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2012-11-2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2-036)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沈阳同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新公司)欠款一案,执行历
经 4 年有余,现已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在沈阳市中院主持下,通过代理律师与被
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现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款已全额到账。现将
该案基本情况及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同新公司原系我司下属香港新峰企业有限公司与沈阳同方公司合资设立的
项目开发公司,我方持股 93.1%,负责开发沈阳中街新峰商业广场项目。
同新公司于 1994 年至 2001 年间以借新还旧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沈河
支行贷款人民币(下同)1,314 万元,该笔贷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
同新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起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同新公司累计向本公司借款共计 1,442.24 万元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007 年我司申请仲裁,向同新公司追讨债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华南分会 2008 年 1 月 25 日裁决,同新公司应偿还本公司 1,442.24 万元及利
息等。我司于 2008 年 2 月 26 日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查封了同新
公司唯一可执行的财产:位于沈阳中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7 日收回同新公司 700 万元执行还款。
本案详细情况已在本公司历年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详见 2012
年 8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二、本年度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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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2010 年 12 月公司聘请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葫芦岛分所(下称同方所)为本
案代理,在执行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同新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支付了执行
款 100 万元。
2012 年 11 月,沈阳中院启动同新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拍卖程序,在执行
法院的主持下,经与同新公司协商,11 月 9 日,双方代理人签署了《执行和解
协议书》,一致同意同新公司再次一次性支付 850 万元,并承担本案一半诉讼费
计 41,962 元,现同新公司支付的 850 万元及 41,962 元款项均已全额到账。
四、进展情况对公司影响
本案历经四年多的执行,现已执行终结,共计回收现金总额 1,654 元,其中:
本金 1,314 万元,利息 340 万元。扣除律师代理、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本案实现
债权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影响数约为 750 万元(其中 614 万元为已核销的债权金
额),占本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7.47%。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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