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经济 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调整独立董 事津贴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参照了国内同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津贴预案合理,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次调整津贴肯定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中 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宋博通 张 磊 周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