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2015年公司债券2018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08-14
股票简称:中粮地产 股票代码:000031
债券代码:15 中粮 01 债券代码:11227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18 年 8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
问答(五)》、《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
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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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 年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粮地产”)
2015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87 号”文核准,发
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3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2015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中粮地
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中粮 01”,债券代码
“112271.SZ”),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
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2018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发布《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六十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 3,418,874.60 万元,与 2017 年末借款余额
2,655,098.77 万 元 的 差 额 为 人 民 币 763,775.83 万 元 , 占 2017 年 末 净 资 产
1,174,458.92 万元的比重为 65.03%。
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7 月末较 2017 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公司 2017
年末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一)银行贷款:新增 18,848.18 万元,占 2017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60%;
(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新增 360,000.00 万元,占 2017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30.65%;
(三)委托贷款:新增 30,000.00 万元,占 2017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55%;
(四)其他借款:新增 354,927.65 万元,占 2017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30.22%。
上述新增借款均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
围,有明确还款来源,对公司偿债能力无明显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
券作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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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新增借款及担保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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