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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奥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新彦)2019-04-3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8年度,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应出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席会议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马新彦         5              1           3             1       0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
判断,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本人以专业的角度和丰富的经验,并基
于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发表意见的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的议案或事项         意见类型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2018年6月29日                                                  同意
                    稿)及其摘要



                    1、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
                    汽车后市场合资公司的议案
 2018年8月28日                                                  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8年10月15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18年12月21日                                                  同意
                    2、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
露。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推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发
表审查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2018年度,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提
供决策依据和有力支持,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18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本人对公司进
行了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情况
和规范运作流程的汇报;在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对相关材料进行


                                                                         2
充分地审阅和了解,并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就2019年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
计划方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方面,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障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信息披露方面,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在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影视传媒、报刊杂志和
网络等媒体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风险规避,等方面提
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在重大事项的核查监督方面,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意见,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在自身学习方面,报告期内,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
法规,加强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公司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一如既
往地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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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马新彦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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