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关于国药一致续聘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独立意见2021-10-08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就《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
于独立的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
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本次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林兆雄任国药一致总经理,林敏、林心养、陈常兵
任国药一致副总经理,谷国林任国药一致财务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独立
意见书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