,化工用气
增速则有所回升。分省份来看,江苏、广东和四川等 3 个省份天然气消费量超
过 200 亿立方米,山东、北京、河北、浙江、新疆、陕西、河南、上海、天津
和重庆等 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消费量超过 100 亿立方米。根据《天
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预计年均新增天然气消费量超过
2,000 亿立方米,2020 年的天然气消费量预计将达到 3,600 亿立方米,国产天然
气供应能力达到 2,070 亿立方米左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逐步
提升。燃气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九)公司行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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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095 号),文件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扩大为全国,增加的脱硝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

   2013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
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 号),这次调整
的主要内容:一是分资源区制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
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确定了三类资源区标杆上网
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 0.90 元、0.95 元和 1.00 元;二是制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电价补贴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发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
准为每千瓦时 0.42 元;三是明确了相关配套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
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
并网服务费;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电量补贴
标准;明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 20 年;四是明确了政
策适用范围。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 2013 年 9 月 1 日以后备案(核准),
以及 2013 年 9 月 1 日前备案(核准)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
电站;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以外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2013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
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 2013 年 9 月 25 日开始,降低有关省(区、
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
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硫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
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1.00 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
30mg/m(重点地区低于 20mg/m),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
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0.20 分钱;适当疏导部分地区燃气发电价格矛盾;将向
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识由每千
瓦时 0.80 分钱提高至 1.50 分钱(西藏、新疆除外)。

   2014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
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 号),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
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推进部分地区工商业用电同价,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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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抽水蓄能
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发改能源〔2014〕2482 号),以促进电
站建设步伐适度加快,计划到 2025 年,全国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约 1
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 4.00%左右。

   2015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
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 号),为降低企
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决定自 4 月 20 日起,将全国燃煤发电
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2.00 分钱。同时,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
瓦时下调约 1.80 分钱。电价调整后,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
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2015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 号),明确针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
电价,2016 年、2018 年前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 2 分钱、3 分钱,四类资源区分
别降低 1 分钱、2 分钱。该规定适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
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
建设的陆上风电项目。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
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降低燃煤发电上
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 3 分钱,同时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
千瓦时约 3 分钱。

   2016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
划》(发改能源〔2016〕2744 号)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
能源〔2016〕2619 号),对“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
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了规划。同月,国务
院印发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的总
体要求和目标,要求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主要污染
物减排。

   2016 年 12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
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 号),通知要求严格电力业务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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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
营行为等方面的作用。

   2017 年 8 月,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
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407 号),决定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现
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
易。

   2017 年 9 月获悉,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促进供给侧与
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
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6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
1690 号)。在本次调整中,新能源的优化布局尤为重要。

   2017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
题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7〕1942 号),明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
源利用水平,推动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2017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力安
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 号),明确了企
业履行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履行地方电
力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电力企
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2018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升电力系
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 号),为扎实推动能源生产
和消费革命、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效智能的电力系统、提高电
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的有效实施,提出了相关指导性意见。

   2018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相关事项通
知主要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的现状。

   2019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
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 号),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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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
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
的条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
将推进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
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
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2019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 号)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2019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882 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
导价,新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2019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
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 号),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
户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2019 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 号)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
制的燃煤发电电量,基准价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仍由电网企业保障
供应的电量,在执行基准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现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规范
交叉补贴调整机制。以 2018 年为基数,综合考虑电量增长等因素,在核定电网
输配电价时统筹确定交叉补贴金额,以平衡电网企业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产生
的新增损益。实施“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的省份,2020 年暂不上浮,确
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情况对 2020 年后的浮动方
式进行调控。

   2019 年 11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
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件中称,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
电量包括优先发电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对于设定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地
区,保障性收购电量之外的市场交易电量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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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方式获得;未设定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地区,电网企业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
和消纳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

   2020 年 3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20 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
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511 号)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
价。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
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
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 2020 年财政补贴规模的
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 0.08 元。符合国家光伏扶贫
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十)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态势

   1、火电行业竞争状况

   电力生产具有一定垄断供应属性,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具有较高的集中度。
目前国内电力生产行业整体的集中度还保持在相应较低水平。在火电行业中,
包括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电投集
团在内的中央直属五大发电集团占全国总装机容量近一半,是中国火电行业的
第一阵营。第二阵营则主要由部分中央企业及实力雄厚的地方发电集团构成,
主要包括广东粤电集团、浙江能源集团、北京能源集团、华润电力、神华集团
等。第三阵营则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地方独立电厂。近几年,中国电力市场供求
格局正逐步转变,电力企业发展的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大,国家对电力项目核准
难度越来越大,在国家对火电行业实行“上大压小”政策背景下,五大发电集团
在新项目和兼并重组等方面具有优势,地方电力集团以及第三阵营中的中小独
立电厂面临的竞争压力正日益加大。

   2、公司所处区域的行业竞争态势

   由于目前全国联网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各发电企业的竞争目前只局限在
各地区电网内。现阶段,政府对同一地区电网内的发电机组的发电量基本采取
年度计划分配的方式确定,由电网统一调度执行。影响发电企业竞争能力的两
个主要因素是上网电价以及发电设备的性能和状况。我国目前在发电领域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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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机制,不同投资性质、机组类型的电厂之间竞争状况并不明显。随着供求
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发电企
业将逐步实现竞价上网。不同类型电厂之间将展开真正的竞争,一个公平竞争
的发电市场将逐步形成,发电企业实际发电量的多少完全由市场竞价决定。届
时电厂的效率和成本将成为决定其竞争实力的最重要因素。

   公司所处南方电网区域内的珠三角地区经济增长强劲,电力需求旺盛,上
网电价及电力投资获利能力高于中国其他地方,因而成为国内外电力投资商竞
争的热土。目前,南方电网区域内电力投资及竞争态势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大型电力集团利用其政策及资源优势,加强开拓新项目力度,建设大
型煤电基地,国内各大电力企业纷纷规划了众多大型电源基地。目前,南方电
网五省(区)的电源基地规划已初步完成,这些电源基地的陆续建设及扩建,
基本可满足电力市场的需求,选址规划新电源基地有着一定的难度。

   二是大型电力集团利用资本、人才、规模等优势,不断参股、重组地方发
电企业,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参股广东粤电集团公司等。预计随着电力体制改
革的逐步深入,地方电力企业所享有的优势(如上网电价高、地方电力市场需
求旺盛、政府优惠政策等)将逐渐消失,南方电网区域内的资源整合将进一步
深入,企业间的重组合并将进一步增多。

   三是电力企业间的竞争将逐渐加剧。近五年是电力市场的快速膨胀期,大
量发电机组开工建设,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行,在这种市场繁荣期,发电企业间
的直接竞争趋缓,更多地表现为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间的电煤价格纠纷。但随
着新建机组的陆续投产,电力供需基本达到平衡,并略有富裕,再加上节能调
度上网方式的实行,南方电网区域内不同机组、不同发电企业的竞争将逐渐加
剧。

   3、固废处理行业竞争情况

   固废处理行业内企业主要包括投资性企业和工程性企业。投资性企业主要
对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进行投资,获取投资后的运营利润。目前,国内投资性
企业主要包括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
有限公司和金州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工程性企业则主要负责承接固体废
弃物处置项目的设备集成、工程总包或系统集成业务,获取工程利润。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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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置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市场份额较为分散,加之固废业务技术路线、商
业模式尚未完全成型,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随着相关部门新的政策出台,
固废处理行业将会面临更加完善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和更高的行业准入标准。

   4、燃气行业竞争情况

   在过去多年以来随着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的
投资和经营已积极稳妥地引入了市场机制。通过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投标的形式,
国有、民营和境外资本纷纷“跑马圈地”,不断地取得国内各市县的燃气特许经
营权。以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和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等大型城市燃气运营商为代表,其
凭借在行业内多年积累的品牌和资本等方面的优势获得了全国众多城市的燃气
特许经营权,并通过在行业内的收购重组整合,提升了行业内市场集中度,在
国内实现了相当可观的规模经济效应。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内规模化和品牌化的
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十一)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公司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深圳电力能源主要供应商和深圳市属大型综合能源集团,在深圳
市以及珠三角区域的电力市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
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也是深圳市第一家上市的公用事业股份公司,在日
常运营和项目资源获取等方面获得了地方政府较好的外部支持。发行人电力资
产覆盖区域经济发达,具有较明显的区位优势。

   深圳能源已形成能源电力、能源环保、城市燃气等相关产业综合发展的战
略格局,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服务
业企业 500 强,在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树立起“诚信、绩优、规范、环保”的
良好形象。公司在行业内获得多项荣誉,展现了较高的综合实力。公司先后荣
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改
革开放 30 年广东省功勋企业、深圳经济特区 30 年杰出贡献企业、联合国工发
组织能源与环境促进事业国际合作奖、联合国工发组织全球新型城镇化建设新
能源示范企业、达沃斯论坛“全球成长型公司”、低碳中国突出贡献企业、中国
品牌绿色贡献奖、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深圳质量建设特别贡献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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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百强企业、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大奖、2019 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大奖等荣誉。
公司所属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荣获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最高奖项——“国家优
质工程金质奖”,创行业首例。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多元的产业格局

   公司始终坚持“两个领跑者”发展战略,全力推动主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海
外能源布局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板块、环保板块和燃气板块全面发展。区域
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在增强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充
分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竞争优势。

   (2)公司主力电厂的区域优势

   公司主力电厂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通过南方电网面向珠江三角洲
地区供电,公司是深圳电力市场的核心发电企业。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电力市
场需求旺盛等原因,上网电价处于全国较高的水平,因此公司主力电厂能获得
较高的上网电价;同时公司主力电厂均就近上网、输电成本低、有销售渠道等
优势,在一定时期内具备抗击电力市场竞争风险的能力。

   (3)经营优势

   一是相对稳定的燃料供应。近年来燃煤供应形势极其严峻,公司进一步加
强对燃煤的集中采购管理,深化与各燃煤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确保燃煤安
全、稳定供应和成本有效控制。公司重点合同煤平均兑现率处于电力行业较高
水平。基于对国际国内煤炭市场供应形势的准确判断,公司及时调整煤炭采购
策略,努力开拓进口煤炭资源,为有效控制燃煤成本打下坚实基础。燃气采购
方面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对整体燃料成本的控制发挥重要作用。在
电力行业出现大范围亏损的情况下,公司仍然保持了一定的盈利水平。

   二是有效的成本控制系统。公司主力电厂各项运行指标较好,同时公司通
过集中采购、集中调度、统筹安排电厂生产,推行节能降耗等措施,有效地控
制了生产经营成本。

   (4)完善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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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
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2007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和资
产,实现了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上市,开创了国内电力公司整体上
市的先河,公司的资产规模、竞争实力得到大幅提升,彻底解决了集团系统管
理架构重叠、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历史遗留问题。良好的治
理结构保证了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化,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增强了核心竞争
力,并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基于在公司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公司先后
获得最受投资者尊重的百强上市公司、主板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上市公司治
理十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十佳、上市公司杰出管理团队奖等荣誉。自 2008 年
起,公司连续 12 年被深交所评为“信息披露优秀单位”。

   (5)环保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掌握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垃圾
焚烧发电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多项技术发明专利,拥有设计、投资、建设、运
营和管理全过程运作能力。依托科技创新成果,公司具备含盐废水(脱硫废水、
煤化工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垃圾沥滤液)等环保项目产业化运用的能力。

   (十二)公司经营方针及战略

   公司“十三五”加快“从单一发电企业向涵盖以电力、环保、城市燃气为主的
综合性能源企业转变,从地区性企业向区域性、全国型乃至跨国型企业”的转变,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存量,做大增量,加强能源电力与能源环
保、能源燃气、能源资本、能源置地产业的协调发展,优化电源结构调整,大
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围绕“一路一带”,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加快海外发展步
伐,着力夯实区域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及专业化公司投资的发展模式,
增加公司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1、能源电力板块

   电力产业发展的主要策略是:坚持效益优先的理念,着力推进低碳清洁能
源充分利用,合理把握煤电发展节奏,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
水电,择优发展天然气发电,密切关注其他新能源应用,着力提高非水可再生
能源装机比重。2020 年,控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300 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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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电产业的发展思路是:着力推进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深入优化煤电
产业结构,严格控制煤电发展规模,合理把握煤电发展节奏,择优择机发展有
需求、有效益的天然气发电,扎实推进有竞争力的大型煤电项目,有序发展经
济效益好的热电联产项目,加大存量火电资产的升级改造,探索综合利用各种
手段提高 9E 燃机的经济效益,加强燃料供应管理,构建多元、可靠、经济的煤
炭供应保障体系,力争实现燃料成本领先。

   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策略是:顺应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下降趋势,
充分考虑电价下调、电量竞价等市场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北方集中型可再生能
源基地和南方相对集中可再生能源基地,坚持集中布局规模化、流域化,着力
控制工程造价,着力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
电,积极发展水电,密切关注其他新能源应用。

   2、能源环保板块

   环保产业的主要策略是:集中资源,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处理、污泥处理及
工业废水处理业务,既重“量”,也重“质”,打造标志性、可复制工程项目;加
强全方位、系统性论证,有序介入危废处理和生物质发电行业。2020 年,已建、
在建和筹建的垃圾处理项目的处理能力达到 25,000 吨/日,争取投资建设 1-2 个
具有标杆意义的海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建成 1-2 个具有标志性的污
泥处理示范项目。

   3、能源燃气板块

   燃气产业的发展策略是:通过并购、整合等方式,着力获取城市燃气特许
经营权,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燃气销售规模,建设统一投资管理平台,
寻求自主采购机会,有序介入下游市场,完善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

   2020 年,力争追赶上区域内的先进企业,打造出深能城市燃气品牌,城市
燃气销售量达到 10 亿立方米,成为集团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

   4、海外发展

   海外发展的主要策略是:坚持以市场和商业原则作为海外项目开发的基本
出发点,立足电力、环保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在风险可控、审慎决策等前
提下,充分发挥香港公司平台功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完善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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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海外资产经营管控能力,建立健全海外人才管理机制,切
实做实海外“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实现公司海外发展布局新突破。

   5、能源资本

   能源资本业务的发展策略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
的支持作用,以促进有质量的增长为中心,释放现有平台功能,增加融资渠道,
掌握金融资源,进一步加强产融融合,打造高效的资金管控平台,构筑有特色
的能源资本服务体系,成为集团发展的重要一翼。

   6、能源置地

   置地产业开发的基本思路是:盘活存量,提升价值,服务主业,坚持一体
化、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原则,立足集团自有房地产资源,将置地板块打
造成为集团提供现金流和丰富投融资工具的可靠支撑,成为支持集团主业协同
发展的重要一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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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公
       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 2020 年 1-
       9 月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节的数据、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揭
       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以下分析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与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 61274156_H01 号、安永华明
       (2019)审字第 61274156_H01 号和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 61274156_H01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认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88,587.25           314,422.25             314,287.40           356,694.3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1,472.06            92,844.97             105,333.74            76,5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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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款项               276,126.16             469,768.45              527,438.09            442,166.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343.87             38,059.65               80,215.57               1,454.63
       应收票据                     15,450.72             11,261.99                5,669.58               2,746.42
       应收账款                   851,427.88             668,526.61              577,894.90            467,001.89
       应收款项融资                    450.00               1,838.00                       -                      -
       预付款项                     38,927.36             29,254.99               40,503.38             38,740.40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0,948.16             131,483.99              166,900.17            152,955.89
            应收股利                 6,813.23                 844.25                 400.00               5,699.43
            应收利息                         -                      -              1,946.59               3,274.26
            其他应收款            104,134.93             130,639.74              164,553.58            143,982.20
       存货                       116,654.06              94,400.68              129,261.93            139,626.60
       合同资产                      6,429.93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416.66                       -              4,477.74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4,132.59             102,755.31             147,598.35              74,174.81
    流动资产合计                 2,349,950.03           1,955,033.55           2,095,103.11           1,756,560.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477,606.56             538,951.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9,636.36             682,885.84                      -                      -
    长期股权投资                   640,682.96             563,858.51             555,993.11             560,302.84
    投资性房地产                   145,028.24             150,063.81             156,775.87              20,645.90
    固定资产                     3,536,447.99           3,574,395.94           3,464,142.88           3,043,115.68
    在建工程                     1,336,707.64           1,259,979.42             675,108.84             805,115.39
    无形资产                     1,267,114.70             500,877.55             424,769.48             407,766.75
    开发支出                         9,894.35               7,676.52               5,401.88               5,095.76
    商誉                           282,326.92             263,531.95             246,199.92             215,058.09
    长期待摊费用                    19,397.24              11,754.45               9,456.53               5,669.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598.98              32,371.36              31,544.19              39,542.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6,112.24             608,775.91             365,287.16             325,269.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17,947.63           7,656,171.26           6,412,286.42           5,966,532.81
资产总计                        10,967,897.66           9,611,204.81           8,507,389.53           7,723,093.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4,094.57            147,718.85              180,511.51             432,168.89
    吸收存款                                -                     -                       -              41,071.58
    应付票据                        18,723.57             36,660.34               16,348.91              21,573.78
    应付账款                       387,923.85            249,088.89              239,205.11             232,346.05
    预收款项                                -            153,813.45              128,589.37              67,692.90
    合同负债                        70,925.18                     -                       -                      -
    应付职工薪酬                   121,829.73             90,235.27               73,417.28              76,214.17
    应交税费                        40,126.81            110,748.94              161,113.21             113,555.12
    其他应付款(合计)               689,627.56            557,261.36              558,304.09             529,991.08
         应付利息                           -                     -               34,331.16              28,828.28
         应付股利                   15,012.70              1,865.24                2,275.21               4,032.68
         其他应付款                674,614.86            555,396.12              521,697.72             497,130.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182,265.04           1,270,790.82             237,668.52             223,480.66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8,314.42             709,488.22             656,598.66             705,591.47
    流动负债合计                 3,013,830.73           3,325,806.14           2,251,756.66           2,443,6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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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24,641.92          1,807,935.88            2,173,675.68            1,652,426.53
    应付债券                    841,809.09            699,972.75            1,099,425.00              899,125.00
    长期应付款                  641,407.15            197,600.00               68,307.86              113,162.76
    预计负债                         57.22                 57.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7,195.17            138,718.59               85,036.87               91,443.5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
                                 73,516.44               82,628.39                80,822.87            50,989.74
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28,626.99          2,926,913.35            3,507,268.28            2,807,147.61
    负债合计                  6,942,457.73          6,252,719.49            5,759,024.94            5,250,833.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75,738.99           396,449.16               396,449.16              396,449.16
    其它权益工具                899,871.57           599,919.57               299,939.55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899,871.57           599,919.57               299,939.55                       -
    资本公积金                  394,919.95           394,919.95               394,456.91              399,866.71
    其它综合收益                295,647.06           323,472.65               165,711.06              220,619.45
    专项储备                      1,445.93             1,280.36                 1,195.23                  609.76
    盈余公积金                  294,618.28           294,618.28               294,618.28              294,618.28
    未分配利润                1,270,498.84           998,039.01               855,052.99              821,941.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32,740.62          3,008,698.98            2,407,423.18            2,134,105.15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92,699.31            349,786.34              340,941.41              338,154.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5,439.94          3,358,485.32            2,748,364.59            2,472,259.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67,897.66          9,611,204.81            8,507,389.53            7,723,093.0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469,926.78      2,081,700.45       1,852,739.55    1,554,585.49
    营业收入                                   1,469,926.78      2,081,700.45       1,852,739.55    1,554,585.49
营业总成本                                     1,254,139.42      1,852,608.66       1,740,757.51    1,442,143.93
    营业成本                                     992,652.69      1,434,746.99       1,372,306.93    1,113,009.50
    税金及附加                                    11,070.05        101,815.71          85,684.91       69,038.70
    销售费用                                       5,761.95          7,845.55           8,139.11       14,334.98
    管理费用                                      84,186.47         99,182.92          78,132.63       75,463.66
    研发费用                                      16,612.34         18,608.51          15,520.63       18,004.45
    财务费用                                     143,855.93        190,408.98         180,973.30      152,292.64
         其中:利息费用                          151,153.90        190,658.59         185,803.38      146,493.23
               减:利息收入                       10,797.38          7,753.40           5,407.38        7,752.20
    加:其他收益                                   4,053.68         11,384.47           6,111.99        7,436.09
    投资净收益                                    32,012.10         21,925.63          12,018.57       15,195.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1,589.74            2,601.96         -6,429.27        -1,953.29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6,284.22             8,353.29         1,260.94          -434.44
    资产减值损失                                         -           -42,822.65       -11,919.34        -3,424.60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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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减值损失                                   -258.98        -3,046.32               -               -
    资产处置收益                                    -15.62          -200.06          399.06       -1,991.57
营业利润                                        257,862.76       224,686.15      119,853.26      129,222.11
    加:营业外收入                              197,464.44        11,259.49        3,089.33        4,111.98
    减:营业外支出                                1,495.43         6,345.31        1,398.80        2,593.08
利润总额                                        453,831.77       229,600.33      121,543.79      130,741.01
    减:所得税                                   35,409.70        46,686.38       49,905.13       46,235.07
净利润                                          418,422.08       182,913.95       71,638.66       84,505.94
    持续经营净利润                              418,422.08       182,913.95       71,638.66       84,505.94
    减:少数股东损益                             28,893.41        12,792.27        2,570.98        9,572.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9,528.67       170,121.68       69,067.68       74,933.83
    加:其他综合收益                            -27,870.53        27,377.85      -54,910.61       -5,387.63
综合收益总额                                    390,551.55       210,291.80       16,728.05       79,118.3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8,848.47        12,709.01        2,568.76       10,265.7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361,703.08       197,582.79       14,159.29       68,852.5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51,531.36       2,123,604.52      2,113,662.71   1,624,450.24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64.04           6,195.77          4,647.54       7,436.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5,577.77          46,515.69         39,062.57      56,66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42,573.18       2,176,315.98      2,157,372.82   1,688,550.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1,586.32       1,216,844.91      1,281,858.15     975,423.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7,176.90         186,411.29        178,292.37     130,495.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8,799.07         208,087.80        122,588.78     112,112.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695.63          44,971.33        156,727.25     154,939.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2,257.93       1,656,315.33      1,739,466.55   1,372,97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315.24         520,000.65        417,906.27     315,578.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000.00          247,500.00                       21,898.4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202.94           21,562.58         29,440.94     24,834.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0,994.23           96,070.86            958.45      3,662.2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592.8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8,790.05          365,133.44         30,399.39     50,395.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49,332.55        1,072,548.96        733,125.31    878,440.5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6,794.16          202,786.13        104,959.90    174,129.4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49,354.90          59,082.57         17,547.93    125,505.77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8.07                  -          2,820.98      32,165.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8,379.69       1,334,417.66        858,454.12   1,210,241.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589.64        -969,284.22       -828,054.73
                                                                                                1,159,845.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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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106.13           13,116.87              10,704.09       8,007.1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18,106.13              13,116.87          10,704.09       8,007.1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77,909.63          547,503.09           954,734.02   1,269,549.1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81.67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99,353.33        2,363,929.22         1,749,252.68   1,299,17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7,450.76        2,924,549.18         2,714,690.79   2,576,731.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74,739.51        2,236,872.99         1,948,026.49   1,205,466.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43,135.75             252,608.07         225,284.59     217,674.63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18,540.50          10,036.77      21,414.18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979.54           10,742.74            25,950.54      83,790.33
     偿还资产证券化支付的现金                           -           22,000.00            26,000.00      15,000.00
     归还中期票据支付的现金                             -                   -                    -      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1,854.80        2,522,223.80         2,225,261.62   1,571,931.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595.96          402,325.38           489,429.17   1,004,799.9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193.85            1,227.86             5,635.05      -2,417.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4,127.72          -45,730.33            84,915.76     158,115.8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0,787.41          816,517.74           731,601.98     573,486.1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4,915.13          770,787.41           816,517.74     731,601.9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83,776.26             605,475.66                  676,867.52           465,867.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362.76              31,931.71                   50,897.90                    -
    应收账款                    45,655.68              43,719.72                   60,020.00            74,827.74
    预付款项                     6,594.18               7,646.20                    6,825.37            14,077.54
    其他应收款(合计)           105,181.12             151,705.36                  261,534.44           145,245.47
         应收股利                8,659.38               3,049.09                    3,510.60             8,335.03
         应收利息                       -                                          10,840.20             3,964.29
         其他应收款             96,521.74             148,656.27                  247,183.64           132,946.15
    存货                        27,457.94              18,139.27                   14,994.31            18,069.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669.46                9,821.20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4,200.00             30,343.22                17,468.27                4,842.28
    流动资产合计              1,436,897.39            898,782.34             1,088,607.81              722,930.10
非流动资产: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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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336,368.98             536,529.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69,707.33              550,833.36                       -                      -
     长期股权投资             3,461,074.07            3,065,837.04           2,683,041.58           2,564,454.52
     投资性房地产               133,419.95              137,342.55             142,522.45               4,731.49
     固定资产                    77,119.74               89,902.86             110,638.47              86,737.84
     在建工程                    11,102.26                9,068.95               7,344.42             220,631.37
     无形资产                    60,800.68               62,234.83              64,458.09              66,730.33
     长期待摊费用                     29.03                  30.79                  31.06                  30.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80.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99,466.94              709,092.73             147,176.11              32,218.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19,300.58            4,624,343.11           3,491,581.16           3,512,063.97
资产总计                      6,456,197.98            5,523,125.45           4,580,188.97           4,234,994.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6,808.27             232,924.70               83,500.00            165,000.00
     应付账款                    14,141.45              23,622.35               17,162.55             36,897.63
     预收款项                            -             125,697.97               30,267.11             30,108.07
     合同负债                    29,641.08                      -                       -                     -
     应付职工薪酬                45,826.51              22,647.09               14,128.81             14,542.65
     应交税费                    22,203.96               3,180.78                5,605.45              5,042.47
     其他应付款                 104,905.34              55,115.04               83,847.79             54,351.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994,691.24            1,037,815.19             161,225.46              37,533.46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5,090.76             703,174.34             649,832.82             699,723.63
     流动负债合计              1,733,308.59           2,204,177.46           1,045,569.99           1,043,199.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16,437.63             150,973.07              489,028.00            534,842.00
     应付债券                   841,809.09             699,972.75            1,099,425.00            899,125.00
     长期应付款                 500,0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601.97             111,237.40               53,589.04             70,227.7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
                                      41.17                3,651.03              3,651.03               3,651.03
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2,889.85             965,834.25           1,645,693.07           1,507,845.73
     负债合计                  3,586,198.44           3,170,011.71           2,691,263.06           2,551,044.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75,738.99             396,449.16             396,449.16             396,449.16
     其它权益工具                899,871.57             599,919.57             299,939.55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899,871.57             599,919.57             299,939.55                      -
     资本公积金                  556,335.71             556,335.71             554,885.04             560,886.68
     其它综合收益                268,295.45             334,112.28             171,892.54             226,004.15
     盈余公积金                  177,615.04             177,615.04             177,615.04             177,615.04
     未分配利润                  492,142.77             288,681.98             288,144.58             322,994.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69,999.54           2,353,113.74           1,888,925.91           1,683,949.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56,197.98           5,523,125.45           4,580,188.97           4,234,994.07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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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15,315.42                616,734.79          579,787.18          536,339.57
        营业收入                         415,315.42                616,734.79          579,787.18          536,339.57
    营业总成本                           462,843.21                674,731.71          654,331.49          595,609.51
        营业成本                         359,523.68                558,098.00          532,417.62          491,347.26
        税金及附加                          1,960.74                 3,206.10            3,831.63             3,709.33
        销售费用                            1,157.13                 1,681.31            2,092.96             2,242.82
        管理费用                          43,637.90                 35,834.35           25,175.86           26,047.77
        研发费用                               86.12                   147.47                   -                    -
        财务费用                          56,477.64                 75,764.48           90,813.42           72,262.33
            其中:利息费用                96,122.87                110,672.27          109,452.14           75,030.53
                  减:利息收入            40,564.46                 36,180.20           14,483.41             4,125.62
        加:其他收益                          127.03                   400.69              200.00                    -
        投资净收益                        94,297.93                 76,496.44           69,154.07          103,425.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2,630.19                  1,663.25               -6,461.74          -1,795.14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6,431.05                  9,043.02               897.90                     -
        资产减值损失                              -                         -                 6.36                 -3.98
        信用减值损失                              -                     51.72                    -                     -
        资产处置收益                         -10.20                     -2.78                    -                     -
    营业利润                              53,318.02                 27,992.17            -4,285.98             44,151.73
        加:营业外收入                   195,223.39                  1,123.60             1,528.77                729.27
        减:营业外支出                     1,015.39                    971.98               259.91                499.91
    利润总额                             247,526.03                 28,143.79            -3,017.12             44,381.09
        减:所得税                         1,728.56                  4,876.88               116.57                 41.86
    净利润                               245,797.47                 23,266.91            -3,133.69             44,339.23
        持续经营净利润                   245,797.47                 23,266.91            -3,133.69             44,339.23
        加:其他综合收益                 -14,347.63                 37,903.56           -54,111.61              1,451.46
    综合收益总额                         231,449.85                 61,170.47           -57,245.30             45,790.6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2,682.89       717,637.87        688,661.92      592,548.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4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3,027.84        28,644.35          7,311.29        7,750.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5,755.22       746,282.22        695,973.21      600,299.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1,430.11       556,596.92        581,116.66      518,703.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421.11        28,410.18         26,022.94       19,425.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92.37        23,441.57         26,962.53       27,071.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4,381.97        39,805.35         25,173.19      109,402.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8,425.55       648,254.02        659,275.32      674,60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29.67        98,028.20         36,697.89      -74,302.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       142,060.62       17,640.7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7,309.14       88,842.45        86,513.93      113,109.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00,941.11       95,079.10            16.39               -

                                                          13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51.63              -       3,859.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301.88     233,921.55     232,450.28     130,750.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7,628.40      5,402.17      27,628.61      56,346.74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4,747.50    868,411.39     342,315.04     710,599.8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568.99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6,944.89    873,813.56     369,943.65     766,946.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6,643.01   -639,892.02    -137,493.37    -636,195.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55,700.00       562,320.00     244,250.00     705,523.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99,353.33     2,179,831.82   1,749,252.67   1,299,17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5,053.33     2,742,151.82   1,993,702.67   2,004,69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50,166.07     2,126,953.46   1,547,872.00   1,009,385.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6,857.22       144,726.40     134,035.26     123,773.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9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7,409.27     2,271,679.86   1,681,907.26   1,133,159.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644.06       470,471.96     311,795.41     871,538.7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0.13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8,300.60       -71,391.86     210,999.93     161,040.1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5,475.66       676,867.52     465,867.59     304,827.4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3,776.26       605,475.66     676,867.52     465,867.59

            三、公司关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的说明

                 (一)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7 年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 44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1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2                   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3                     金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4                       禄劝临亚水电有限公司                             收购
                   5                     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                           收购
                   6                     山西天惠聚源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7                     淮安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
                   8                     新疆宽洋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
                   9                   巴里坤尚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
                  10                     舟山中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11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12                       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                             收购
                  13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
                  14                     阜宁卓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15                 清河县深能城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16                       泗洪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7                   日照市岚山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3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18                       深能高邮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9                       武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                       英德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1                     深能林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2                 深汕特别合作区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3                     灵宝岭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4                     南太平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5                       深能龙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6                       纳雍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7                   深圳能源 PNG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8                     贵州深能洋源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9                     贵州深能泓源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0                       鱼台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1                   酒泉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2                       通道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3                 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4                     单县深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5                       单县深能热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6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7                     哈密市深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8                       丰县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9                     深圳市深能环保上洋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0                 深能综合能源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1                       阳朔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2                     盘州市深能捷通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3                     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4                     深能热力(河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17 年合并范围无减少子公司。

 (二)公司 2018 年度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8 年度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 27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1                潮州深能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收购
 2                  宿迁中铂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3                     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4                  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收购
 5                   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6                    深能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7                  深能甘垛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8                   田阳深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9                深能扬州江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0                  潮州市湘桥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1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2                菏泽市定陶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3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3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4              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5              深能发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6        Shenmei Energy Investment Holdings Corporation             投资设立
 17                  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8                  潮州深能凤泉热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9               潮州市潮安区深能燃气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           深能北方(扎赉特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1                    新疆深能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2                  开鲁深能北方光伏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3              深泽县深能南控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4                   水城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5                   淮安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6                  涟水县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7                   深能宝应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18 年度合并范围无减少子公司。

  (三)公司 2019 年度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9 年度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 18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1                      南京康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2                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3                    白山市启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4                    顺平县泰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5                  通辽市天宝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6                天津鑫利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7                      福贡古丹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8                      泸水辉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收购
     9                  泸水市泉德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10                  泸水市泉益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11                      泸水市宏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12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3                        任丘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4                        威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5                        大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6                    深圳深能综合充电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7                    潮州市饶平县深能燃气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19 年度合并范围无减少子公司。

  (四)公司 2020 年 1-9 月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20 年 9 月末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 35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1                 阳朔深能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3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                      阜平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                  深圳市盐田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                       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
      5                       广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维英能源子公司
      6                     越南正胜风电责任有限公司                       维英能源子公司
      7                       缙云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8                 义乌深能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9                     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10                  杭州锦江集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11                西安市临潼区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2                    西安锦净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3                    孝义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4                    本溪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5                    兰溪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6                  北海市一净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7                  北海市一净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8                    丹东一净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19                    赫章一净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0                    辽阳净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1                    沈阳净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2                    沈阳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3                    阳泉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4                深能一净城城市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5                    松原市锦净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6                    成都市锦净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7                    黔西锦江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8                东方市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29                    威宁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30                    农安锦溪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31                    海南锦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32                    沧州锦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锦江生态子公司
      33                    潮州深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34                    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35                深能(河源)蓄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总资产(亿元)                                  1,096.79         961.12      850.74       772.31
总负债(亿元)                                    694.25         625.27      575.90       525.08
全部债务(亿元)                                  540.29         469.04      442.53       404.12
所有者权益(亿元)                                402.54         335.85      274.84       247.23
营业总收入(亿元)                                146.99         208.17      185.27       155.46
利润总额(亿元)                                   45.38          22.96       12.1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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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净利润(亿元)                                     41.84          18.29        7.16          8.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亿元)                 21.17          15.56        6.86          8.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38.95          17.01        6.91          7.4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45.03          52.00       41.79         31.56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89.96         -96.93      -82.81       -115.9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63.56          40.23       48.94        100.48
流动比率                                            0.78           0.59        0.93          0.72
速动比率                                            0.69           0.53        0.79          0.61
资产负债率(%)                                    63.30          65.06       67.69         67.99
总资本化比率(%)                                  57.30          58.27       61.69         62.04
营业毛利率(%)                                    32.47          31.08       25.93         28.40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5.88           4.84        4.09          4.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0           7.76        3.22          3.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09          6.51         3.08        3.41
率(%)
EBITDA(亿元)                                      81.38         69.14        56.21       46.59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5          0.15         0.13        0.1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4.62          3.63         3.04        2.70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3          3.34         3.55        3.77
存货周转率                                           9.41         12.83        10.21        7.73


       (二)指标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除应收政府债
   券)]/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4、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债务调整项;

       5、总资本化比率=总债务/(总债务+所有者权益合计);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额;

       7、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总资产平均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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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 E0+NP÷2+Ei×Mi÷M0–
Ej×Mj÷M0±Ek×Mk÷M0),其中:P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
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
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所得税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净利
润/净增权益资本*(新增时月份至报告期剩余月份-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月份
数;如果本期无增发新股或发放现金股利等权益资本的减少,则加权平均净资
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11、EBITDA=EBIT+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3、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

    1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1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16、2020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未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是一家大型能源行业集团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较母公司报表口径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和偿债能力。
公司管理层结合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对资产负债结构及其
重大变动、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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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和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动、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
             下分析:

                    (一)合并范围内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349,950.03       21.43    1,955,033.55       20.34    2,095,103.11       24.63      1,756,560.20      22.74
非流动资产       8,617,947.63       78.57    7,656,171.26       79.66    6,412,286.42       75.37      5,966,532.81      77.26
资产总额        10,967,897.66      100.00    9,611,204.81      100.00    8,507,389.53     100.00       7,723,093.01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7,723,093.01 万元、8,507,389.52 万元、
             9,611,204.81 万元和 10,967,897.66 万元,呈快速增长态势,公司资产规模的持
             续增加主要得益于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中, 2018 年末总资产规模较 2017
             年末增加 784,296.51 万元,增幅为 10.16%,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余额增加所致。2019 年末总资产规模较 2018
             年末增加 1,103,815.29 万元,增幅为 12.97%,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
             扩大,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科目余额增加所致。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非流动
             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均维持 75.00%左右,符合公司所属电力生产行业的特
             征。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88,587.25     6.28     314,422.25         3.27      314,287.40     3.69      356,694.33        4.62
    存放中央银行款
                              81,472.06     0.74         92,844.97      0.97      105,333.74     1.24       76,520.81        0.99
项
    存放同业款项             276,126.16     2.52     469,768.45         4.89      527,438.09     6.20      442,166.68        5.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343.87     0.36      38,059.65         0.40       80,215.57     0.94        1,454.63        0.02
    应收票据                  15,450.72     0.14      11,261.99         0.12        5,669.58     0.07        2,746.42        0.04
    应收账款                 851,427.88     7.76     668,526.61         6.96      577,894.90     6.79      467,001.89        6.05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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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款项融资              450.00     0.00      1,838.00        0.02             -         -             -         -
     预付款项               38,927.36     0.35     29,254.99        0.30     40,503.38      0.48     38,740.40      0.50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0,948.16     1.01    131,483.99        1.37    166,900.17      1.96    152,955.89      1.98
       应收股利              6,813.23     0.06        844.25        0.01        400.00      0.00      5,699.43      0.07
       应收利息                     -     0.00                -        -      1,946.59      0.02      3,274.26      0.04
      其他应收款           104,134.93     0.95    130,639.74        1.36    164,553.58      1.93    143,982.20      1.86
    存货                   116,654.06     1.06     94,400.68        0.98    129,261.93      1.52    139,626.60      1.81
    合同资产                 6,429.93     0.06             -           -             -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
                                    -     0.00        416.66        0.00              -        -      4,477.74      0.06
的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4,132.59     1.13     102,755.31       1.06     147,598.35     1.74      74,174.81     0.94
    流动资产合计         2,349,950.03    21.43   1,955,033.55      20.34   2,095,103.11    24.63   1,756,560.20    22.7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    477,606.56      5.61    538,951.21      6.98
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
                           649,636.36     5.92    682,885.84        7.11              -        -              -        -
资
    长期股权投资           640,682.96     5.84     563,858.51       5.87     555,993.11     6.54     560,302.84     7.25
    投资性房地产           145,028.24     1.32     150,063.81       1.56     156,775.87     1.84      20,645.90     0.27
    固定资产             3,536,447.99    32.24   3,574,395.94      37.19   3,464,142.88    40.72   3,043,115.68    39.40
    在建工程             1,336,707.64    12.19   1,259,979.42      13.11     675,108.84     7.94     805,115.39    10.42
    无形资产             1,267,114.70    11.55     500,877.55       5.21     424,769.48     4.99     407,766.75     5.28
    开发支出                 9,894.35     0.09       7,676.52       0.08       5,401.88     0.06       5,095.76     0.07
    商誉                   282,326.92     2.57     263,531.95       2.74     246,199.92     2.89     215,058.09     2.78
    长期待摊费用            19,397.24     0.18      11,754.45       0.12       9,456.53     0.11       5,669.47     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598.98     0.32      32,371.36       0.34      31,544.19     0.37      39,542.52     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6,112.24     6.35     608,775.91       6.33     365,287.16     4.30     325,269.20     4.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17,947.63    78.57   7,656,171.26      79.66   6,412,286.42    75.37   5,966,532.81    77.26
资产总计                10,967,897.66   100.00   9,611,204.81     100.00   8,507,389.53   100.00   7,723,093.01   100.00



                  (1)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 1,756,560.20 万元、2,095,103.11 万元、
            1,955,033.55 万元和 2,349,950.03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 22.74%、24.63%、
            20.34%和 21.43 %。其中,2018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338,542.91 万元,增幅 19.27%,主要原因是以短期获利为目的进行的基金投资
            增加所致。2019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 2018 年减少 140,069.56 万元,减幅 6.69%,
            变动幅度较小。2020 年 9 月末流动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394,916.48 万元,增幅
            20.20%,主要系债券融资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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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356,694.33 万元、314,287.39 万元、
314,422.25 万元和 688,587.2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62%、3.69%、
3.27%和 6.28%,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办理信贷业务所缴纳的保
证金。2018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42,406.93 万元,减幅
11.89%,主要是因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经营性支出、资本支出等逐步增
加。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134.85 万元,增幅 0.04%,
变化幅度较小。2020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9 年末增加 374,165.00 万元,
增幅 119.00%,主要是因为公司债券融资所致。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30.70                  44.63           112.54                 81.44
银行存款             549,072.78          300,974.33           282,167.24        289,216.38
其他货币资金         139,483.77           13,403.29            32,007.61         67,396.51
    合计             688,587.25          314,422.25           314,287.39        356,694.33

    2)存放同业款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存放同业款分别为 442,166.68 万元、527,438.09 万元、
469,768.45 万元和 276,126.1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73%、6.20%、
4.89%和 2.52%,存放同业款项主要为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同业存
款。其中,2018 年 12 月末公司存放同业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85,271.41 万元,
增幅 19.28%,主要原因是贷款规模减少及同期吸收的存款增加所致。2019 年末
公司存放同业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57,669.64 万元,减幅 10.93%,主要系同
期吸收的存款减少。2020 年 9 月末公司存放同业存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193,642.29 万元,降幅 41.22%,主要原因为同期吸收的存款减少。

    存放同业款项主要来自发行人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4 日获《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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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银监复 2007[574]号)批准,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后正式挂牌营业,并
严格遵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办理票据承兑及贴
现、同业拆借、吸收成员单位存款等十项业务,财务公司从事的吸收存款及存
放同业存款业务具备合法合规性。

    3)应收账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467,001.89 万元、577,894.90 万元、
668,526.61 和 851,427.8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5%、6.79%、6.96%
和 7.7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加纳电力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的账款,二者合计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近 50%。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7 年末增加 110,893.01 万元,增幅
23.75%,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经营生产规模,来自于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河
北省电力公司和加纳电力公司的应收账款均有所上升。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
较 2018 年末增加 90,631.71 万元,增幅 15.68%,主要原因是来自加纳电力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的应收账款有所上升。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较 2019 年末
增加 182,901.27 万元,增幅 27.36%。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加纳电力公司               256,377.97      1 年以内、3 年以上           29.9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23,667.25      1年以内、1-2年               14.43%
                                            1 年内,1-2 年,2-
 江苏省电力公司              98,846.03                                   11.53%
                                            3年
 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95,381.89      1-5 年                       11.13%
                                            1 年内,1-2 年,2-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36,823.92                                    4.30%
                                            3年
 合计                        611,097.06                                  71.3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加纳电力公司             254,183.06       1年内,>3年               37.72%
   江苏省电力公司            90,282.95    1年内,1-2年,2-3            13.40%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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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3-4年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79,313.49           1年内                 11.77%
                                           1年内,1-2年,2-3
  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76,313.81                                 11.32%
                                              年,3-4年
                                           1年内,1-2年,2-3
  河北省电力公司            32,960.52                                 4.89%
                                                  年
  合计                     533,053.83              -                 79.1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加纳电力公司               212,230.62          1-2年以内           36.56%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88,558.30           1年以内           15.25%
  江苏省电力公司              64,141.95          1-2年以内          11.05%
  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63,839.85          1-2年以内          11.00%
  河北省电力公司              50,646.32          1-2年以内           8.72%
          合计               479,417.04               -             82.5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加纳电力公司               185,371.90          2年以内             39.57%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00,144.01          1年以内             21.38%
  江苏省电力公司               38,301.74         2年以内              8.18%
  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28,180.98         2年以内              6.02%
  河北省电力公司               23,362.65         2年以内              4.99%
          合计               375,361.28             -                80.14%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8,477.29      30.16%      2,099.32      0.81%        256,377.9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576,624.58            67.28%        -       0.00%      576,624.58
组合二                  21,941.05             2.56% 3,515.72      16.02%       18,425.33
合计                   857,042.92          100.00% 5,615.04        0.66%      851,427.88

   截至 2019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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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1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4,239.35          37.73%             2,149.15          0.85%       252,090.2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                     -              -               -
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401,606.85          59.60%                        -              -   401,606.85

组合二                      18,009.65          2.67%             3,180.09         17.66%        14,829.56
合计                      673,855.85          100.00%            5,329.24          0.79%       668,526.61
   截至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               -                 -              -               -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一                       562,015.72         96.81%                  -                -      562,015.72
组合二                        18,488.20          3.18%           2,609.02          14.11%        15,879.1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56.29          0.01%              56.29         100.00%                  -
款项
合计                         580,560.21       100.00%            2,665.31          0.46%        577,894.90

   截至 2017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           -                 -                  -               -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一                      454,939.07         97.11%                  -                -      454,939.07
组合二                       13,463.10          2.88%           1,400.28          10.40%        12,062.8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56.29         0.01%              56.29         100.00%                   -
款项
合计                        468,458.46        100.00%           1,456.57           0.31%       467,001.89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4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20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占账龄分析组合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4,122.54             64.37%         705.56         5.00%
1至2年(含2年)                2,322.98             10.59%         348.45        15.00%
2至3年(含3年)                3,379.28             15.40%       1,013.78        30.00%
3年以上                        2,116.25              9.65%       1,447.93        68.42%
         合计                 21,941.05            100.00%       3,515.72        16.02%

   截至 2019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占账龄分析组合
                              金额         总额的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0,313.56           57.27%            708.12       6.87%
1至2年(含2年)               4,970.32           27.60%            745.55      15.00%
2至3年(含3年)                 792.96             4.40%           237.89      30.00%
3年以上                       1,932.81           10.73%          1,488.53      77.01%
          合计               18,009.65         100.00%           3,180.09      17.66%
   截至 2018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占账龄分析组合
                               金额          总额的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5,135.28              81.87%       1,062.47         7.02%
1至2年(含2年)               1,130.26               6.11%         169.56        15.00%
2至3年(含3年)                 597.84               3.23%         179.35        30.00%
3年以上                       1,624.82               8.79%       1,197.64        73.71%
          合计               18,488.20             100.00%       2,609.02        14.11%

   截至 2017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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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账龄分析组合
                                                 金额          总额的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1,941.51                  88.70%         748.89         6.27%
                1至2年(含2年)                    626.45                   4.65%          93.97        15.00%
                2至3年(含3年)                    188.22                   1.40%          56.47        30.00%
                3年以上                            706.92                   5.25%         500.95        70.86%
                           合计                 13,463.10                 100.00%        1,400.28       10.40%

                   4)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43,982.20 万元、164,553.58 万元、
               130,639.74 万元和 104,134.9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6%、1.93%、
               1.36%和 0.95%。2018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20,571.38 万元,
               增幅为 14.29%,波动较小。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33,913.84 万元,减幅为 20.61%,主要系发行人 EPC 合作项目收购后代垫工程
               款 内 部 抵 消 所 致 。 2020 年 9 月 末 , 发 行人 其 他 应 收 款 较 2019 年 末 减 少
               26,504.81 万元,降幅 20.29%。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未扣除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产销售款          1,500.00        1.26%      65,762.37      45.24%         44,150.03       24.68%         53,474.52    33.84%
经营性往来款       85,846.17      72.20%       42,030.09      28.92%         35,906.79       20.07%         26,936.66    17.05%
个人往来            2,872.53       2.42%        2,770.26          1.91%       1,196.12          0.67%        1,094.92     0.69%
保证金及押金       10,488.74       8.82%       13,724.22          9.44%      10,051.11          5.62%        3,766.32     2.38%
代垫工程款         14,353.58      12.07%       18,930.06      13.02%         85,682.31       47.90%         71,071.16    44.98%
增值税进项税               -       0.00%                -             -              -              -               -           -
保险索赔款             76.21       0.06%          64.11           0.04%        151.41           0.08%          31.62      0.02%
其他                3,771.20       3.17%        2,073.66          1.43%       1,756.49          0.98%        1,644.21     1.04%
       合计       118,908.43      100.00%     145,354.77     100.00%        178,894.26      100.00%     158,019.41      100.00%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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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5,061.87                      -                 9,653.16         14,715.03
本年计提                   3.91                      -                        -              3.91
本年转回                  58.65                      -                        -             58.65
合并范围变
                        117.90                       -                         -           117.90
动的影响
本年核销                      -                      -                     4.69              4.69
年末余额               5,125.03                      -                 9,648.47         14,773.5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项目       未来 12 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                                       合计
                                                              融资产(整个存续
                  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
                                                              期预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4,687.52                         -              9,653.16         14,340.68
本年计提                  910.68                         -                     -            910.68
本年转回                 -536.33                         -                     -           -536.33
年末余额                5,061.87                         -              9,653.16         14,715.0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账面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8,601.40      4.81%          8,567.79      99.61%          33.61
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               -             -           -             -
坏账准备
组合一                       155,574.00       86.96%                  -            -    155,574.00
组合二                        13,633.49        7.62%           4,687.52      34.38%       8,945.9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1,085.37      0.61%          1,085.37     100.00%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78,894.26      100.00%          14,340.68        8.02%    164,553.5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4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7年12月31日
                                                                                            账面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8,601.40       5.44%        8,567.79           99.61%         33.61
  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            -              -               -              -
  坏账准备
  组合一                      138,707.31      87.78%                -               -    138,707.31
  组合二                        9,605.59       6.08%        4,364.31           45.44%      5,241.2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1,105.11       0.70%        1,105.11         100.00%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58,019.41    100.00%        14,037.21           8.88%     143,982.20

      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转付至专项计划                        1年以内,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046.00                                24.43%
                                账户电费收入                           1-2年
                              调试期间垃圾处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5,504.50        1年内                 4.63%
                                    理收入
北京利和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往来            4,250.91    1年内                        3.57%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质押款            2,917.63   5年以上                       2.45%
广东远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金和押金          2,537.89    1-2年                        2.13%
          合计                                       44,256.92 -                              37.2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1年以内、1-2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销售款       65,762.37                                   45.24%
                                                                 年、2-3年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试运行收入         6,519.02        1年以内                     4.48%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试运行收入         5,130.57         1年以内                    3.53%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质押款         2,917.63         5年以上                    2.01%
                                押金及保证
广东远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537.89         1年以内                    1.75%
                                    金
              合计                  -             82,867.48              -                   57.01%

                                            14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销售款        44,150.03     1年以内、1-2年           24.68%
顺平县泰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23,062.94     1年以内、1-2年            12.89%
南京康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22,930.17     1年以内、1-2年            12.82%
白山市启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12,519.61     1年以内、1-2年             7.00%
巢湖市晶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12,224.14      1-2年、2-3年              6.83%
            合计                        -           114,886.89           -                  64.2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销售款       53,474.52      1年以内             33.84%
  顺平县泰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17,334.20      1年以内             10.97%
  南京康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13,460.51      1年以内               8.52%
                                                                     1年以内、
  巢湖市晶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10,014.17                           6.34%
                                                                        1-2年
  白山市启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9,685.34      1年以内              6.13%
              合计                        -           103,968.74         -                65.80%



       5)存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139,626.60 万元、129,261.93 万元、
  94,400.68 万及 116,654.0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1%、1.52%、0.98%
  和 1.06%。公司存货主要为燃料、备品备料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其中,燃料占
  比分别为 20.66%、20.50%、19.30%和 21.70%;备品备料占比分别为 40.64%、
  45.51%、58.58%和 50.45%;2017 年和 2018 年房地产开发成本占比分别为
  33.06%和 18.69%。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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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燃料                25,314.61    21.70%     18,214.98      19.30%    26,503.98   20.50%      28,851.80    20.66%
备品备件            58,850.44    50.45%     55,295.82      58.58%    58,832.63   45.51%       56,746.30   40.64%
原材料              18,159.38    15.57%      7,087.23      7.51%      8,011.68   6.20%         3,857.28   2.76%
房地产开发成本               -          -            -          -    24,162.47   18.69%       46,167.18   33.06%
在产品                       -          -            -          -            -           -            -        -
产成品                       -          -            -          -     1,370.31   1.06%                -        -
低值易耗品                   -          -            -          -            -           -            -        -
包装物                       -          -            -          -            -           -            -        -

库存商品              2,780.58     2.38%     1,330.79      1.41%             -           -      357.35    0.26%

建造合同形成的
                             -          -    8,491.46      9.00%      8,590.10   6.65%                -        -
资产
在途物资               139.07      0.12%     3,352.70      3.55%       754.30    0.58%         1,738.37   1.25%
其他                  1,722.88     1.48%       627.70      0.65%      1,036.46   0.81%         1,908.34   1.37%
合同履约成本         9,687.10      8.30%
                    116,654.0
       合计                 6
                                 100.00%    94,400.68       100%    129,261.93    100%       139,626.60    100%

               2018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10,364.67 万元,减幅为 7.42%;
         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34,861.25 万元,减幅为 26.97%。2020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4,374.37 万元,减幅为 4.63%。2018 年
         末公司存货余额变动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子公司妈湾电力公司将深圳市南山区电
         力花园二期住宅项目整体定向、分期向安居集团租售导致相关存货进行结转所
         致;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减少 34,861.25 万元,减幅 26.97%,主要原因系房
         地产开发成本减少。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74,174.81 万元、147,598.35 万元、
         102,755.31 万元和 124,132.5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0.94%、1.74%、1.06%
         和 1.13 %。其中 2018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7 年末增加 73,423.54 万元,
         增幅 98.99%,主要原因是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项中增值税年末留抵税额和待抵扣
         进项税额的增加,以及子公司加纳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加纳财政部用
         以偿还应收电费的加纳政府债券,债券到期日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2019 年末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8 年末减少 44,843.04 万元,减幅为 30.38%,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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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他流动资产中增值税年末留抵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减少。2020 年 9 月
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21,377.28 万元,增幅为 20.80%,变化幅
度不大。

    (2)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
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5,966,532.81 万元、6,412,286.42 万元、7,656,171.26 万元和 8,617,947.63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7.26%、75.37%、79.66%和 78.57 %,发行人非流动资
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占比均在 75.00%左右。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538,951.21 万元,
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9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
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为主,对于无活跃交易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股权,则采用成本法计量。2018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7 年末
减少 61,344.65 万元,减幅 11.38%,主要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19
年开始,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0,系公司采取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权
益类投资重新分类和计量。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560,302.84 万元、555,993.11 万元、
563,858.51 万元和 640,682.9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25%、6.54%、
5.87%和 5.84%。其中 2018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7 年末减少 4,309.73 万
元,减幅 0.77%, 2019 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8 年末增加 7,865.40 万元,
增幅 1.41%,2020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9 年增加 76,824.45 万元,
增幅 13.62%。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波动幅度较小。

    3)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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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 3,042,801.29 万元、3,463,481.37 万元、
3,574,067.73 万元和 3,536,447.9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40%、40.71%、
37.19%和 32.24 %。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420,680.08 万
元,增幅 13.83%,主要原因是环保公司、保定公司和北方控股公司的电厂购置
机器设备及运营工具所致。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了
110,586.36 万元,增幅为 3.19%,主要原因是本年环保公司、保定公司、惠州燃
气公司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结转固定资产和南京控股公司与北方控股公司收
购 其 他 公 司 导 致 。 2020 年 9 月 末 公 司 固定 资 产 余 额 较 2019 年 末 减 少 了
37,947.95 万元,减幅 1.06%,变动幅度不大。

    4)在建工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799,693.11 万元、670,532.98 万元、
1,239,144.53 万元和 1,336,707.6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35%、7.88%、
12.89%和 12.19 %。

    2018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129,160.13 万元,减幅
16.15%,主要原因是保定发电公司 2×350MW 项目、通辽开鲁义和风电场和高
邮东部电厂 100MW 风电项目等多个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2019 年末公司
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568,611.55 万元,增幅 84.80%,主要由河源二
期、北方控股公司、环保公司新建项目导致。2020 年 9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
较 2019 年增加 76,728.22 万元,增幅 6.09%,变动幅度不大。

    5)无形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 407,766.75 万元、424,769.48 万元、
500,877.55 万元和 1,267,114.7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8%、4.99%、
5.21%和 11.55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及
燃气管道专营权等。2018 年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7,002.73
万元,增幅 4.17%。2019 年末无形资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76,108.07 万元,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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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幅 17.92%。2020 年 9 月末较 2019 年末增加 766,237.15 万元,增幅 152.98%,
               主要系特许经营权大幅增加所致。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无形资产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240,644.55     18.99%     242,643.38     48.44%      229,490.92     54.03%     204,667.72       50.19%
管道燃气专营
                    12,479.72      0.98%      12,890.49         2.57%    13,378.72      3.15%      11,802.94        2.89%
权
非专利技术           1,273.04      0.10%       1,308.09         0.26%     1,521.93      0.36%          1,738.11     0.43%
特许经营权         998,456.83     78.80%     232,240.44     46.37%      169,788.77     39.97%     179,177.46       43.94%
其他                14,260.56      1.13%      11,795.15         2.36%    10,589.14      2.49%      10,380.52        2.55%
       合计      1,267,114.70    100.00%     500,877.55    100.00%      424,769.48   100.00%      407,766.75      100.00%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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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主要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证载使用权类型                          面积        账面价值        单价       是否   是否缴纳土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证载用途
                                                                (划拨/出让)                       (平方米)      (万元)   (元/平方米)   抵押     地出让金
 1         河国用(2010)第001194号         河源市埔前镇              出让           工业用地       554,933.00      8,474.37       201.18      否         是
 2       惠府国用(2007)第13021200002号    惠州市数码园南区            出让         电厂建设经营     186,927.00      1,446.85       120.49      否         是
 3         东府国用(2006)第特704号        虎门镇沙角村              出让             工业         241,748.90                                 否         是
                                                                                                                    6,273.74      295.70
 4         东府国用(2006)第特483号      虎门镇沙角社区              出让             工业         194,210.80                                 否         是
       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5327    妈湾片区妈湾大道                         环境卫生建设
 5                                                                   出让                            24,807.13      2,696.70     1,077.27      否        是
           号/编号:NOD44130185241              东侧                                   用地
           鲁(2017)单县不动产权第
 6                                          源润南路路南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67,263.00      1,746.49      265.07       否        是
         0001195号/编号:37002653739
       粤(2016)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
 7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38,991.43      1,520.23      390.58       否        是
         第0000123号/编号44896000150     镇沙溪一村“门第领”
       粤(2016)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
 8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54,231.32      2,059.28      380.41       否        是
         第0000011号/编号44896000026     镇沙溪一村“门第领”
                                         潮州市湘桥区凤泉
         粤(2019)潮州市不动产权第
 9                                       湖高新区中山大道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88,524.00      3,062.35      355.82       否        是
         0004028号/编号44890017162
                                             中段南侧
         皖(2018)泗县不动产权第
 10                                       泗县屏山镇涂山村           出让              工业用地      130,347.00     1,912.69      150.02       否        是
       0011022号/编号NoD34003772221
                                         任丘市石村村北,
         冀(2019)任丘市不动产权第
 11                                        议论堡第二砖厂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67,019.00      1,852.14      279.62       否        是
                 0004327号
                                         (野王砖厂)南侧
                                         天山区新314国道北
 12          库国用(2003)448                                       出让              仓储用地      80,088.38      2,393.78      298.89       否        否
                                                 侧
          新(2017)巴州不动产权第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13                                                                  出让              工业用地      254,565.56     1,794.37       70.49       否        是
                 0000534号                 发区领翔路东侧




                                                                                 15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证载使用权类型                           面积        账面价值        单价        是否   是否缴纳土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证载用途
                                                              (划拨/出让)                        (平方米)      (万元)    (元/平方米)   抵押     地出让金
                                        樟木头镇樟洋村河
 14       东府国用(2007)第特4号                                   出让             公共设施       134,092.12     2,646.56       238.00       否        是
                                                 背
                                        中山(潮州)产业
         粤(2020)潮州市不动产权第     转移工业园径南分                             工业用地
 15                                                                 出让                            52,135.85      2,044.67       402.93       否        是
                 0007024号              园地块编号为JN02-                            (0601)
                                                09-2
                                        潮州市潮安区东山
       粤(2018)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
 16                                       湖特色产业基地            出让             工业用地       72,049.49      6,242.85       930.02       是        是
                 第0000076号
                                          CA2016-t04地块
 17        深房地字第4000266261号         南山区妈湾大道            未载                -               -          19,035.40         -         否        是
           不动产权证44130344172、
         44130344173、44130344174、
         44130344175、44130344176、
         44130344177、44130344178、
         44130344179、44130344180、
 18      44130344188、44130344187、       龙岗区大鹏镇              出让             工业用地       167,745.96     2,595.24       154.71       否        是
         44130344186、44130344185、
         44130344184、44130344183、
         44130344182、44130344181、
         44130344189、44130344190、
                 44130344191
                                                                                 其它市政公用
 19       深房地字第6000337338号          龙岗区大鹏镇              出让                            53,091.09      1,267.58       238.76       否        是
                                                                                   设施用地
 20       盐国用(2015)第3628号          盐源县大草乡              划拨           水工建筑         694,751.01     1,743.20        24.95       否        否




                                                                               15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证载使用权类型                           面积        账面价值       单价        是否   是否缴纳土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证载用途
                                                             (划拨/出让)                        (平方米)      (万元)   (元/平方米)   抵押     地出让金
                                                                                                    宗地面积
                                                                                                  8735.01㎡/
       云2018禄劝县不动产权第0000186   九龙镇木克村委会                         水工建筑用地/
 21                                                                划拨                           房屋建筑面                                 否        否
                     号                大厂房村民小组                               办公
                                                                                                  积:4892.71
                                                                                                        ㎡
                                                                                                                  1,979.95     1,655.04
                                       禄劝县翠华镇迤途
       云2018禄劝县不动产权第0000184
 22                                    村委会克田村民小            划拨         水工建筑用地        1,468.35                                 否        否
                     号
                                                 组
       云2018禄劝县不动产权第0000185   九龙镇功德村委会
 23                                                                划拨         水工建筑用地         463.64                                  否        否
                     号                  旧村村民小组
 24    150523104222GB00001W00000000          通辽公司              划拨             项目建设                                                 否       不涉及
                                                                                                   159,509.00     3,100.64      194.39
 25    150523104222GB00001W00000000          通辽公司              划拨             项目建设                                                 否       不涉及
                                       深能镶黄旗2*12MW
 26          镶国用2016第078号         热电联产项目厂区            出让             工业用地       80,369.97      1,115.65      138.81       否        是
                                               用地
 27             15001658735                  太旗土地              出让             工业用地       115,066.92     1,004.93       87.33       否        是
 28              TD.12218                  特马工业区              出让             工业用地       246,916.35     1,221.56       49.47       否        是
                                       翠华乡兴龙村委会
 29        禄国用(2008)第189号       和屏山镇六合村委            划拨         水工建筑用地           -                                     否        否
                                                 会
                                       翠华乡兴龙村委会
 30        禄国用(2008)第190号       和屏山镇六合村委            划拨         水工建筑用地       255,103.00     1,077.52       20.23       否        否
                                                 会
                                       富民县东村乡乐在
 31        副国用(2008)第180号       村委会、杜郎村委            划拨         水工建筑用地       191,801.90                                否        否
                                                 会
 32        盈国用(2007)第490号             新城乡                出让             工业用地       50,602.50      3,800.24      106.25       是        否




                                                                              15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证载使用权类型                           面积        账面价值       单价        是否   是否缴纳土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证载用途
                                                           (划拨/出让)                        (平方米)      (万元)   (元/平方米)   抵押     地出让金
 33      盈国用(2007)第489号           新城乡                  出让           工业用地          60,547.00                                是         否
 34      盈国用(2007)第487号           新城乡                  出让           工业用地          70,277.80                                是         否
 35      盈国用(2007)第488号           新城乡                  出让           工业用地        165,146.00                                 是         否
 36      盈国用(2010)第025号         盈江县新城乡              划拨           水工建组              -                                    是         否
 37      盈国用(2010)第026号         盈江县新城乡              划拨           水工建组              -                                    是         否
 38      盈国用(2010)第027号         盈江县新城乡              划拨           水工建组              -                                    是         否
 39      景国用(2004)字第867号         英川水电                划拨             水电            1,547.50
 40      景国用(2004)字第866号         英川水电                划拨             水电             615.00
 41      景国用(2003)字第029号         英川水电                划拨         电站厂区-21         20,352.80
                                                                              电站水域用地-
 42      景国用(2003)字第031号         英川水电                划拨                             4,727.00      5,263.99       40.93       是        否
                                                                                    80
                                                                              电站水域用地-
 43      景国用(2003)字第030号         英川水电                划拨                           1,255,583.00
                                                                                    80
                                                                              电站水域用地-
 44      景国用(2003)字第032号         英川水电                划拨                             3,300.00
                                                                                    80
                                     青田县帧埠乡五里
 45             00054331                                         划拨         水利设施用地       71,828.12      3,734.35      519.90       是        否
                                             亭村
 46      云土国用2009第01458号           沙铺砻电站              划拨             工业用地        2,073.50
 47      云土国用2009第01457号           沙铺砻电站              划拨             工业用地        17,180.00     3,166.15       83.19       是        否
 48      云土国用2009第01456号           沙铺砻水库              划拨             水库库面       361,335.00
                                     龙泉市屏南竹蓬后
 49    龙国用(2004)字第0628005号                               划拨             大坝/蓄水      624,205.55                                否        否
                                           村境内
                                     龙泉市小梅村金村
 50    龙国用(2004)字第0628006号                               出让             工业用地         733.33                                  否        是
                                       境内大窑村山地
                                                                                                                1,473.80       22.98
 51    浙龙国用(2007)字第4267号    龙泉市小梅村金村            出让             工业用地        8,979.70                                 否        是
                                     龙泉市瑞垟一级电
 52    龙国用(2004)字第0627001号                               划拨              引水渠         1,392.19                                 否        否
                                     站厂房下游200米处
 53    浙龙国用(2007)字第4268号    龙泉市小梅村金村            划拨             工业用地        5,945.00                                 否        否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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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载使用权类型                           面积        账面价值        单价        是否   是否缴纳土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证载用途
                                                             (划拨/出让)                        (平方米)      (万元)    (元/平方米)   抵押     地出让金
                                       潮州市潮安区东山
 54            44896004896                                         出让         公用设施用地       16,496.33      1,571.67       959.13       否        否
                                       湖特色产业基地内
       惠府国用(2012)第13021200003   惠州市三栋镇田心
 55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40,126.00      1,697.75       499.03       否        否
                    号                     村地段
       惠府国用(2013)第13021750016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
 56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20,668.00      1,229.45       683.74       否        否
                    号                     技产业园
                                       巽寮滨海旅游度假
 57     惠府国用(2015)第1080009号    区榄涌村竹园村民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18,705.00      1,055.47       624.65       否        否
                                       小组大逢岭地段
       惠府国用(2014)第13020100012
 58                                    惠州市江北西区1号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30,059.00      1,939.49       719.58       否        否
                    号
       浙(2019)普陀区不动产权证第
 59                                     六横小湖工业区             出让              仓储用地      20,951.00      3,345.49       874.46       否        是
                 0005472号
                                                                                深能新能源科
         苏(2019)宁溧不动产权第      南京市溧水区白马
 60                                                                出让         技研发投资管        9,677.78      1,365.36      1,434.73      否        是
                0010534号                    镇
                                                                                理中心用地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61              B119-0053                                         出让             商业性办公      6,427.70      55,015.00       10.74       否        是
                                             路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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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商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商誉分别为 215,058.09 万元、246,199.92 万元、263,531.95
     万元和 282,326.9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8%、2.89%、2.74%和
     2.57 %,公司商誉主要是对非同一控制下公司收购而形成的股权溢价。

          2018 年末公司商誉较 2017 年末增加 31,141.83 万元,增幅 14.48%,主要原
     因是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海油潮州能源有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几家子公司形成商誉所致。2019 年末公司商誉
     较 2018 年末增加 17,332.03 万元,增幅 7.0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深能水电公
     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收购泸水辉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泸水市宏峰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等几家子公司所致。2020 年 9 月末公司商誉较 2019 年末增加 18,794.97
     万元,增幅 7.13%,变化幅度较小。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商誉资产明细(未提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2,800.00            2,800.00           2,800.00          2,800.00
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5,453.63            5,453.63           5,453.63          5,453.63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96.37               96.37              96.37            96.37
沛县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679.23              679.23             679.23           679.23
甘孜州冰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67.48            1,167.48           1,167.48          1,167.48
四川贡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046.89            1,046.89           1,046.89          1,046.89
鹤壁市中融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1,420.00            1,420.00           1,420.00          1,420.00
大丰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763.29              763.29             763.29           763.29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                   106.90              106.90             106.90           106.90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123.60              123.60             123.60           123.60
盐源县卧罗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803.52            4,803.52           4,803.52          4,803.52
CPT Wyndham Holdings Limited             185,432.86          189,032.97         184,901.38        176,398.81
禄劝临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303.50            4,303.50           4,303.50          4,303.50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003.47            4,003.47           4,003.47          4,003.47
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                       7.20                7.20               7.20              7.20
山西天惠聚源能源有限公司                      14.98               14.98              14.98            14.98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3,754.64            3,754.64           3,754.64          3,754.64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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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中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131.49            131.49                  131.49             131.49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641.08            1,641.08                1,641.08           1,641.08
     泸水市宏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862.92            4,862.92                       -                    -
     福贡古丹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89.07            189.07                        -                    -
     泸水辉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8,632.55            8,632.55                       -                    -
     阜宁卓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675.08            675.08                  675.08             675.08
     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                             7,086.20            7,086.20                7,086.20           8,266.90
     潮州深能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7,394.07          17,394.07                17,394.07                    -
     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4,097.27            4,097.27                4,097.27                    -
     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2,323.81            2,323.81                2,323.81                    -
     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4.84               4.84                    4.84                    -
     翔华燃气                                         8,540.75                     -                     -                    -
     维英能源                                            361.29                    -                     -                    -
     锦江生态                                        13,493.04                     -                     -                    -
     合计                                        285,611.02            266,816.05               248,999.92         217,858.09
                注:维英能源、锦江生态由于收购日公允价值评估尚未出具,因此目前根据账面价值计算。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25,269.20 万元、365,287.16 万元、
             608,775.91 万元和 696,112.2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23%、4.30%、
             6.33%和 6.35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项目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预付
             股权转让款、未抵扣增值税额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持续大
             幅增加,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未抵扣增值税额以及预付股权款增加所
             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013,830.73      43.41   3,325,806.14      53.19   2,251,756.66        39.10       2,443,685.70      46.54
非流动负债      3,928,626.99      56.59   2,926,913.35      46.81   3,507,268.28        60.90       2,807,147.61      53.46
负债总额        6,942,457.73    100.00    6,252,719.49     100.00   5,759,024.94       100.00       5,250,833.31     100.00

                    (1)负债总体情况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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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2,443,685.70 万元、2,251,756.66 万元、
           3,325,806.14 万元和 3,013,830.73 万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807,147.61 万元、
           3,507,268.28 万元、2,926,913.35 万元和 3,928,626.99 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
           5,250,833.31 万元、5,759,024.94 万元、6,252,719.49 万元和 6,942,457.73 万元。
           2018 年末公司总负债规模较 2017 年末增加 508,191.63 万元,增幅 9.68%。2019
           年末公司总负债规模较 2018 年末增加 493,694.55 万元,增幅 8.57%。2018 年、
           2019 年公司总负债规模变动幅度较小。2020 年 9 月末公司总负债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689,738.24 万元,增幅 11.03%,主要原因为新发行债券所致。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4,094.57     2.80       147,718.85     2.36    180,511.51      3.13    432,168.89     8.23
    吸收存款                         -     0.00                -        -             -         -     41,071.58     0.78
    应付票据                 18,723.57     0.27        36,660.34     0.59     16,348.91      0.28     21,573.78     0.41
    应付账款                387,923.85     5.59       249,088.89     3.98    239,205.11      4.15    232,346.05     4.42
    预收款项                         -     0.00       153,813.45     2.46    128,589.37      2.23     67,692.90     1.29
    合同负债                 70,925.18     1.02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21,829.73     1.75        90,235.27     1.44     73,417.28      1.27     76,214.17     1.45
    应交税费                 40,126.81     0.58       110,748.94     1.77    161,113.21      2.80    113,555.12     2.16
    其他应付款(合计)        689,627.56     9.93       557,261.36     8.91    558,304.09      9.69    529,991.08    10.09
        应付利息                     -     0.00                -        -     34,331.16      0.60     28,828.28     0.55
        应付股利             15,012.70     0.22         1,865.24     0.02      2,275.21      0.04      4,032.68     0.08
        其他应付款          674,614.86     9.72       555,396.12     8.88    521,697.72      9.05    497,130.12     9.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182,265.04    17.03      1,270,790.82   20.32    237,668.52      4.13    223,480.66     4.26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8,314.42     4.44        709,488.22   11.36     656,598.66    11.42     705,591.47   13.45
    流动负债合计          3,013,830.73    43.41      3,325,806.14   53.19   2,251,756.66    39.10   2,443,685.70   46.54
非流动负债:                               0.00
    长期借款              2,224,641.92    32.04      1,807,935.88   28.91   2,173,675.68    37.74   1,652,426.53   31.47
    应付债券                841,809.09    12.13        699,972.75   11.19   1,099,425.00    19.09     899,125.00   17.12
    长期应付款(合计)        641,407.15     9.24        197,600.00    3.16      68,307.86     1.19     113,162.76    2.16
        长期应付款                   -        -        197,100.00    3.15      67,807.86     1.18     112,662.76    2.15
        专项应付款                    -          -        500.00     0.01        500.00      0.01        500.00     0.01
    预计负债                     57.22     0.00            57.74     0.0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7,195.17     2.12       138,718.59     2.22     85,036.87      1.48     91,443.58     1.74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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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
                               73,516.44     1.06     82,628.39        1.33       80,822.87      1.40      50,989.74      0.97
 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28,626.99    56.59   2,926,913.35      46.81    3,507,268.28     60.90    2,807,147.61    53.46
       负债合计             6,942,457.73   100.00   6,252,719.49     100.00    5,759,024.94    100.00    5,250,833.31   100.00



                   (2)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中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的总额分别为
              2,443,685.70 万元、2,251,756.66 万元、3,325,806.14 万元和 3,013,830.73 万元,
              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6.54%、39.10%、53.19%和 43.41 %,报告期内流动负
              债的占比呈小幅波动之势。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短期借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432,168.89 万元、180,511.51 万
              元、147,718.85 万元和 194,094.57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23%、3.13%、
              2.36%和 2.80%。2018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251,657.38 万元,减
              幅 58.23%,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信用借款减少所致。2019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较 2018 年末减少 32,792.66 万元,减幅 18.17%,主要系发行人归还抵押借款和
              保证借款。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3,000.00      1.55%                 -             -               -              -    10,000.00       2.31%
抵押、保证借款                    0.00%                 -             -               -              -    23,000.00       5.32%
抵押借款            1,417.39      0.73%                 -             -        3,000.00        1.66%       5,000.00       1.16%
保证借款            1,830.25      0.94%                 -             -       20,000.00       11.08%      64,296.77      14.88%
信用借款          187,846.93     96.78%       147,718.85     100.00%      157,511.51          87.26%     329,872.12      76.33%
合计              194,094.57    100.00%       147,718.85     100.00%      180,511.51      100.00%        432,168.89     100.00%

                   2)应付账款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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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32,346.05 万元、239,205.11 万元、
249,088.89 万元和 387,923.85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42%、4.15%、
3.98%和 5.59 %。其中,2018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6,859.06
万元,增幅 2.95%。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9,883.78 万元,
增幅 4.13%。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增加原因主要是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款增加
所致,变动幅度较小。

    3)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497,130.12 万元、521,697.72 万元、
555,396.12 万元和 674,614.86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7%、9.05%、
8.88%和 9.72 %。其他应付款主要是设备采购款、工程款和工程质保金等。

    其中,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24,567.60 万元,增
幅 4.94%,变化幅度较小。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33,698.40 万元,增幅 6.46%,变化幅度较小。

    公司最近一期前五大其他应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有关     是否为有
           单位名称                    金额         交易内容
                                                                  联关系         息负债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498.53      设备款         否             否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16,514.89      设备款         否             否
         东方电气集团                 13,491.23      设备款         否             否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11,866.17      设备款         否             否
 STRATEGIC INITIATIVES LTD             8,959.00      咨询费         否             否
             合计                     71,329.82        -              -            -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223,480.66 万元、
237,668.52 万元、1,270,790.82 万元和 1,182,265.04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
为 4.26%、4.13%、20.32%和 17.03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主要
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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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7 年末增加 14,187.86 万元,
增幅 6.35%,波动较小,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变动主要是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19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8 年末
增加 1,033,122.30 万元,增幅 434.69%,主要来自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
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的余额分别为 705,591.47 万元、656,598.66
万元、709,488.22 万元和 308,314.42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3.45%、
11.42%、11.36%和 4.44 %。

    2018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 2017 年末减少 48,992.81 万元,减幅 6.94%,
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部分到期短期融资券所致。2019 年
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 2018 年末增加 52,889.56 万元,增幅 8.06%。2020 年 9
月末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 2019 年末减少 401,173.80 万元,降幅 56.54%。

    (3)非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其中长期借款占比最高。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807,147.61 万元、3,507,268.28 万元、
2,926,913.35 万元和 3,847,397.99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3.46%、60.90%、
46.81%和 52.81%。

    2018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17 年末增加 700,120.67 万元,增幅 24.94%,
主要由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发行人进行并购、设立子公司及调整负债结构后
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相应增加所致。2019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18 年末减
少 580,354.93 万元,减幅 16.55%,主要系部分应付债券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流
动负债所致。2020 年 9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19 年末增加 1,001,713.64 万元,
增幅 34.22%,主要因为新增债券融资。

    1)长期借款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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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9 月
 30 日 , 公 司 的 长 期 借 款 分 别 为 1,652,426.53 万 元 、 2,173,675.68 万 元 、
 1,807,935.88 万元和 2,224,641.92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1.47%、37.74%、
 28.91%和 32.04 %。

      2018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521,249.15 万元,增幅
 31.54%。公司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加大了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
 对外投资的力度导致相应借款增加所致。2019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365,739.80 万元,减幅 16.8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多。
 2020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416,706.04 万元,增幅
 23.05%。

      2)应付债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 899,125.00 万元、1,099,425.00 万元、
 699,972.75 万元和 841,809.09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12%、19.09%、
 11.19%和 12.13%。2018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7 年末增加 200,300.00 万元,
 增幅 22.28%。2019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8 年末减少 399,452.25 万元,减幅
 36.33%,主要系公司“17 深能 02”、“15 深能源 MTN001”等债券将于 2020 年到
 期所致。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9 年末增加 141,836.34 万元,增幅
 20.26%。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累计发行公司债
 券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42,573.18    2,176,315.98    2,157,372.82    1,688,550.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2,257.93    1,656,315.33    1,739,466.55    1,372,97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315.24      520,000.65      417,906.27      315,578.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8,790.05      365,133.44       30,399.39       50,395.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8,379.69    1,334,417.66      858,454.12    1,210,241.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589.64     -969,284.22     -828,054.73   -1,159,845.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7,450.76    2,924,549.18    2,714,690.79    2,576,731.28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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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1,854.80   2,522,223.80    2,225,261.62    1,571,931.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595.96     402,325.38      489,429.17    1,004,799.9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193.85       1,227.86        5,635.05       -2,417.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4,127.72     -45,730.33       84,915.76      158,115.8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0,787.41     816,517.74      731,601.98      573,486.1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4,915.13     770,787.41      816,517.74      731,601.9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5,578.90 万元、417,906.27 万元、520,000.66 万元和
 450,315.24 万元。其中,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7 年
 增加 102,327.37 万元,增幅 32.43%,主要系 2018 年度公司扩大经营销售规模
 所致。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 102,094.39 万元,
 增幅 24.43%,主要系公司扩大经营销售规模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9,845.87 万元、-828,054.73 万元、-969,284.22 万元和-
 899,589.6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并购和设立了多个火电、风电、水电、
 燃气项目,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规模增长较快,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导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2018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较 2017 年度增加 331,791.14 万元,增幅 28.61%,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
 及新建项目投入减少所致。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度减少 141,229.49 万元,减幅 17.06%,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导致的现金流出增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4,799.96 万元、489,429.17 万元、402,325.38 万元和
 635,595.9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2018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7 年度减少 515,370.79 万元,
 减幅 51.29%,主要原因是主要系 2018 年度公司对外融资净额减少及偿还利息
 增加所致。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度减少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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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103.79 万元,减幅 17.80%,主要原因是主要系 2018 年度公司偿付债务增加
   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78                0.59                0.93                   0.72
速动比率                              0.69                0.53                0.79                   0.61
资产负债率                         63.30%              65.06%              67.69%               67.99%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EBITDA                              81.38                69.14               56.21                46.5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4.62                3.63                3.04                   2.70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0.72、0.93、0.59 和 0.78,
   速动比率分别为 0.61、0.79、0.53 和 0.69。处于同行业合理水平,表明发行人
   对短期债务的偿付较有保障。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99%、67.69%、65.06%和 63.30%。保
   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负债风险可控。与同行业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
   合理水平。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 EBITDA 分别为
   46.59 亿元、56.21 亿元、69.14 亿元和 81.38 亿元,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
   为 2.70、3.04、3.63 和 4.62。总体来看,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能够覆盖公司债务增长带来的利息支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5、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2020年9月30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年12月31
            项目
                              日/2020年1-9月      日/2019年度         日/2018年度          日/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3              3.34                 3.55                3.77
存货周转率(次/年)                       9.41             12.83             10.21                   7.73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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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分别为 3.77 次/年、3.55 次/年、3.34 次/年和 1.93 次/年。总体来看,发行人应收
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较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未来发行
人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提升应收账款周转
率。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8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 7.73 次/年、10.21 次/年、12.83 次/年和 9.41 次/年。总体来看,发行人存货周
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较好的存货管理能力。

    6、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营业收入                1,469,926.78     2,081,700.45     1,852,739.55      1,554,585.49
 营业成本                  992,652.69     1,434,746.99     1,372,306.93      1,113,009.50
 营业毛利润                477,274.09       646,953.46       480,432.62        441,575.99
 税金及附加                 11,070.05       101,815.71        85,684.91         69,038.70
 销售费用                    5,761.95         7,845.55         8,139.11         14,334.98
 管理费用                   84,186.47        99,182.92        78,132.63         75,463.66
 研发费用                   16,612.34        18,608.51        15,520.63         18,004.45
 财务费用                  143,855.93       190,408.98       180,973.30        152,292.64
 期间费用                  250,416.69       316,045.96       282,765.67        260,095.73
 投资净收益                 32,012.10        21,925.63        12,018.57         15,195.0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6,284.22         8,353.29         1,260.94           -434.44
 资产减值损失                       -       -42,822.65       -11,919.34         -3,424.60
 营业利润                  257,862.76       224,686.15       119,853.26        129,222.11
 营业外收入                197,464.44        11,259.49         3,089.33          4,111.98
 营业外支出                  1,495.43         6,345.31         1,398.80          2,593.08
 利润总额                  453,831.77       229,600.33       121,543.79        130,741.01
 净利润                    418,422.08       182,913.95        71,638.66         84,505.94
 毛利率                       32.47%           31.08%           25.93%            28.40%
 净利率                       28.47%            8.79%            3.87%             5.44%
 销售利润率                   30.87%           11.03%            6.56%             8.41%
 期间费用率                   17.04%           15.18%           15.26%            16.73%
 净资产收益率                 10.39%            5.45%            2.61%             3.42%
 总资产收益率                  3.81%            1.90%            0.84%             1.09%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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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

                 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3、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4、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5、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7、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总计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售电业务   1,159,227.76     78.86%       1,546,062.38      74.27%    1,426,408.59     76.99%    1,279,207.58        82.29%
燃气业务    130,809.45         8.90%      188,263.01        9.04%      126,021.81     6.80%           50,451.22     3.25%
蒸汽业务      7,960.61         0.54%         9,542.86       0.46%        8,995.41     0.49%            6,116.04     0.39%
运输业务      2,422.15         0.16%         6,427.02       0.31%        2,056.28     0.11%            1,222.97     0.08%
 其他       169,506.81       11.53%       331,405.18       15.92%      289,257.46     15.61%     217,587.68         13.99%
 合计      1,469,926.78    100.00%       2,081,700.45     100.00%    1,852,739.55   100.00%     1,554,585.49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 1,554,585.49 万元、1,852,739.55 万元、2,081,700.45 万元和 1,469,926.78 万元,
             总体呈上升态势。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 298,154.06 万元,增幅
             19.18%。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收入增加 228,960.90 万元,增幅 12.36%,主要
             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同步上涨所致。

                  售电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
             9 月,售电业务营业收入为 1,279,207.58 万元、1,426,408.59 万元、1,546,062.38
             万元和 1,159,227.76 万元。报告期内,售电业务持续稳步上升,主要原因是公
             司通过对外投资与并购,扩大企业经营生产规模,总售电量同步上升所致。报
             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82.29%、76.99%、74.27%及
             78.86%,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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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售电业务   719,631.15    72.50%      1,261,354.16          87.91%       1,220,169.08      88.91%      1,027,764.69       92.34%
燃气业务   111,761.14     11.26%      145,258.01           10.12%        110,687.05        8.07%        36,637.75         3.29%
蒸汽业务     3,830.92     0.39%            3,534.80         0.25%          2,620.79        0.19%         1,689.22         0.15%
运输业务     4,440.19     0.45%            5,418.61         0.38%          2,001.18        0.15%         1,097.37         0.10%
 其他      152,989.29    15.41%           19,181.41         1.34%         36,828.83        2.68%        45,820.47         4.12%
 合计      992,652.69    100.00%     1,434,746.99         100.00%       1,372,306.93     100.00%      1,113,009.50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产生营业成本
           1,113,009.50 万元、1,372,306.93 万元、1,434,746.99 万元和 992,652.69 万元,总
           体呈上升趋势。2018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7 年度增加 259,297.43 万元,增幅
           23.30%,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发电量增加及燃料价格上升所致。2019 年度营
           业成本较 2018 年度增加 62,440.06 万元,增幅 4.55%。

               售电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同时也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
           营业成本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达到 1,027,764.69
           万元、1,220,169.08 万元、1,261,354.16 万元和 719,631.15 万元,分别占各期营
           业成本的 92.34%、88.91%、87.91%和 72.50%,售电业务成本主要由耗用的燃
           煤、燃气成本构成,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售电业务        439,596.61      37.92%         92.11%       284,708.22       18.42%       44.01%
             燃气业务         19,048.31      14.56%          3.99%        43,005.00       22.84%        6.65%
             蒸汽业务          4,129.69      51.88%          0.87%         6,008.06       62.96%        0.93%
             运输业务         -2,018.04      -83.32%        -0.42%         1,008.41       15.69%        0.16%
               其他           16,517.52          9.74%       3.46%       312,223.77       94.21%       48.25%
            营业毛利润       477,274.09               -    100.00%       646,953.46               -   100.00%
            综合毛利率                -      32.47%                 -             -      31.08%               -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售电业务        206,239.51      14.46%         42.93%       251,442.89       19.66%       56.94%
             燃气业务         15,334.76      12.17%          3.19%        13,813.47       27.38%        3.13%
             蒸汽业务          6,374.62      70.87%          1.33%         4,426.82       72.38%        1.00%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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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业务              55.10       2.68%       0.01%          125.60     10.27%      0.03%
               其他          252,428.63       87.27%     52.54%       171,767.21     78.94%     38.90%
            营业毛利润       480,432.62             -   100.00%       441,575.99          -   100.00%
            综合毛利率                  -     25.93%             -             -    28.40%           -


              其中:各明细毛利率=(各明细营业收入-各明细营业支出)/各明细营业收入

              毛利占比=各明细毛利金额/毛利润金额

              综合毛利率=Σ 各明细毛利/Σ 各明细营业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毛利润
           分别为 441,575.99 万元、480,432.62 万元、646,953.46 万元和 477,274.09 万元,
           整体呈增长趋势。2018 年度毛利润较 2017 年度增加 38,856.63 万元,增幅
           8.80%,主要是由于其他业务毛利润上升所致。2019 年毛利润较 2018 年增加
           166,520.84 亿元,增幅 34.66%,主要是售电业务和其他业务毛利润上升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售电业务对毛利润的贡
           献比例分别为 56.94%、42.93%、44.01%和 92.11%,售电业务为公司主要利润
           来源。最近三年售电业务毛利润贡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安居房产销售的利润大
           幅下降导致售电业务等毛利润占比下降。最近一期售电业务毛利润贡献上升主
           要原因是国内外燃料成本下降以及环保成本转入其他项成本计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
           为 28.40%、25.93%、31.08%和 32.47%,公司通过成本控制的管理,毛利率保
           持较为稳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66%、14.46%、
           18.42%和 37.92%,2018 年度售电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近两年煤价高
           企,燃料成本增加,同时电价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电价下滑,导致毛利率下
           降。

                  (3)期间费用水平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5,761.95     2.30%       7,845.55     2.48%       8,139.11     2.88%       14,334.98    5.51%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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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84,186.47   33.62%      99,182.92   31.38%      78,132.63   27.63%          75,463.66  29.01%
财务费用     143,855.93   57.45%     190,408.98   60.25%     180,973.30   64.00%         152,292.64  58.55%
研发费用      16,612.34    6.63%      18,608.51    5.89%      15,520.63    5.49%          18,004.45   6.93%
合计         250,416.69 100.00%      316,045.96 100.00%      282,765.67 100.00%          260,095.73 100.00%
期间费用率         17.04%                   15.18%                  15.26%                    16.73%
             注: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260,095.73 万元、282,765.67 万元、316,045.96 万元和 250,416.69 万元,期间费
        用率分别为 16.73%、15.26%、15.18%和 17.04%。期间费用率呈逐年上涨趋势,
        主要是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相应增加所致。从期间
        费用的构成看,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占比相对较大,其中各期财务费用均占期
        间费用的 55%以上。

               1)销售费用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和固定资产折旧。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4,334.98 万元、8,139.11 万元、
        7,845.55 万元和 5,761.9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0.92%、0.44%、0.38%和
        0.39%。其中,2018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17 年度减少 6,195.87 万元,减幅 43.22%,
        主要是因为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与天然气加气站运营和燃气管网维护支
        出、燃气管网折旧、天然气加气站租赁支出的列报方式自销售费用改为营业成
        本,并追溯调整比较数据。2019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18 年度减少 293.56 万元,
        减幅 3.61%,变动幅度较小。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75,463.66 万元、78,132.63 万元、99,182.92 万元和 84,186.47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例为 4.85%、4.22%、4.76%和 5.73%。其中,2018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7 年度
        增加 2,668.97 万元,减幅 3.54%,变化幅度不大。2019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8 年
        度增加 21,050.29 万元,增幅 26.94%,主要系职工薪酬和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
        致。

               3)财务费用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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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52,292.64 万元、180,973.30 万元、
190,408.98 万元和 143,855.9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9.80%、9.77%、9.15%
和 9.79%。其中, 2018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7 年增加 28,680.66 万元,增幅
18.83%;财务费用增长主要是公司扩大经营生产规模,有息负债增长较快,因
此而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同比增加所致。2019 年度财务费用增加 9,435.68 万元,
增幅 5.21%,变化幅度较小。

    4)研发费用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004.45 万元、15,520.63 万元、
18,608.51 万元和 16,612.3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16%、0.84%、0.89%和
1.13%。其中,2018 年度研发费用较 2017 年减少 2,483.82 万元,减幅 13.80%。
2019 年度研发费用较 2018 年增加 3,087.88 万元,增幅 19.90%,变化幅度较小。

    (4)投资收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15,195.07 万元、12,018.57 万元、21,925.63 万元和 32,012.10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17 年度,公司
投资收益为 15,195.07 万元,其中,来自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
1,953.29 万元,主要包括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和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当年权益法下核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0,490.24 万元和-4,726.13 万元。2018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 12,018.57 万元,其中来自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为-6,429.27 万元。主要是是煤炭价格上涨,公司投资的煤炭发电企业当年
经营业绩下滑所致。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 21,925.63 万元,其中来自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 2,601.96 万元。若在经济不景气和资本市场
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下属以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业绩亏损,会对公司投资
收益和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三年及一期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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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9 月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589.74     2,601.96      -6,429.27    -1,953.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
                                                    -            -     17,996.77    13,509.74
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380.00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2,830.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39.14         4.96
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923.25     1,741.26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380.84     2,713.41              -            -
仍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19,118.27    14,868.98              -            -
其他                                               -            -          31.92       802.91
合计                                       32,012.10    21,925.63      12,018.56    15,195.07

    (5)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保险赔款                                1,185.27        313.01         1,753.30      1,171.1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9,038.97           347.51      2,471.78
南油工业小区拆迁补偿                 195,068.83              -                -             -
其他                                    1,210.34      1,907.51           988.52        469.07
合计                                 197,464.44      11,259.49         3,089.33      4,111.98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
为 4,111.98 万元、3,089.33 万元、11,259.49 万元和 197,464.44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 2017 年度减少 1,022.65 万元,减幅 24.87%,变动幅度
较小。2019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 2018 年度增加 8,170.16 万元,增幅 264.46%,主
要系公司年内收购公司时,收购对价与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营
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
为 2,593.08 万元、1398.80 万元、6,345.31 万元和 1,495.43 万元,主要是对外捐
赠支出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其中,公司营业外支出-其他科目项主要来自非
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碳资产交易损失、资产报废支出、公益性捐赠等科目,公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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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营业外支出-罚没支出科目项中主要来自所得税及其滞纳金、社保滞纳金和税
款滞纳金等科目。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偿债能力或本期债券发行有重大不利影
响的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违法违规等方面罚款。

     (6)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获得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利润                         257,862.76      224,686.15    119,853.26     129,222.11
 利润总额                         453,831.77      229,600.33    121,543.79     130,741.01
 净利润                           418,422.08      182,913.95     71,638.66      84,505.94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84,505.94 万元、71,638.66 万元、182,913.95 万元和 418,422.08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其中,2018 年度较 2017 年减少 12,867.28 万元,减幅
15.23%,净利润下降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导致营业
利润及投资收益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有息债务规模上
升 ,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 2019 年 较 上 期 增 加 111,275.29 万 元 , 增 幅
155.33%,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新能源机组装机规模和机组利用小时数增长,以
及利润水平较低的燃煤机组关停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二)未来目标及盈利的可持续性

     1、总体目标

     力争在 2020 年将深圳能源建设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结构合理、低碳环
保特色、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秀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力争再次进入中国企
业 500 强。

     规模方面:资产规模力争达到 1,100 亿元左右,公司控股发电装机容量达
到或超过 1,300 万千瓦、垃圾日处理能力 2.5 万吨以上,城市燃气年销售量达到
或超过 10 亿立方米。

     业绩方面:销售收入实现达 240 亿元左右,资产负债率控制在 71%左右,
利润总额总体保持平稳并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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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方面:城市燃气及环保收入比重共达到 25%以上,海外板块收入占比
超过 10%,能源资本及置地产业初具规模。可再生能源容量比例超过 20%,非
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 9%以上。

    管理方面:企业活力增强,战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进一步优
化,员工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激励机制等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

    2、产业发展与区域布局

    公司进一步加快“从单一发电企业向涵盖以电力、环保、城市燃气为主的综
合性能源企业转变,从地区性企业向区域性、全国型乃至跨国型企业”的转变,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存量,做大增量,加强能源电力与能源环
保、能源燃气、能源资本、能源置地产业的协调发展,优化电源结构调整,大
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围绕“一路一带”,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加快海外发展步
伐,着力夯实区域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及专业化公司投资的发展模式,
增加公司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1)能源电力板块

    电力产业发展的主要策略是:坚持效益优先的理念,着力推进低碳清洁能
源充分利用,合理把握煤电发展节奏,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
水电,择优发展天然气发电,密切关注其他新能源应用,着力提高非水可再生
能源装机比重。

    火电产业的发展思路是:着力推进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深入优化煤电
产业结构,严格控制煤电发展规模,合理把握煤电发展节奏,择优择机发展有
需求、有效益的天然气发电,扎实推进有竞争力的大型煤电项目,有序发展经
济效益好的热电联产项目,加大存量火电资产的升级改造,探索综合利用各种
手段提高 9E 燃机的经济效益,加强燃料供应管理,构建多元、可靠、经济的煤
炭供应保障体系,力争实现燃料成本领先。

    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策略是:顺应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下降趋势,
充分考虑电价下调、电量竞价等市场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北方集中型可再生能
源基地和南方相对集中可再生能源基地,坚持集中布局规模化、流域化,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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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造价,着力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
电,积极发展水电,密切关注其他新能源应用。

    (2)能源环保板块

    环保产业的主要策略是:集中资源,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处理、污泥处理及
工业废水处理业务,既重“量”,也重“质”,打造标志性、可复制工程项目;加
强全方位、系统性论证,有序介入危废处理和生物质发电行业。

    2020 年,已建、在建和筹建的垃圾处理项目的处理能力达到 25,000 吨/日,
争取投资建设 1-2 个具有标杆意义的海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建成 1-2
个具有标志性的污泥处理示范项目。

    (3)能源燃气板块

    燃气产业的发展策略是:通过并购、整合等方式,着力获取城市燃气特许
经营权,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燃气销售规模,建设统一投资管理平台,
寻求自主采购机会,有序介入下游市场,完善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

    2020 年,力争追赶上区域内的先进企业,打造出深能城市燃气品牌,城市
燃气销售量达到 10 亿立方米,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

    (4)海外发展

    海外发展的主要策略是:坚持以市场和商业原则作为海外项目开发的基本
出发点,立足电力、环保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在风险可控、审慎决策等前
提下,充分发挥香港公司平台功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完善海外
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海外资产经营管控能力,建立健全海外人才管理机制,切
实做实海外“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实现公司海外发展布局新突破。

    (5)能源资本

    能源资本业务的发展策略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
的支持作用,以促进有质量的增长为中心,释放现有平台功能,增加融资渠道,
掌握金融资源,进一步加强产融融合,打造高效的资金管控平台,构筑有特色
的能源资本服务体系,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一翼。

    (6)能源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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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地产业开发的基本思路是:盘活存量,提升价值,服务主业,坚持一体
化、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原则,立足公司自有房地产资源,将置地板块打
造成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和丰富投融资工具的可靠支撑,成为支持公司主业协同
发展的重要一翼。

    3、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电力工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电力工业在我
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工业,也是国民经
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和先行产业。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19-2020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全
社会用电量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2019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23 万亿千瓦
时,人均用电量 5,161.00 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量 732.00 千瓦时。全社会用电
量同比增长 4.50%,电力消费主要特点有: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平稳增长;二
是第二产业及其制造业用电量保持中低速增长;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
增长;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中速增长;五是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合计超过 50%;六是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

    发行人一直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是深圳市电
力能源主要的供应企业。近年来,随着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全社会用电需求亦不断提升。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共计
1,047.48 万千瓦时,在广东省内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在深圳电力市场的占
有率保持在 40.00%左右。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扩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将
持续增加,不断增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
燃煤公司与四大燃煤供应商均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原材料供应较为稳定且具
有一定成本优势。未来公司将科学化管理及精益运行,加大电力生产项目投产
的同时狠抓降本增效,使企业管理水平提上台阶。同时,公司亦将积极参与电
力市场改革,关注资本市场,寻求财务投资机会,发挥上市平台作用,以资本
运作促进公司发展。

    综合以上电力市场的宏观运行态势和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发行人未来将保
持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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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年以内(含     1-2年(含2      2-3年(含3
        项目                                                               3年以上             合计
                             1年)           年)            年)
      短期借款             193,986.61                                                        193,986.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9,738.53                                                   1,129,738.53
    其他流动负债           300,000.00                                                        300,000.00
      长期借款                             178,796.63      549,649.70    1,496,382.07    2,224,828.39
      应付债券                                             262,144.09     580,000.00         842,144.09
     长期应付款                            28,000.00       21,000.00      592,323.44         641,323.44
        合计              1,623,725.14     206,796.63      832,793.79    2,668,705.51    5,332,021.06
         注: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中有息部分仅为应付短期债券部分,与报表数据有差异。

     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净额为 30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0 亿元全部计入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
     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30 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流动资产合计                                   2,349,950.03                 2,649,95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17,947.63                 8,617,947.63
     资产总计                                      10,967,897.66                11,267,897.66
     流动负债合计                                   3,013,830.73                 3,013,830.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28,626.99                 4,228,626.99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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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合计                                            6,942,457.73                 7,242,457.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5,439.94                 4,025,439.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67,897.66                11,267,897.66
     资产负债率                                               63.30%                       64.28%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一百零九次会议,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本公司 2019 年末总股份 3,964,491,597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
    税),同时每 10 股派发股票股利 2 股(含税)。该股利分配预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除
    权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
    股本由 3,964,491,597 股增至 4,757,389,916 股。

            另外,在 2020 年初至今,由于新冠肺炎全球爆发,对全球经济造成较大负
    面影响。本公司在疫情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指示,做好防护工作,
    保障疫情期间电力的正常供应。新冠肺炎的爆发,对全国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
    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疫情下各工业企业未正常复工,导致工业用电量有所
    减少,发电机组有所减载。随着国内疫情的缓解以及各企业的复工,社会用电
    增速持续回升,发电量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截至 2020 年 9
                                       贷款起始日                贷款终止日              担保期
   名称        月末担保余额
                                                                                   至电厂办理供热及电
                      4,020.33     2008 年 8 月 29 日         2021 年 8 月 19 日
满洲里热电                                                                         费收费权质押后终止
    公司                                                                           至电厂办理供热及电
                      2,598.45     2010 年 6 月 21 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
                                                                                   费收费权质押后终止
  合计                6,618.78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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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存在以下未决诉讼:

       2019 年 2 月 12 日,绍兴皋埠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
诉被告舟山深能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要求被告赔偿原告:1.设备建
设损失 2,398,293 元;2.气化站运营亏损 12,272,398 元。立案后,原告向法院提
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裁定冻结舟山深能燃气发展有限公
司(被告)的银行存款 1,467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19 年 5
月 13 日,绍兴市中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 年 9
月,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但原告绍兴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处在二审阶
段。

       原告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
民法院立案起诉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被告一)、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诉讼请求:1.
请求被告一给付原告 2018 年 9 月 1 日到期的租金人民币 1,071.3243 万元,以及
因逾期给付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 213.4405 万元;2.请求被告一给付原告 2020 年
2 月 11 日到期的租金人民币 649.4056 万元,以及因逾期给付产生的违约金人民
币 18.6590 万元;3.请求被告一给付原告 2020 年 3 月 30 日到期的租金人民币
552.4987 万元,以及因逾期给付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 9.2295 万元;4.请求被告
二对第 1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被告三对第 2 项、第 3 项诉讼请
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请求三被告赔偿因被告一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原告
可能向案外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6.请求三被告赔偿原告的律师费 72 万元。
本案目前处在一审阶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上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2017 年至 2019 年及 2020 年前三季度,发行人所受主要处罚及整改情况如
下:

名称           原因                           结论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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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对武
                                           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1.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 15 日内自行
            非法占用土地(未经有权         拆除在非法占用的 321 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
武平出米
            机关批准擅自在中山镇五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
岩风电有
            溪村土地上兴建武平出米         5,844 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
限公司
            岩风电项目工程)               施;4.处非法占用的 6,164.99 平米土地每平
                                           米 10 元的罚款,共计 61,649.90 元。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武平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缴纳罚款 61,649.9 元
                                           2018 年 1 月 12 日,东莞市环保局做出行政
                                           处罚决定(东环罚字〔2018〕143 号),东
东莞樟洋                                   莞市环保局认定东莞樟洋公司两条 110 千伏
            输电线路走廊未批先建
公司                                       输电线路走廊为未批先建并处以 9.98 万元的
                                           处罚。东莞樟洋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
                                           完善全部环保手续并缴纳罚款
                                           2018 年 5 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冀环罚〔2018〕609
                                           号),对保定公司厂区东侧部分煤炭未密
            厂区东侧部分煤炭未密           封、煤炭露天上料等行为处以 20 万元人民
保定公司
            封、煤炭露天上料               币罚款。经核查,本次处罚系施工方宁夏电
                                           力建设工程公司未按照规定施工造成,保定
                                           公司已责成宁夏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及时整改
                                           并缴纳罚款,整改后已满足相关部门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受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
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受限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及无形
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798.28       保证金及被冻结资金
           固定资产                                 285,308.00             抵押
           无形资产                                   23,853.50            抵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4,374.53            质押
             合计                                   413,334.31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受限资产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
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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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企业年金计划

    2019 年度,根据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公司每年按照员工工资的 8%计提和
缴纳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账户由太平洋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六)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

    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历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或
预案均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末总股本 3,964,491,59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 31,715.93 万元;2017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964,491,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9,822.46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2018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964,491,59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送红股 2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
                                                                                是
 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预案)情况如下:

                         每10股送红股数          每10股派息数           每10股转增数
     分红年度
                             (股)              (元,含税)              (股)
     2019年度                             2                   0.50                      -
     2018年度                             0                   0.50                      -
     2017年度                             0                   0.80                      -

    公司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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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归      以其他
                             表中归属于上市      属于上市公司普                   以其他方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方式现
                             公司普通股股东      通股股东的净利                   式现金分
             (含税)                                                金分红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红的比例
                                                                     的金额
 2019年    198,224,579.85    1,701,216,790.25             11.65%              -          -
 2018年    198,224,579.85      690,676,817.80             28.70%              -          -
 2017年    317,159,327.76      749,338,237.48             42.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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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交易与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
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一次会
议及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公
司债券。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注册。本次债券
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
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发行人将在存续期内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告中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受托管理人将在存续期内
定期和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中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三、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资金使用安排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保证不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转借他人使用。另外,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账户及资金监管
协议》,并将开立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管理安排,请参见《账户及资金监管
协议》。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公司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
通过发行本期债券,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
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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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随着公司近年来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得到一定提高,且利于提
升发行人短期资产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
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债务结构
得到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增强、偿债压力降低。

    综上,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展公司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短
期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支持,满足公
司对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同时,发行人承诺
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用于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转借他人,
且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六、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2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17 深能 02)。根据公司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99,998.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7 深
能 01、17 深能 02 募集资金已使用 199,998.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9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10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根据公司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该
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潮州市潮安区垃
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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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99,999.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7 深能 G1 募集资金已使用
96,207.2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3,791.8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2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2018 年第一期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根据公司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99,998.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8 深能 01
募集资金已使用 199,998.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 3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 深
能 Y1)。根据公司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299,955.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8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173,399.06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126,555.94 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 16.5 亿元的企业债券(债券简称:19 深能
G1)。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
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潮州市市区
环保发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 02 月 26 日汇
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64,969.9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9 深能 G1 募集资金已使用 156,387.05 万元(不含发
行费用),剩余 8,582.85 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2019 年第二期人民币 11.5 亿元的企业债券(债券简称:
19 深能 G2)。根据公司 2019 年 06 月 14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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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
300MW 工程、太仆寺旗 2×25MW 背压机组项目。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 06 月 27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
账 115,0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9 深能 G2 募集资金已使用
46,984.91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68,015.09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剩余人民币 3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 深
能 Y1)。根据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299,997.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9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299,997.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 3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深
能 Y1)。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20 深能源 SCP001”的本金和利息及
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299,970.00 万元。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出具日,20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299,970.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
剩余 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2020 年第二期人民币 2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20 深能 Y2)。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99,98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20 深能 Y2 募集
资金已使用 129,820.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70,1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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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为合法持有本次债券
的法人和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以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
的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
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约
束。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
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
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
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1、为保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开
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
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
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制定《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
或“《会议规则》”)。

    2、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公司债券为发行人经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董事
会第七届一百一十一次会议、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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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200 亿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受托管
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的,除非经合法程序修改,持有人会议规则
适用于本次债券项下任一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指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的本次
债券项下任一期公司债券,若本次债券不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指本次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
会议依据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本
次债券所涉及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4、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
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约束。

    5、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为一表决权。债券
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的,或者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6、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
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7、除非持有人会议规则其他条款另有定义,持有人会议规则中使用的已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第一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中定义的词语,应与其在《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
议》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等规定行使如下职权:

    (1)就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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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发行人发生不能或预计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时,决定
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
强制发行人和担保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
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责令关闭等法律程序;

    (3)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本期债券价格的重大风险事项或发行人
预计或确定不能在还本付息日前落实全部偿债资金的,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
人以及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制定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并落实相关信
用风险管理措施、违约处置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4)当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
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
事项时,对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使,以及采取的担保措施或偿债保障
措施作出决议;

    (5)对发行人提议增加或变更担保措施作出决议;

    (6)决定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修改持有人会议规则;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时,决定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9)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的事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时,对债务重组方案提出建议并作出是
否同意的决议;

    (10)当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债券持有人
依法享有的权利行使及处理方案作出决议;

    (1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期债券上市/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
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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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
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
益。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条款、
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增信安排等);

    (2)拟修改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对于非可续期债券,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
本息,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可续期债券,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
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1)发行人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但未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发布《递延支付利
息公告》情况下,且未能偿付到期应付利息;

    2)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但未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发布续期公告,
且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3)发行人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且存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
前的情况下,存在以下行为:向股东分红;减少注册资本(因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4)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后,发行人未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偿付应付利息;

    5)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但未按约定赎回本期债券;

    (5)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本期债券价格的重大风险事项或发行人预
计或确定不能在还本付息日前落实全部偿债资金;

    (6)发行人因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利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
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
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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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的事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9)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10)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1)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应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12)《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4)发生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会议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前款规定的情形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或决议方式,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2、发行人或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
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
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
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
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

   发生除发行人或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外的其他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所述情形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自其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以公告方式发出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但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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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履行上述职责的,发行
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
出召开该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3、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单独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期债券百分之十以上的多个
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
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第十条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发行人为召集
人。

   4、召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律师,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和
决议的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一同披露。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1、召集人应当至少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
保护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
以网络、通讯投票等方式进行的,召集人应披露网络或通讯投票办法、计票原
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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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拟审议议案;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
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有权参加
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债权登记日为准;

   (8)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和
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的,不
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个交易日前发出,并且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
上公告。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
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如以现场方式或现场和非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的,则现
场会议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所在城市召开。会议
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会议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

   4、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延期或
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及时公告并说明原因。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授权及出席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和
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并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
《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约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有利于保
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并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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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托管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
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出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将相关议
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审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发行人、提议人以及其他相关
方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议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3、单独或合计代表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该期债
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之日前第七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会议召集人,会议召集人应
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五个交易日前在交易所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和发行人确定的其他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
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会议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4、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
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出
席、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
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和/或表决权的范围;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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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
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之债券持有人的资格的合法
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由发行人承担费用从债券登记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
召集人。

    6、应单独和/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发行人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代表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
作出解释和说明。

    7、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
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8、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
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9、召集人应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张数、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事项。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投
票采用记名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由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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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
如果上述应担任会议主持人之人士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或代理人)推举一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担任该次会议的主持
人。

   3、会议主持人有权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若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指令,会议主持人应当决定修改及改变会议地点。延期会议
上不得再行对在原先正常召集的会议上未通过讨论的议案再次作出决议。

   4、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如有)应当按
照召集人的要求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
拟审议议案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
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
债券持有人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
的决议并配合推动决议的落实,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二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
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或代理人担任。

   与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律
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3、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
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 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
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
或不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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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
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
或弃权。

    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6、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
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亦不计入有
表决权债券总数:

    (1)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持有人。

    7、对于非可续期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
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
效决议。

    对于可续期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1)如果该决
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做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有效,并对发行
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该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
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
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募集说明书有特别约定的,
以募集说明书约定为准。(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或其
他方的提议作出的,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
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方为有效。

    现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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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记录。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或以现场和非现场方式相结合
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以会议决议公告为准。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
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本
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
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8、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
应列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
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及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比例、表决方式、会议的
有效性、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和表决结果。

   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上述公告事宜。

   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并要求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于 5 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方案,按规定和约
定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持有人会议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
他相关方落实的,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予以披露。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未按规定或约定落实持
有人会议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
人法定或约定的权利。

   9、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会议记录。会议记录
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3)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监票人的姓名;

   (4)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
及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5)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询问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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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7)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

   10、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
托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至本期债券到期之日、本息全部清偿后或实质违约处
置总结提交相关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之日起五年。

   11、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八)附则

   1、持有人会议规则经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后,自本次债券首期发
行完成之日起生效施行。除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持有人会议规则不得
变更。

   2、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公告的方式由相关公告主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
确定。

   3、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发
行人承担。

   4、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
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解决。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
决为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5、持有人会议规则未尽事宜或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和规
则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为准。

   6、持有人会议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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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
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且认可《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双方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而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所需承担的各项义
务;且接受《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之约束。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
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根据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中金公
司受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除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之外,
中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王超、胡治东、裘索夫、汪宁、吴缃艳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中金公司作为本期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
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
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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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
即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履行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职责。

   3、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并
于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订立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发行人应确保发行人文告中
关于意见、分析、意向、期望及预测的表述均是经适当和认真的考虑所有有关
情况之后诚意做出并有充分合理的依据。

   发行人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
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宜,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
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在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及时披
露其变更情况。

   5、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3)个工作
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
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股权结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
大变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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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出售、转让、抵押、质押、报废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发行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
嫌犯罪或者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1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
变化;

    (14)对于非可续期债券,发行人未能或预计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债
券的利息和/或本金;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对于可续期债券,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时:

    1)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未兑付本金;

    2)发行人未发出《递延支付利息公告》情况下未付息;

    3)发行人选择向股东进行分红;

    4)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时未按约定赎回本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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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或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6)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

    (16)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的事项;

    (17)本期债券可能被终止提供交易或上市服务的;

    (18)任何发行人文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9)发行人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任何证券可能被或已被终止
提供交易或上市/转让服务;

    (20)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21)发行人拟变更或者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作出投资决策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或

    (23)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
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
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发行人应按月(每月前 5 个交易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截至上月底
是否发生第 3.5 条中相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发行人应当保
证上述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生 3.5 条所列等可能对上市债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
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6、发行人应按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
机构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登
记日之后一个转让日将该名册提供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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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情形外,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7、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
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及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次债券相
关的信息,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8、预计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或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
下简称“预计违约”)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
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新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
质押担保,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的授权依法
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采取追加担保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及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函,办
理担保物抵/质押登记工作,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保证人和担保物状况的了解
和调查,并督促、提醒担保物保管人妥善保管担保物,避免担保物价值降低、
毁损或灭失。办理担保物抵/质押登记工作前,发行人和担保物提供者(如有)
及相关中介机构与登记机构应进行充分沟通。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
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发行人同意承担因追加担保和履行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或采取财产保全(包
括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9、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债券本息(以下简称“实质违约”)
时,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尽快落实后续偿债措施,并及时通知债券
持有人;如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行使续期选择权或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该债券续期及利
息递延支付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行为。

    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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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同时,发生实质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追加
担保,或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追加担保、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方式、要求及费用承担等参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10 条执行。

    10、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
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
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
有效沟通。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
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3、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4.17 条及第 4.18 条的规定向债券
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产生的额外费用。

    14、在不违反适用法律和发行人本次债券所适用的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
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年度报告后尽快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其
他相关材料;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后尽快向债券受托管理
人提供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

    15、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顾问提供,并帮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及
其顾问获取:(1)所有对于了解发行人和/或担保人(如有)业务而言所应掌
握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发行人和/或担保人(如有)及其子公司、分
支机构、关联机构或联营机构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和前景;(2)债券受托
管理人或其顾问或发行人认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相关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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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文件和记录的副本,及(3)其它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
责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相关的一切信息,并全力支持、配合债券受托
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发行人须确保其提供给债券受托管理人
及其顾问的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上述文件、资料和信
息在提供时并在此后均一直保持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不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
资料和信息。一旦发行人随后发现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或可能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
径取得,或者提供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使用该等文件、资
料和信息系未经授权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发行人则应立即通知债
券受托管理人。

   1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
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
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
监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履行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职责。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
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
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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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
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
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和发行人确定的其他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
事项。

    6、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
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
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
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解释说明,
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
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9、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
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0、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情形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
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10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
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发行人承担因采取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由发行人申请的以及由债券受
托管理人申请的财产保全)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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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代发行人垫付财产保全费用,如其决定垫付,发行人应根据债券受托管理
人的要求及时向其偿付该等费用。

    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若人民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
发行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1)相关
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金钱担保、物的担保;(2)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
担保;(3)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提供的信用担保。

    11、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协助债
券受托管理人处理上述谈判或者诉讼事务,为执行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而
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之承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4.18 条的规定执行在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定针对发行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
诉讼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12、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
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
保期间妥善保管。

    13、发行人发生实质违约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

    同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
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
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
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工作档案,
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本息全部清偿后或实质违约处置总结提交相
关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之日起五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 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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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
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本次受托管理报酬已包含在双方签署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所约定的承销费用中。

    18、除第 4.17 条所述受托管理事务报酬外,发行人应负担债券受托管理人
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召集人
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2)因发行人未履行募集说
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
(3)文件制作、邮寄、电信、差旅费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而聘请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服务费
用和其他垫支的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内部经过审慎判断
确需要以发行人名义聘请律师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则债券受托管理人需要提
前征得发行人书面同意,此时,发行人有权通过公开招标或者询价的方式选聘
律师团队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完成相关法律事务;发行人选聘的律师事务所需
要与发行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费用由发行人直接与拟聘任的律师结算,债券
受托管理人代垫的律师费用发行人有权不予支付。

    上述所有费用在费用发生时应由发行人支付,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无义务为
发行人垫付。如债券受托管理人垫付该等费用的,发行人应在收到债券受托管
理人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

    19、发行人若延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任何款项,则应向债券受托管理
人按延付金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延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20、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其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
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及划转情况。

    21、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履
行本合同过程中通过书面、视听或者其他渠道获取的有关发行人、发行人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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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信息、工程及项目信息、技术参数信息、员工个人信
息、未来投资计划及融资安排、软件信息、已经签署的重要合同信息、知识产
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及著作权及技术秘密信息)及专有技术(Know-
how)信息、商业秘密(以下简称“保密信息”)等所有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及其
他关联方尚未自行对外披露的所有信息,无论上述保密信息是否已经注明保密
字样与否,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2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有关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均应该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规则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但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或法院命令或监管机构(包括证券交易
所)命令的要求,或根据政府行为、监管要求或请求、或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认
为系为在诉讼、仲裁或监管机构的程序或调查中进行辩护或为提出索赔所需时,
或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系为遵守监管义务所需时,作出披露或公告,债券受
托管理人在对外披露保密信息前应当提前通知发行人;

    (2)对以下信息无需履行保密义务:1)债券受托管理人从第三方获得的
信息,并且就债券受托管理人所知晓,该第三方同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因任何法
律规定或协议约定的义务而禁止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该信息;2)已经公开
的信息,但不是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作披露而造成
的;3)该信息已由发行人同意公开;4)并非直接或间接利用发行人提供的保
密信息而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独立开发的信息;5)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发行人提供
以前已从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

    (3)在发行人允许时,进行披露;

    (4)对其专业顾问进行披露,但该等专业顾问须已经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
署保密协议,承诺其承担不低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基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履
行的保密义务;

    (5)向其内部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事务的已经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
署保密协议并承诺承担不低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基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履行
保密义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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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所述保密义务期限自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之日起
至发行人自行对外披露保密信息时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
款的效力。

    24、债券受托管理人无义务向发行人披露,或为发行人的利益利用债券受
托管理人在为任何其他人士提供服务、进行任何交易(以自营或其他方式)或
在其他业务活动过程中获得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25、未经发行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通过其选择的任何媒体宣布或
宣传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和/或提供的服务,以上的宣传包括使
用发行人的名称以及发行人名称的图案或文字等内容,但因涉及本次债券项目
注册、发行、登记、上市等发行人已公开进行信息披露或已向监管定向披露的
信息除外。

    (四)信用风险管理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履行以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职责: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管
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明确还本付息计划和还本付息保障
措施;

    (2) 根据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提前
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并应于每个还本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附件三的格式及内容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偿付资金安排情
况调查表》,明确说明发行人还本付息安排及具体偿债资金来源。

    同时,发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逃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虚
假财务报表和/或资产债务证明;2)故意放弃债权或财产;3)以不合理对价处
置公司主要财产、重要债权或债权担保物;4)虚构任何形式的债务;5)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资产、业务混同等。

    (3)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可能影响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还本付息的重大风险事项或发行人预计或确定不能在还本付
息日前落实全部偿债资金,必要时以临时报告的方式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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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采取有效
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
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根据证券交易所和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附件二的约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本期债券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根据已依法建立的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由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
工作的专门机构或岗位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2)根据对本期债券信用风险状况的监测和分析结果,对本期债券进行风
险分类管理(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或违约类),并根据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规定的核查频率等要求,通过现场、非现场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
式对本期债券风险分类结果开展持续动态监测、风险排查;

   (3)发现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风险事项或发行人预计或
确定不能在还本付息日前落实全部偿债资金,应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
构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如发行人未及时披露的,应当在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4)发现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风险事项或发行人预计或
确定不能在还本付息日前落实全部偿债资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
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重点说明相关重大事项
及其对本期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具体影响,以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措
施,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5)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协调、督促发行人、
增信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避免预案存在相互冲
突或责任推诿等情形,并协调发行人、增信机构根据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
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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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或投
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代
表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等;

    (7)法律、法规和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3、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 5.1 和 5.2 内容有进一步约定的,按照相关约定具
体执行;发行人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且行使续期选择权或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的情形不适用于 5.1 和 5.2 内容的除外。

    (五)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
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其核查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5)发行人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6)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8)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9)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
理结果;

    (10)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1)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2)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第(一)项至第(十三)项等情形
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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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
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5 条第(一)项
至第(二十二)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4、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目的,发行人应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债
券受托管理人所需的相关信息、文件。发行人应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信息、文
件仅做形式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将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等持续信息披露文件分别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以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
方式)和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布。

    (六)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
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但债券受托管理人在
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可能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2.1、债券受托管理人担任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受托管理人不限制债券
受托管理人开展的正常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1)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
方在证券交易所买卖本期债券和发行人发行的其他证券;(2)债券受托管理人
或其关联方为发行人的其他项目担任发行人的财务顾问;(3)债券受托管理人
或其关联方为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和/或承销商;(4)债券受托
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允许的范围开展其他的与发行人相关的
业务。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关联方在任何时候:(1)可以依法向任何客户提
供服务;(2)可以代表自身或任何客户开展与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有关的任何
交易;或(3)即使存在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可以为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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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持有人利益相对的第三方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但须满足债券受托管理人不能够违法使用发行人的保密信息来为该第三方行事。

    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进一步确认,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第 7.2 条的约定从事上述业务的,不构成对发行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任何权益的
损害,发行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不得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
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
人的权益。

    4、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
并保证严格执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1)不会将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2)发行人
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不被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之外的目的;(3)防止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传,对
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5、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直接导致债券持
有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债券持有人可依法提出赔偿申请。

       (七)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
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
债券总额百分之十(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新任受托管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新任受托管理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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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任受托管理人已经披露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

    (3)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要求
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解除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受托管理人职责并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决议须经
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1/2)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
成有效决议。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和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完成与变更受托管理人有关的全部工作。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受托管理人决议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
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签署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并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
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6、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托管
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 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
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
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3)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支持、
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行受托管理
人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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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表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前述主
体的责任。

   2、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
准确;

   (1)债券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在债券有效
期内持续具备债券受托管理人资格;

   (3)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债券受托管理
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
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与第
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
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
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
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
前终止。

    (十)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
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事件亦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

   (1)如本期债券为非可续期公司债,发行人未能或预计不能根据法律、法
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如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在任意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未行
使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时本期债券到期,而在本期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未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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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
金;

   (3)如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发行人在未发出递延支付利息公告的情
况下,或在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的情况下,或在发行人违反利
息递延的限制事项的情况下,或在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发布行使
续期选择权的公告的情况下,或在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发布利息
递延支付公告的情况下,未在付息日足额支付当期利息和全部已递延利息及其
孳息;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一)-(三)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
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
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5)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
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6)对于可续期公司债,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停
业、清算;

   (7)对于非可续期公司债,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
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8)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9)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

   (10)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11)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责;

   (12)发行人未能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
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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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行人违约事件触发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书面
告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对于可续期公司债,仅本条项下(二)至(六)项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

   3、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未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约定的受托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发
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发行人为主张违约责任所花
费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相关合理费用。

   4、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违约可能发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行使
以下职权: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
施;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
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上市场所。

   发行人预计违约且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视情况提请
债券持有人会议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出以下授权:

   (1)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提起民事诉讼、仲裁、申请财产保全等;

   (2)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提请担保人代偿或处置担保物;

   (3)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等法律程序;

   (4)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违约事项所需的其他权限。

   以上授权应同时包括同意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共同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所有
因从事授权事项而产生的法律、诉讼等费用(不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应
由发行人承担的部分)。

   5、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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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
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债券受托管理
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3)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
施;

    (4)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决议形式同意共同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所有因
此而产生的法律、诉讼等费用(不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应由发行人承担
的部分),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

    1)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处置债券担保
物(如有);

    3)需要对发行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对发行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并履行相关受托管理职责;如发行人进入重整、和解、重组或者破产清算的法
律程序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5)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上市场所。

    6、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11.2 条项下的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
事件(对于可续期公司债,违约事件仅指 11.2 条项下的(二)至(六)项)一
直持续三十(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单独和/或合计代表百分之五十
(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
人会议形成决议,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
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
了以下救济措施: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
下(i)至(iv)各项金额的总和:(i)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ii)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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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迟付的利息;(iii)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iv)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
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或 2)相关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 3)债券
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
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7、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
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
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
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百分
之二十(20%)。

    8、如果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11.2 条项下的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
件一直持续三十(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依法采
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9、双方同意,若因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和保证(包括但
不限于因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公开募集文件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
间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或材料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期债券发行与上
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因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范围内义务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
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任何
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监管部门对债券受托管理人进行行政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
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条款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或缴纳
罚款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如
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最终裁决完全由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
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疏忽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该等其他实体遭受
的损失、损害或责任,发行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发行人在本条项下的义务
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0、发行人如果注意到任何可能引起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11.9 条所述的索
赔、处罚,应立即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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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发行人同意,在不损害发行人可能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的任何索赔
的权益下,发行人不会因为对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任何可能索赔而对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提出索赔。

   12、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代表就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或行业自律组织拟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采取的行政处罚、
监管措施、自律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提出申辩时,发行人应积极协助债券受托
管理人并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有关证据。

   13、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发行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履行/承担
相关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负责。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聘请的顾问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人
员、债券受托管理人员工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债券受托管
理人应当就上述机构或人员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5、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发行人有权
主张赔偿,但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经任何一方
要求,争议将交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申请仲裁时贸仲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双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
单位公章后,自本次债券首期发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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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
即视同认可并接受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即构成发行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3、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若与任何现行或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任何冲突或抵触,应以该等
现行或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为准。

   4、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
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本期债券发
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
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发生下列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1)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八条的规定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2)本次债券存续期届满,发行人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偿付
完毕本次债券本息;

   (3)通过启动担保程序或其他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的本息收益获得充分
偿付,从而使本次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终止;

   (4)发行人未能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债券本息。债
券受托管理人为了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已经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措施,本次
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已经得到充分维护,或在法律上或/和事实上已经不能再获得
进一步的维护,从而使本次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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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以下无正文,下接声明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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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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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熊佩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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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黄历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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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李英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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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李明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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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孟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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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马彦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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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李平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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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房向东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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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刘东东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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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龙庆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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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张前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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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王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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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魏仲乾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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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麦宝洪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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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王亚军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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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冯亚光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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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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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秦士孝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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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郭志东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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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锡龙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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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孙川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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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芳成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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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徐同彪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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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周朝晖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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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承销商声明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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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托管理人声明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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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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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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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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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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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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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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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信评级机构申明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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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
见;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查阅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6:30

     查阅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29-31,34-41
层

     (一)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
31 层、34-41 层

     联系人:李亚博

     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0755-83684128

     互联网网址:https://www.sec.com.cn/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人:王超、胡治东、裘索夫、汪宁、吴缃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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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互联网网址:https://www.cicc.com/

(三)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联系人:刘佳、巩欣洁、姜廷宇、夏俊杰、汪涛

电话:0755-28801392

传真:0755-28801392

互联网网址:http://www.cgws.com/cc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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