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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2022-06-29  

                        股票简称: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000027.SZ
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债券代码:112615.SZ
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债券代码:112617.SZ
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债券代码:112960.SZ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深圳能源”)
对外公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1

第二章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15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17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8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1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2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23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24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Energy Group Co., Ltd.


       二、公司债券审核及注册规模

    “17深能01”: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0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912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17深能G1”: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0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92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
司债券。

    “19深能Y1”: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78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
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7 深能 01”

    1、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7 深能 01”,债券代码“112615.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2 亿元(当前余额 4.2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
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
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
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起 5 个交易日内进
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17 深能 01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
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以簿
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
面利率不变。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前 3 年票面利
率为 5.25%,后 2 年票面利率调整为 3.60%。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
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定期


                                    2
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联合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将在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和利息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
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5、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1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17 深能 G1”

    1、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7 深能 G1”,债券代码“112617.SZ”。


                                    3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当前余额 2.0144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个计
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
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
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
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起 5 个交易日内进
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
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前 3 年为
5.25%,后 2 年票面利率调整为 3.60%。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
                                    4
人的主体信用等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定期跟
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联合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将在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和利息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
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5、付息日:本次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19 深能 Y1”

    1、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5
    2 、 债 券 简 称 及 代 码 : 本 期 债 券 简 称 “ 19 深 能 Y1 ” , 债 券 代 码
“112960.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6、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
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
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
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
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
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
基 准 利 率 为 票 面 利 率 重 置 日 前 250 个 交 易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
                                        6
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95%。

    8、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在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
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
行为。

    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
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
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
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9、强制付息事件及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
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
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
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10、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续期选择权和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政部令第 33 号)、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
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和《关于印发<
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 号),发行人在 2019 年将本
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发行人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期债券计入
权益事项出具专项意见书,认为本期债券计入权益的会计处理原则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发行人继续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会计处理未

                                    7
发生变化。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
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
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
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政部令第 33 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
和《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 号),发行人
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
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
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8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
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
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2、偿付顺序:本期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6、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8 月 29 日。

    17、付息日:在不行使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付息、兑付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9、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
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9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
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
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1、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
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

    2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
           第二章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 Shenzhen Energy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 475,738.99 万元
实缴资本         : 475,738.99 万元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
                    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法定代表人       : 王平洋
成立日期         : 1993 年 8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 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   : 000027.SZ
信息披露事务负 :
                    周朝晖
责人
联系电话         : 86-755-83684138
传真             : 86-755-83684128
电子邮箱         : ir@sec.com.cn
经营范围         : (一)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二)
                    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
                    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
                    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四)投资和经
                    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五)经营和
                    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
                    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六)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
                    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
                    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七)环保技
                    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八)物业管理、自有物业
                    租赁;(九)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
                    发经营;(十)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

                                 11
                         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服务,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设
                         备的销售与租赁(含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
                         材、办公设备等);(十一)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
                         其他业务。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7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1.29亿元,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0.32元。截至2021年末,
公司总资产1,315.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3.09亿元。

    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收入占比(%)
         电力              1,993,752.96                   1,686,868.00                    63.15
         环保                   639,254.22                 454,420.38                     20.25
         燃气                   352,093.06                 309,089.65                     11.15
         其他                   171,855.22                  92,161.53                      5.44
         合计              3,156,955.46                   2,542,539.55                   100.00


     三、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 2021 年和 2020 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及                                            本期比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超过
                  2021年度/末        2020年度/末
  财务指标                                                  增减(%)               30%的原因
总资产            13,150,729.05       11,406,226.42                  15.29                       -
总负债             8,192,012.12        7,220,865.47                  13.45                       -
净资产             4,958,716.93        4,185,360.95                  18.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
                   4,530,851.20        3,796,302.86                  19.35                       -
东的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62.29                   63.31                  -1.61                   -
流动比率                   0.97                    0.94                  3.19                    -
速动比率                   0.91                    0.90                  1.11                    -
期末现金及现金
                     925,678.20          903,838.29                      2.42                    -
等价物余额
营业收入           3,156,955.46        2,045,450.61                  54.34       主要系受全社会
                                             12
主要会计数据及                                      本期比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超过
                  2021年度/末      2020年度/末
  财务指标                                            增减(%)         30%的原因
                                                                     用电需求增长及
                                                                     新项目投产的影
                                                                     响,本年售电量
                                                                     同比大幅增加。
                                                                     主要系受全社会
                                                                     用电需求增长及
营业成本           2,542,539.55     1,455,787.36             74.65   新项目投产的影
                                                                     响,本年售电量
                                                                     同比大幅增加。
利润总额             275,132.49       456,173.41            -39.69   主要系去年同期
净利润               210,959.05       426,747.16            -50.57   确认南油工业小
扣除非经常性损                                                       区拆迁补偿款营
                     183,956.36       189,058.90             -2.70
益后净利润                                                           业 外 收 入 约
                                                                     19.51 亿元,计入
归属母公司股东
                     212,851.74       398,405.94            -46.57   非经常性损益所
的净利润
                                                                     致。
                                                                     主要是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
经营活动产生的                                                       付的现金及支付
                     430,742.67       619,243.92            -30.44
现金流净额                                                           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增加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1,113,617.91    -1,515,416.74           -26.51                   -
现金流净额
                                                                     主要系本年度发
筹资活动产生的
                     706,465.59     1,031,431.48            -31.51   行债券收到的现
现金流净额
                                                                     金降低所致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0              3.03            22.11                   -
                                                                     本年度营业成本
存货周转率                20.52             15.75            30.29
                                                                     上升较多
                                                                     2021 年 度 财 务
利息保障倍数               2.24              3.24           -30.86
                                                                     费用增长较多
现金利息保障倍
                           3.25              3.68           -11.68                   -
数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0.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0.00                   -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
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及
                                       13
偿债能力正常。




                 14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17深能01”

    发行人2017年11月15日公告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约定,“17深能01”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二)“17深能G1”

    发行人2017年11月17日公告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约定,“17深能G1”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宝安三期、潮安电厂、泗县电厂以及化州电厂
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

    (三)“19深能Y1”

    发行人2019年8月22日公告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约定,“19
深能Y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
金。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

情况

    (一)“17深能01”

    “17深能01”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17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发
行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17
深能01”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17深能G1”

    “17深能G1”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17年11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15
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宝安三期、潮安电厂、泗县电厂以及化州电厂等四座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17深能G1”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19深能Y1”

    “19深能Y1”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19年8月29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发
行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19
深能Y1”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
                               执行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17 深能 01”“17 深能 G1”“19 深能 Y1”为无担保债券。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
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以保证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具体偿债
保障措施详见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
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承诺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
全兑付的保障措施。发行人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较
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17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及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利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
额付息,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一)“17 深能 01”

    “17 深能 01”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
的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 深能 01”兑付日为 2022 年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发行人于 2020 年选择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决定下调“17 深能
01”票面利率 165 个基点,即“17 深能 01”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6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 深能 01”的回
售数量为 7,8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78,000.00 万元(不含利息)。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因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17 深能 01”2021
年度付息工作。

    (二)“17 深能 G1”

    “17 深能 G1”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18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 深能 G1”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2 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20 年选择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决定下调“17 深能
G1”票面利率 165 个基点,即 17 深能 G1 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6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 深能 G1 的回售
数量为 7,985,591 张,回售金额为 79,855.91 万元(不含利息)。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完成“17 深能 G1”2021 年度付息工作。

    (三)“19 深能 Y1”

    “19 深能 Y1”付息日为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在“19 深能 Y1”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
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 深能 Y1”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每个周期末附续期选择权,
除此之外,“19 深能 Y1”附递延支付利息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2021 年度非
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未执行上述选择权条款。截至 2021 年末,“19 深
能 Y1”仍分类为权益工具,并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因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19 深能 Y1”2021
年度付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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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20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17 深能 01”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17 深能 G1”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三、“19 深能 Y1”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1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无。




                     22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
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及现场回访等方
式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了跟进和督导,履行了受托管理工作职责。




                                  23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1 年 6 月 3 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海通证券对此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1 年 9 月 29 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披露董事任职情况发生变动的情况。

    海通证券对此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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