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由于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增加,为保证新增项目与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
确保项目运营的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385.4 亿元担保额度
的基础上,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29 亿元的担保额度。增加后,2018 年度公
司拟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614.4 亿元,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合营
联营企业,且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
权公司总经理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上述各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
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出具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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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上海景时成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提供不超过 2.2 亿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与上海景
时成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时成攀”)合作开发成都市中粮鸿云
项目,负责该项目开发的项目公司是成都鸿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鸿悦”,
成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51%股权,景时成攀持有项目
公司 49%股权。目前该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为提高累积
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鸿悦向其
股东景时成攀提供不超过 2.2 亿元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上海景时成攀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提供不超过 2.2 亿元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上海景时成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
供不超过 2.2 亿元财务资助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第二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第八十二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第一百零二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第一百三十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第一百三十一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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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一百四十一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第一百五十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第一百八十五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第一百八十六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
相应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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