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5-0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
祥云置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银国信”)于近日签订了借款合同,苏州公司向交银国信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本金借款,用于苏州中粮祥云国际项目开发建设等借款合同约定
的用途。公司与交银国信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苏州公司向交银国信申请的
10 亿元贷款本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苏州公司另一股东深圳汇金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苏州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粮祥云置业(苏州)
有限公司提供 14 亿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止。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苏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14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苏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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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可用额度为 4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祥云置业(苏州)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8 日,注册地点为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959 号元和大厦 577 室 ,注册资本为 4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平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
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 51%股权,深圳汇
金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49%股权。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中粮祥云置业(苏州)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809,251,856.44 2,627,741,658.52
总负债 3,455,527,990.29 2,241,383,022.75
银行贷款余额 887,050,480.96 1,113,441,949.43
流动负债余额 2,568,477,509.33 1,127,941,073.32
净资产 353,723,866.15 386,358,635.77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43,400,814.92 -53,180,130.75
净利润 -32,634,769.62 -40,021,179.5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银国信签订保证合同,为苏州公司向交银国信申请的 10 亿元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10 亿元。
3、担保范围: 公司为苏州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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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及承诺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息以及苏州公司因
违反借款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如有)、损害赔偿金以及交
银国信为实现主债权和/或保证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亦属于担保
范围。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对应
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之日。主债务展期的,公司确认并同
意: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如果主债
务分期履行或分类,则对每期或每类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或最
后一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苏州公司向交银国信申请的 10 亿元贷款本息等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苏州中粮祥云国际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持有苏州公司 51%股权,苏州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苏州公司另一股东深圳汇金贰
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苏州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288,87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94.3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余额为 1,288,870 万元。不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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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保证合同
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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