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0-04-20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阅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报告中关于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发表说明如下:
经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9 年度净利润为
20,217,383.62 元,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以2009
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之后,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1,357,778.86 元。
我们认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合法合规的,对公司不进
行现金利润分配无异议。
独立董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